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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现货市场结算系统功能规范
1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电力现货市场结算系统的基本功能和业务要求,涵盖了集中式全电量竞价与分散式偏差电量竞价两种模式的结算业务,“6.4电能结算”章节对两种模式作了区分,其他部分同时适用于两种模式。
本规范中有关中长期交易结算,仅针对现货市场放开后的金融合约或物理合约两类分时电量、电价曲线的结算,目前省级交易中心现行的中长期业务不予阐述。
本规范适用于电力现货市场结算系统的设计、开发和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构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发改经体〔2015〕2752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17〕1453号)
《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发改能源〔2016〕278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4号)
《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办法》(国能安全〔2014〕317号)
《电力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国能安全〔2014〕318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等安全防护方案和评估规范的通知》(国能安全〔2015〕36号)
3术语和定义
3.1 电力批发市场Wholesale Electricity Market
发电商和大用户/电力零售商之间进行大宗电力交易的市场。
3.2 电力零售市场Retail Electricity Market
指在批发市场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开配电服务,允许电力零售商进入市场,中小电力用户有权自主选择供电商的售电侧市场形态。
3.3 电能量市场Electric Energy Market
以电能量为交易标的物的市场。
3.4 实物合同Physical Contract
合同双方根据实际供需情况自行签订,并要求按照合同条款以实物而非现金交割执行的合同。
3.5 财务合同Financial Contract
市场参与者以电力及其衍生品为标的,进行购买、出售、出借、互换或回购等交易的协议,交易形式包括差价、远期和互换等。电力财务合同仅约定财务交割责任,不作为市场主体发用电计划制定依据。
3.6 差价合同Contract for Difference(CfD)
根据事先约定的合同价格以及合同交割对应的市场价格(如现货价格)之差进行结算的一种金融合同。
3.7 市场成员Market Member
电力批发市场的参与者和利益攸关方。市场成员包括市场主体、电网运营企业和市场运营机构三类。其中,市场主体包括各类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和独立的辅助服务提供商等。
3.8 中长期交易 Medium and Long-term Transaction
对未来某一时期内交割的电力产品或服务的交易,包含数年、年、月、周、多日等不同时间尺度。中长期交易合同包括实物合同和财务合同。
3.9 电力现货市场 Electricity Spot Market
通过交易平台在日前及更短时间内集中开展的次日、日内至实时调度之前电力交易活动的总称。现货市场交易标的物包括电能量、调频服务、备用服务等。
3.10 辅助服务市场 Ancillary Service Market
为维护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保证电能质量,由发电企业、电网经营企业和电力用户等提供除正常电能生产、传输、使用之外的市场化辅助服务的市场,具体包括调频、备用、无功调节、黑启动等市场。
3.11 节点边际电价 Location Marginal Price(LMP)
在现货电能交易中,为满足某一电气节点增加单位负荷导致的系统总电能供给成本的增加量。节点边际电价由系统边际电价、阻塞价格和网损价格三部分构成。
3.12 日前市场 Day-ahead Market
运行日提前一天(D-1日)进行的决定运行日(D日)机组组合状态和发电计划的电能交易市场。
3.13 日内市场 Intra-day Market
运行日(D日)滚动进行的决定运行日(D日)未来数小时调度机组组合状态和发电计划的电能交易市场。
3.14 实时市场 Real Time Market
运行日(D日)进行的决定运行日(D日)未来5-15分钟最终调度资源分配状态和计划的电能交易市场。
3.15 市场结算Market Settlement
根据交易结果和市场规则相关规定,对市场成员保证金、盈亏、手续费、交割货款和其它有关款项进行的计算、划拨。
3.16 阻塞管理Congestion Management
当市场出清过程中进行安全校核时,若输电线路潮流超出了安全约束,市场运营机构需根据一定原则调整发电机组出力,改变输电线路潮流使其符合安全约束,并且分配调整后产生的盈余或者成本。
3.17 网损Transmission Loss
电能量输送过程中以热能形式散发的功率损失,即为电阻、电导消耗的有功功率。
3.18 调频服务Frequency Regulation Service
当电力系统频率偏离目标频率时,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和独立辅助服务提供商等在短时间内调整有功出力跟踪负荷变化,以维持电力系统频率的稳定所提供的服务。调频服务分为一次调频、二次调频、三次调频。
3.19自动电压控制Automatic Voltage Control(AVC)
在控制区内,通过自动控制程序的运行,根据电网实时运行工况在线计算无功电压控制策略,自动闭环控制无功和电压调节设备,以实现控制区合理的无功电压分布。简称AVC。它是由主站无功自动控制程序、信息传输路径、信息接收装置、子站AVC控制系统及执行机构等环节组成的整体。
3.20黑启动服务Black Start Service
指发电机组在系统大停电时,在无外来电源情况下进行自启动,为恢复系统供电而向电力系统提供的辅助服务。
4总体要求
4.1应用范围
电力现货市场结算系统应针对电力批发市场,满足省级电力现货市场的结算要求。
4.2先进性要求
电力现货市场结算系统应充分考虑未来发展的需求,结合我国的国情和网情,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经验和技术,充分利用已有的管理模式和技术资源,统筹规划。
4.3接口要求
电力现货市场结算系统应支持与交易系统、计量系统、调度系统等进行数据集成,同时也支持与其他市场进行数据交换与业务衔接。
4.4完整性要求
电力现货市场结算系统面向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需求侧响应主体以及电网公司,支持中长期分时曲线、日前交易、实时交易等全周期结算,覆盖电能结算、辅助服务结算、容量结算以及输配电费、服务费、信用金等现货结算全业务,并且需要满足性能、人机等非功能性要求。
5总体功能框架
电力现货市场结算系统功能包括电能结算、辅助服务结算、偏差结算、输配电费结算以及服务与附加费结算等结算品种,同时包括涉及各结算品种的盈余平衡结算与追补清算以及帐单发布、基础模型、参数配置等,另外包括与其他相关系统以及其他市场技术支持系统的接口。
总体功能架构如下图所示:
电力现货市场结算系统总体功能架构图
电力现货市场结算系统功能规范共分为基础模型、参数配置、计量关口电量、电能结算等共17个章节,分别从结算基础数据、结算核心业务、结算账单及发布、信用金管理、数据交互和非功能性要求等方面进行了阐述。
5.1结算基础数据
第6.1—6.3章节为结算基础数据,包括基础模型、参数配置及计量关口电量。这三类数据为结算的基础输入数据。
1)基础模型。描述结算所需要的发电机组、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及电网公司等基础模型注册信息,为结算业务提供模型支撑;
2)参数配置。描述结算参数,规则配置信息等管理功能;
3)计量关口电量。描述计量关口数据的获取,为结算计算提供基础数据。
5.2结算核心业务
第6.4—6.12章节为结算核心业务,包括电能结算、辅助服务结算、需求侧响应结算、偏差结算、成本补偿结算、盈余平衡结算、输配电价结算及容量市场结算、服务费及附加费结算等,作为结算的主要业务功能。
1)电能结算。描述中长期分时曲线、日前电能交易、实时电能交易等电能类结算功能;
2)辅助服务结算。描述调频、备用等辅助服务结算功能,另外在过渡阶段为了与现行的“两个细则”进行衔接,引用并保留了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与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中的有关考核与补偿的内容;
3)需求侧响应结算。描述参与需求侧响应的市场主体的功能要求;
4)偏差结算。描述电能类偏差、辅助服务类的执行偏差结算要求;
5)成本补偿结算。描述成本补偿条件、补偿类型和补偿依据等要求;
6)盈余平衡结算。描述盈余资金的计算、规则管理及分配计算等功能;
7)输配电价结算。描述电网公司的输配电费结算功能;
8)容量市场结算。为支撑容量市场结算,涵盖了容量市场结算的功能要求;
9)服务费及附加费。描述市场成员的会员费、交易佣金及附加费等结算功能。
5.3结算账单及发布
第6.13—6.14章节为结算数据形成之后的对账、账单出具及账单发布。其中包括追补清算在流程中的处理。
1)结算对账。结算数据产生之后,为保证数据准确,对结算结果数据进行对账处理,包括总费用对账与电能、网损与辅助服务等各个分类对账。对账结果满足要求后,再进入账单出具与发布流程;
2)结算账单。结算账单需要满足的要求,包括账单的组成要素与账单的科目分类要求等;
3)流程与发布。描述结算的业务流程,其中包括追补清算的处理以及账单的发布与争议反馈。
5.4信用金管理
第6.15章节为信用金的管理。
信用金管理。描述了信用金的标准、额度计算与差额风险等方面的功能要求。
5.5结算数据交互
第6.16章节为与外系统数据的交互,包括与调度、交易等横向系统的交互以及与其他市场的数据交互。
与外系统交互。首先对交互的周期、对象、范围等方面的要求进行了描述,交互后的数据需进行校验与锁定,交互有两类数据:一是横向数据交互,为结算提供计量、交易结果等输入数据;二是与其他市场数据交互,实现与省间市场的衔接。
5.6非功能性要求
第6.17章节为电力现货结算系统的非功能性要求,包括数据要求、性能要求和人机界面要求。
1)数据要求。描述了结算数据的状态标志、数据存储要求和数据备份方面的要求;
2)性能要求。描述了结算系统的查询性能、计算性能和计算数据支撑规模方面的要求;
3)人机界面要求。描述了结算系统设计所需要遵循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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