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几经周折的《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终于在今天(3月20日)发改委官网发布了。相比征求意见稿,办法发生较大变化,按照“放管服”的要求,更加强化了地方政府在区域划分与争议协调工作的主体责任。
办法要求政府部门收到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出具划分意见,期间各方不得在区域内进行配电网施工建设。
在这份通知中还提出,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是指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向用户配送电能,并依法经营的区域。
通知中确定了配电区域的唯一性、区域性和一致性:
唯一性:在一个配电区域内,只能由一家售电公司拥有该配电网运营权。
区域性:配电区域原则上应按照地理范围或者行政区域划分,应具有清晰的边界。
一致性:配电区域划分应与国家能源政策相衔接,原则上应与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公布的各类能源示范项目中已包含增量配电业务并明确了供电范围的须保持一致。
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 号)及其配套文件精神,积极稳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和<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经体〔2016〕2120 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以下简称配电区域)是指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向用户配送电能,并依法经营的区域。
第三条 在一个配电区域内,只能有一家售电公司拥有该配电网运营权,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电力社会普遍服务、保底供电服务和无歧视提供配电服务义务,退出配电业务时履行配电网运营权移交义务。
第四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负责对全国配电区域划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地方政府确认的主管部门 - 2 - (以下简称地方相关主管部门)负责配电区域的划分;国家能源局派出监管机构负责向增量配电业务项目业主颁发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并在许可证中载明配电区域。
第二章 划分原则
第五条 配电区域划分应坚持公平公正、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界限清晰、责任明确的基本原则。
第六条 配电区域原则上应按照地理范围或行政区域划分,具有清晰的边界,避免出现重复建设、交叉供电、普遍服务和保底供电服务无法落实等情况。
第七条 增量配电业务应符合国家电力发展战略及产业政策,符合省级配电网规划,并满足国家和行业对电能配送的有关规定及标准要求。
第八条 配电区域划分应与国家能源政策相衔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公布的各类能源行业示范项目中已包含增量配电业务并明确供电范围的,配电区域原则上与其保持一致。
第九条 鼓励以满足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为主要目标的增量配电业务,支持依据其可再生能源供电范围、电力负荷等情况划分配电区域。不得依托燃煤自备电厂建设增量配电网,防止以规避社会责任为代价营造成本优势。
第十条 地方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在配电网规划、项目论 - 3 - 证、项目业主确定、项目核准(备案)等环节明确具有清晰地理边界的配电区域,出具配电区域划分意见,并抄送国家能源局派出监管机构。
第十一条 对于增量配电业务项目业主已确定,但尚未明确配电区域的,项目业主可向地方相关主管部门补充提出配电区域划分申请。
第十二条 配电区域划分意见应载明配电区域的地理范围、划分界限及产权分界点等信息,并附配电区域地理平面图、电网分布图等说明文件。
第十三条 增量配电业务项目业主按照有关规定申领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时,国家能源局派出监管机构主要依据地方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配电区域划分意见,在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中载明配电区域。已满足其他许可条件,但未取得配电区域划分意见的,国家能源局派出监管机构参考企业间自主达成的配电区域划分协议等材料,在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中载明配电区域。
第三章 申请与办理
第十四条 增量配电业务项目业主向地方相关主管部门补充申请划分配电区域的,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法人营业执照;
(二)增量配电业务项目业主确定材料;
(三)配电区域基本状况;
(四)配电区域划分协商情况及存在的主要争议;
(五)主张的配电区域划分方案及论证依据。
第十五条 地方相关主管部门收到项目业主配电区域划分书面申请后,应征求配电区域划分相关方对申请方所主张划分方案的意见。配电区域划分相关各方(含申请方)应配合做好资料提供、现场调查等工作。
第十六条 配电区域划分依据主要包括:
(一)配电网规划有关情况;
(二)增量配电业务项目业主确定情况;
(三)配电网覆盖范围及产权归属情况;
(四)配电网是否满足国家及行业对电能配送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在考虑外部电网的互联后,能否实现电力平衡和电量平衡;
(五)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前,配电网运营单位与电网企业签订的供用电合同、电网接入意向或历史形成的实际供用电约定文件。
第十七条 地方相关主管部门收到配电区域划分申请后,应在 20 个工作日内向申请方及相关各方出具配电区域划分意见。因难度和争议较大,需要延迟的,需向申请方书面说明原因。
第十八条 地方相关主管部门收到配电区域划分申请至正式出具配电区域划分意见期间,配电区域划分相关各方(含申请方)原则上不得在相关配电区域内进行配电网施工建设。
第四章 资产与用户
第十九条 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依法享有所辖配电区域配电网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的权利。由非本区域配电网运营主体投资建设并运营的存量配电网资产,可通过以下方式处置:
(一)存量配电网资产产权单位通过资产入股等方式,参股拥有本区域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共同运营区域配电网;
(二)存量配电网资产产权单位通过出售、产权置换等方式,将存量配电网资产所有权转让给拥有本区域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
(三)存量配电网资产产权单位通过租赁等方式,将存量配电网资产租借给拥有本区域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运营;
(四)存量配电网资产产权单位按照企业主管部门有关要求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方式厘清配电网资产运营权。
第二十条 配电区域确定后,增量电力用户和随存量配电网资产移交的存量用户的配电业务按照属地原则,由拥有该区域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负责。
第二十一条 对于配电区域内,主要电源为其他配电网运营企业专线(专变)供电的电力用户,本着节约资源的原则,供电方式可维持不变(但保留用户的选择权),本专线(专变)不可再扩展其他电力用户。
第五章 变更与管理
第二十二条 配电区域发生变更的,地方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出具配电区域变更意见,拥有该区域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应当依法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的变更。
第二十三条 配电网运营企业擅自变更配电区域的,由国家能源局派出监管机构依法予以处理。
第二十四条 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应建设运营满足区域内各类用电需求的配电网,按照《供电监管办法》等规定为用户提供接入电网、供电保障等服务,并接受国家能源局派出监管机构的监管。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 2 年。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4月18日,江西上饶经开区召开微电网及源网荷储项目调度会。上饶市副市长胡心田指出,微电网和源网荷储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发展路径。结合开发区当前发展阶段和产业链发展实际,在需求侧和供给侧协调发力,加快供电改革,尽快满足工业生产电力缺口,适度超前扩大增配电网,促进分布式电力资源聚合
配电网覆盖城乡区域,连接千家万户,承担着广泛的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在市场和政策驱动下,分布式发电、电动汽车、新型储能迎来爆发式增长,配电网在促进分布式电源就近消纳、承载新型负荷等方面面临的挑战日益显著,其物理形态、数智形态、商业形态正发生深刻变革。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河南省发改委发布河南省增量配电网类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细则中提出,增量配电网类项目原则上应配置不低于新能源规模15%的集中式独立储能装置。增量配电网类项目作为一个整体接入公共电网,原则上要与公共电网形成清晰的物理分界面。鼓励增量配电网类项目作为独立市场主体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日前发布的《国网福建电力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底,福建省发电装机容量达8141万千瓦,其中清洁能源装机、发电量占比分别达63%、52.9%。报告显示,2023年,国网福建电力建成福建漳州六鳌远海(D区)风电场220千伏送出工程、福建宁德中核霞浦核电220千伏送出工程
3月17日,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随后各省也纷纷发布本省的行动方案。北极星输配电网整理发现,截至目前,已有6省发布了本省的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分别是山西、山东、浙江、湖南、广东、河南。在这六个省份中,电网设备改造升级成为热点
4月17日,国网福州供电公司召开新时代电力“双满意”工程履责践诺发布会。会上通报2023年国网福州供电公司履行社会责任、落实新时代电力“双满意”工程及完成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情况,并发布2024年深入开展新时代电力“双满意”工程实施方案、为民办实事项目、《国网福州供电公司2023年社会责任
4月17日,福建福鼎市对支持海岛振兴的十条措施征集意见,其中明确,到2025年,有必要的海岛都建成一张风光储充微电网,提升海岛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意见稿中还指出,实施海岛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加快主干电网、岛屿电网改建进度,重点推进“台山岛源网荷储零碳岛示范”和海域“海上电动船舶充电网络
春季,中原大地麦苗青翠、茁壮生长。农业大省河南,近年来逐步成为我国经济大省、工业大省,农村配电网的主要功能是向全省的农业生产、农村产业、农民生活等提供用能保障。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针对配电网建设在电力保供、转型发展等方面的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打造安全高效、清洁低碳、柔性灵活、智慧融合的新型配电系统”,引起电力行业广泛关注。配电网如何加快柔性化、智能化、数字化转型,增强对新能源的接纳和调控能力,促进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是未来的重
为确保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有序推进,格尔木市结合新能源汽车发展及城市电网建设情况,科学合理布局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社区、旅游景点等场所建设高效直流充电桩,项目正在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评审工作。同时,做好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工作,
4月16日,四川巴中发布巴中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巴府发〔2024〕5号),其中明确,推动配电网智慧化发展,升级中压配电自动化终端,建设配电自动化主站,实施配电终端物联网化改造,到2030年基本建成源网荷储协同互动的智慧化配电网。同时,推进电网提档升级,加快建设500千伏巴中站增容扩建工程、曾口220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河南省发改委近期发布关于焦作矿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220千伏变电工程项目,为加快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工作,提高配电网供电能力和安全可靠性,满足区域内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用电需要,同意建设焦作矿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220千伏变电工程项目。
《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亮点解读(来源:微信公众号“配售电研究中心”文||赵文新)概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于2024年4月2日颁布的《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发改能源规〔2024〕317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已正式实施。该文件修订日期落款写在3月15日,
4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通知,印发《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积极稳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办法》共包含5章24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试行)》同时废止。《办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修订印发了《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发改能源规〔2024〕317号)(以下简称《办法》),对2018年制定的原《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试行)》(发改能源规〔2018〕424号)进行了修订。看到新修订的《办法》后,不少人向观茶君表达了失望,认为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修订印发了《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发改能源规〔2024〕317号)(以下简称《办法》)。围绕社会和行业关注的问题,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接受记者采访,回答记者提问。问:《办法》修订背景是什么?答: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制定印发《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修订印发了《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发改能源规〔2024〕317号)(以下简称《办法》)。围绕社会和行业关注的问题,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接受记者采访,回答记者提问。问:《办法》修订背景是什么?答: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制定印发《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其中明确,鼓励以满足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为主要目标的增量配电业务。不得依托燃煤自备电厂建设增量配电网,防止以规避社会责任为代价打造成本优势。《实施办法》所称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以
为规范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积极稳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修订了《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企业应建设运营满足区域内各类用电需求的配电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为用户提
项目概况禹州市绿色铸造陶瓷示范产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业主优选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3月21日8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YZCG-DLG2024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豫财购【2020】8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禹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2(至)3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禹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01月30日
“衷心感谢湖南能源监管办对湖南冷水江新华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存量资产及用户接转事项给予的大力指导、帮助和服务,特赠送锦旗一面。”1月15日,湖南冷水江新华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湖南新华供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一行将绣着“依法监管主持公道推进改革服务企业”的锦旗送到
【我们将按照国家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相关精神,持续深化电力市场改革,围绕“完善市场机制、统一规则体系、扩大市场范围”的远景目标,从完善市场规则、健全调控机制、强化风险防范、严格市场监管、培育新型主体等方面着手,推动电力市场向更加成熟、更加稳定、更加开放方向发展。】——山西省能源局总
书接上回(电改导火索——二滩弃水),《西部大开发决策回顾》一书中描述了关于“二滩弃水”与电力体制改革的关系:二滩水电站电送不出去,既有电网瓶颈的问题,也有电力体制上的原因。时任国家主席江泽民提出要想办法解决二滩电力送出问题,且必须对现行电力体制进行改革。(来源:微信公众号“售电星
3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可再生能源在“价”于2021年迎来翻天覆地的变化后,“量”上也很有可能迎来巨大改变,这是整个电力市场改革潮流对于行业的影响。那么,作为更上游的新能源经济性评估工作,有必要未雨绸缪,以动态评估(现货市场仿真)取代过去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能源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积极发展清洁能源,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普遍共识。我们要顺势而为、乘势而上,以更大力度推动我国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安全可靠的能源保障,为共建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以下简称“9号文”)对推进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作出了总体部署,提出以用户市场化购电为核心的总体思路,用户对市场化购电的满意度、方便程度,从某种意义上讲是衡量这一轮改革成绩的重要标尺。但是9年来,用户对市场化购
作为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售电侧改革自“电改9号文”及其配套文件实施以来,成效显著,售电业务渐次放开,零售市场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售电主体不断进入,多元竞争主体格局初步形成,市场活力和资源配置效率明显提升。然而,与批发市场建设的改革进程相比,零售市场的发展尚处在初级阶段,仍面
2015年3月15日新一轮电力体制机制改革启动至今,已经历九年有余。本轮电改以批发侧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为主线,逢山开路、遇水架桥,形成了有别于诸多传统价格、运行政策的改革政策谱系。2015年以来,特别是2017年电力现货市场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电力市场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广东、山西、山东、
编者按4月1日,《电能质量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随着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能源电力转型升级持续深入,新型电力系统构建积极推进,“源-网-荷-储”侧特性发生巨大改变,出现了许多影响电能质量问题的新因素。同时,产业转型升级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都对电能质量提出了更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国电力体制机制改革正式进入深水区,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成效喜报频传,山西、广东电力现货市场转为正式运行,南方区域市场成功开展全区域试结算工作,省/区域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改革下一阶段需要对各市场进行衔接,即建立多层次的全国统一市场体系,以实现电力资源在全
4月1日,国家能源局召开2024年全面深化改革暨推进职能转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全面总结2023年能源体制改革工作进展,部署2024年改革重点任务。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章建华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局长任京东、万劲松出席会议。会议指出,2023年,国家能源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
电力现货市场作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进入“转正”与提速阶段。2023年,国家有关部门关于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的文件密集出台,首个国家层面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基本规则发布,明确各省区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进度全国一盘棋加速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山西省、广东省电力现货市场从试运行状态转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