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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节能自愿承诺用能单位名单

2018-01-08 16:53来源:发改委关键词:节能管理节能改造用能单位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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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节能自愿承诺用能单位名单的通知,此次国家发展改革委共遴选100家承诺单位,其中亨通集团、超威集团等电力设备相关制造企业被选入该名单。

据了解,节能自愿承诺期为从签署承诺书到2020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承诺单位要围绕承诺内容,制定工作计划,加强节能管理,实施节能改造,确保完成承诺。要从签订节能自愿承诺书的次年起,每年3月底前编制节能工作进展报告并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每年组织对承诺单位履行节能自愿承诺的情况进行抽查,2020年底组织力量对完成承诺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公布完成承诺的单位名单。

组织有关媒体加强宣传报道力度,扩大节能自愿承诺活动和承诺单位的影响。对节能自愿承诺履行情况好、节能措施有力、节能成效突出的单位,树立典型、总结经验,推广有效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对评价考核优秀的承诺单位,根据节能法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强化支持措施,通过组织开展节能增效专家会诊、能源管理培训等方式,指导节能提高能效。

承诺单位可在实际工作中使用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设计的节能自愿承诺活动标识(另行发布),年度抽查发现问题、评价考核未通过、违反节能法律法规标准的承诺单位不得继续使用活动标识。

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有关行业协会和单位,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节能自愿承诺活动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7﹞927号),我们组织对申请参加节能自愿承诺活动的用能单位进行了遴选,确定了节能自愿承诺用能单位名单。现予以发布。

各承诺单位要认真履行承诺,加强节能管理,开展节能改造,确保完成承诺。各承诺单位可在实际工作中使用节能自愿承诺活动标识,年度抽查发现问题、评价考核未通过、违反节能法律法规标准的承诺单位不得继续使用活动标识。

各级节能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要加强指导和支持,对认真履行承诺的用能单位,要优先考虑在节能政策措施中给予支持,帮助承诺单位节能提高能效;对节能措施有力、节能成效突出的承诺单位,要树立典型、总结经验、加强宣传,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附件:1.节能自愿承诺单位名单

2.节能自愿承诺活动标识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7年12月29日

附件1

 

附件2

节能自愿承诺活动标识

一、标识图案

二、标识含义

标识以一个指印刻画的闪光灯泡为基本要素,红色指印表示庄严的承诺,灯泡表示节能工作要有创意亮点。整个标识寓意用庄严的承诺、创意的思维,承诺节约能源,创造性地开展节能工作,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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