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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直供电折戟 中国电价垄断第一案终于浮出水面

2017-11-28 15:34来源:能源杂志作者:余娜关键词:电力体制改革电价垄断电力企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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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时568天的中国电力价格垄断第一案尽数浮出水面。该案身后暴露的,正是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中无法回避的硬伤。

“价格雷同不叫联盟,那什么是联盟?数家发电企业每次交易都是一个价格,还不叫联盟吗?”9月22日,山西9月份月度电力直接交易结果新鲜出炉,面对新一轮竞价结果,惨遭流标的李浩(化名)气愤不已。

李浩是山西一家民营企业的负责人,自去年转投售电市场,本以为可以赚得盆满钵满,却没想到接连遭遇滑铁卢。

“这个月又赔了200万,山西电力市场太不规范了!”李浩坦言,“我选择流标是无奈之举,是一种反抗。流标赔给用户,总比赔给交易中心好。”

接连遭遇竞价失败后,李浩的心中充满疑问:第一二批用户参加月度交易,第三批用户却被分在供热专场,为何区别对待?参与月度竞争的发电企业接连出现报价雷同,还构不成联盟?

与此同时,《能源》记者获悉:山西一家第三方售电公司已向相关监管部门提出申诉,称“电厂统一报价305元/兆瓦时,电厂侧售电公司统一报价322.2元/兆瓦时。抱团操作价格将直接导致所有购电方无法正常按照市场化进行交易策略研究报价。”

而不久之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刚刚指导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对山西省电力行业协会组织23家火电企业达成并实施直供电价格垄断协议一案作出处理决定,并依法处罚7338万元。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布10年、实施9年来,第一次对大型电力企业开出罚单。

然而,垄断案余温未散,被处罚的企业和电厂中的一些企业却再次出现在此次被申诉的统一报价企业名单中,不禁让人咋舌。

7338万元的垄断处罚缘何而来?作为大用户直供电交易的试点省份,山西缘何被推上“风口浪尖”?

电价垄断第一案

从2016年1月14日下午三点太原市西山酒店三楼会议室那场热闹的“大用户直供座谈会”开始,到8月3日案件尘埃落定,历时568天的中国电力价格垄断第一案尽数浮出水面。

“过程曲折,历尽艰难。”具有8年多反垄断办案经验的国家发展改革委价监局反垄断二处处长徐新宇用三个“没想到”回顾了这场印象深刻的交锋:“没想到我们的国有企业和行业协会的竞争法律意识如此淡薄,没想到案件推进这般艰难,没想到大用户直供电改革颇为不易。”

2016年1月24日,山西省电力行业协会组织部分火电企业组织召开了火电企业大用户直供座谈会。

会上,9家电力集团、15家独立发电厂签字通过《山西省火电企业防止恶意竞争保障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公约》。

《公约》第五条规定:“根据市场情况,各大发电集团及发电企业,按照成本加微利的原则,测算大用户直供最低交易报价,省电力行协加权平均后公布执行”,约定了2016年第二批直供电交易报价较上网标杆电价降幅不高于0.02元/千瓦时。

然而,正是这一纸公约成为了国家发改委价监局处罚的直接依据。

原标题:山西直供电折戟,中国电价垄断第一案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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