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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能源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加快推进智能电网和微电网示范项目建设

2017-11-28 09:03来源:广州市政府网关键词: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智能电网变电站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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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一、加强输配电等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西电东送电力通道建设,支持滇西北至广东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广州段、乌东德送电广东广西输电工程广州段、800千伏穗东换流站扩建工程等大型输电工程建设;适度超前开展500千伏、220千伏、110千伏等输配电主干网架建设,推进城乡基础电网建设和配电网改造,完成中心村电网升级改造。建设500千伏楚庭(穗西)输变电、东西组团直流背靠背异步联网工程(中通道)、木棉至增城线路工程、顺德至楚庭线路工程等13项500千伏输变电项目,提高广州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及抵御重大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建设一批220千伏输变电项目,优化电网结构,降低电网安全风险,提升城市整体供电能力;建设一批110千伏输变电项目,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电力的需求,确保用户供电可靠性。计划到2020年,新增变电容量2495万千伏安,新增输电线路1850千米。

二、加强天然气输配体系和储气调峰设施建设

围绕城市安全发展总体布局,在符合城乡规划和区域规划前提下,按照高压“一张网”要求,推进天然气管道输配体系建设。全面建设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四期工程,新建花都珊瑚(西边)门站,扩容改造增城石滩门站、番禺金山门站,建设城市燃气主干管网,建设若干座高中压调压站。完善市内天然气高压输送管网建设,接通南沙与中心区高压管网,使南沙管道燃气在使用大鹏气的同时也可使用西气,打通各路气源。建设广州市燃气抢险基地,涵盖数据采集、城镇燃气管网监控、调度等。

在大鹏气、西气东输二线等输送通道基础上,支持推进西气东输三线闽粤支干线广州段及有关站场阀室建设,支持“南沙—中山”省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建设连接珠海金湾气源。积极拓展珠江口南海气田登陆等气源。

努力增强天然气储备能力,确保全市特殊情况下天然气应急供应,全力推进在南沙小虎岛化工区建设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及配套码头,建设2个16万立方米LNG储罐。为确保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建成投运前的天然气保障,2017年启动全市天然气应急储备体系研究,梳理现有天然气储罐和气化设施能力,提出在区级范围建设一批小型的天然气储备设施计划。

三、加快供热供冷设施建设

继续实施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集中供热范围内的分散供热锅炉全部淘汰或者部分改造为应急调峰备用热源,不再新建分散供热锅炉。鼓励在琶洲互联网集聚区、国际金融城等商业服务业区域和创新枢纽、广州南站等交通枢纽建设区域集中供冷。加快推进南沙、增城、黄埔、开发区等地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的配套供热管网建设,到2017年底具有一定规模用热需求的工业园区基本实现集中供热。支持根据区域实际开展长距离供热。

四、支持综合能源利用基础设施建设

在符合压力等级等安全要求和技术规范下,支持电力、热力、燃气等区域性地下管线纳入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根据能源发展新成果、新科技,结合能源新型利用方式,积极支持储能设施发展和建设。在相关试点范围内研究储能电价相关机制。

五、加快推进交通领域能源品质提升和设施建设

推进交通领域能源品质提升。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实施新一轮车用汽油、柴油标准,提升成品油质量;推动电能替代和清洁能源替代,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推动公交领域纯电动车辆,推进专用车辆、物流车辆、专用车辆、跨市客运车辆等领域使用LNG等清洁能源,积极推进燃料电池公交车示范运行项目。

加强交通领域油气电供应基础设施建设。出台《广州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规划汽车加油站180座;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充电智能服务平台、加强运营管理,规划建设公交、出租、物流、环卫、邮政等专用充电桩2.6万个、专用充换电站217个,城市公共充电站58个、分散式公共充电设施3万个、城际快充站10个。继续实施《广州市天然气(LNG)加气站发展规划》,鼓励企业将物流车辆、跨地市长途客运车辆、专用车辆等作为加气站服务发展对象,拓展清洁能源推广利用领域,力争到2020年全市规划建设LNG加气站总数达40座。

加强国际航空枢纽能源保障。建成白云机场第二条场外航油管道,从石滩中海油管道分输站接出,经增城、从化、白云、花都等区后进入机场,总长度近100千米,进一步提升机场供油的安全保障能力。

加强国际航运枢纽能源保障。大力发展港口岸电使用,推进电能替代。提升水上交通领域的清洁能源利用。研究推进构建南沙区域性船舶保税燃油供应基地,完善通关监管等体制机制,提升南沙建设国际航运枢纽中心能源保障水平。

第三节实施消费总量控制

根据国家开展能源消费总量和消费强度“双控”工作部署,“十三五”期间,广州市全面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完成省下达广州市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任务。

——建立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机制。开展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实现路径及支撑体系研究,在研究基础上制定出台《广州市“十三五”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实施方案》,确保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有序开展。

——实行能源消费总量预算和用能权使用管理。实施能源消费总量预算管理,按照控制总量、可用增量和预支增量三种类型,进行分类管理。对能源消费的存量进行确权,对增量实行预算管理,新增能源消费指标优先安排到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和促进转型升级的项目上,优先保障到服务业和高附加值产业上,实现用能配置向能耗低、污染小、附加值高的产业倾斜。制定科学的用能权使用管理办法,建立用能权市场交易机制。

——建立科学的能源消费总量分解考核机制。将省下达我市“十三五”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分解到各区,推动各区进一步将目标分解到各部门和区级重点用能单位。明确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责任、形成评价考核体系。

——建立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支撑体系。搭建广州市“1+4”能源政策法规体系,以广州市能源管理条例地方立法作为总体指导,构建广州市能源监测统计管理办法、广州市能源预算管理指导意见、广州市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广州市各级能源管理平台建设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体系。从构建能源管理与辅助决策平台、完善能源统计和监测体系、建立管理制度和组织保障体系、强化能源智能化技术支撑等4个方面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支撑体系和政策保障措施,全面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

——合理配置新增用能和抓好存量节能。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制造业向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方向发展。注重互联网与能源技术融合,形成“互联网+”智慧能源产业发展新形态。引导企业实施综合能效提升服务工程,推进分布式能源供应系统、空调冰蓄冷和节能改造、空压机改造、绿色照明节能改造、分布式储能技术、用能设备信息管理、需求侧响应管理、城市虚拟电厂等能效提升技术应用。引导各单位建立能源绿色数据中心。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大力挖掘建筑节能潜力,整体推动交通节能行动。深入研究新业态、新商业模式、新用能模式、新功能区等的能源消费特点及控制路径。

第四节深化能源领域改革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在电力体制改革、天然气体制改革、能源领域投融资体制改革等决策部署,结合广州市能源体系发展现状、特点和存在问题,主动作为、先行先试,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探索构建能源领域更加开放有序、合作共赢的竞争格局。

一、电力体制改革

——出台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开展《广州市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研究》《能源电力交易中心专题研究》,结合省级电力体制改革文件和我市实际,出台符合我市电力发展的《广州市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推进我市电力体制改革在配电、售电以及综合能源服务走在全省的前列。

——支持电力交易机构的设立。支持国家级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以及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挥广州枢纽型网络城市优势,使电力交易成为广州地区重要交易品种。同时探索建立电力、油气、碳排放等交易为一体的广州能源环境交易中心。

——培育市场主体。探索电力发展新途径,多途径培育售电市场主体,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高新产业园区、公共服务行业、节能服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发电企业等社会资本,投资组建售电主体和配电主体,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用电工商企业参与市场购电。支持配售电市场主体从单一配电或售电向能源综合服务商转变,支持售电主体在广州成立能源产业联盟,提升服务广州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积极支持试点区的电力体制改革。支持广州开发区作为广东省售电体制改革首批试点园区,鼓励区内符合年用电量条件的企业自己参与或委托售电企业参与电力集中竞争交易。大力推进广州开发区(中新广州知识城)国家级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探索配电网发展的方式,完善配电网的建设。

——配合广东省价格部门核定配电价格。在全面开展配电价格摸底测算的基础上,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分电压等级核定配电价格。配合省价格部门依据国家输配电价改革有关规定制定,加快明确增量配电区域的配电价格。

——加快推进智能电网和微电网示范项目建设。推进广州中新知识城智能电网示范项目建设,提高供电可靠性及与用户双向互动能力。探索建立容纳高比例波动性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发配储用一体化的微电网系统,探索微电网电能服务的新型商业运营模式和新业态。支持建设从化明珠工业园联网型微电网示范项目及申报国家科技专项“智能电网技术与装备”重点研发计划,着力培育“互联网+能源”新业态,积极研究需求侧响应相关机制措施。

——大力促进分布式电源发展。放开用户侧分布式电源市场,积极开展分布式电源试点和示范,支持分布式能源参与电力零售市场。以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城市新区等为重点大力发展天然气分布式电源和冷热电联供项目。支持全市太阳能光伏发电推广应用、支持建立分布式光伏、电动车运营等监控平台,并出台相关规范。

二、天然气体制改革

对接国家、省在管道天然气领域的改革措施和部署,以及西气东输输销分离、省天然气管网整合等战略机遇,积极争取省天然气管网下调配气价格,积极争取直接对接西气。

推动市内管道天然气领域体制改革。着力推动市场公平、开放、有序运行,对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完善高压管道“一张网”、区域经营管理等体制机制,体现管道、集中调度设施、应急调峰设施的基础性和公共性,体现天然气购销、买卖等环节的商品属性。理顺输气、配气、经营等环节权责关系,推动重点行业领域、用气大户天然气利用降成本,减少经济发展要素成本,保障清洁能源推广。

三、能源领域投融资体制改革

落实国家、省关于能源领域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能源公共服务领域投资,大力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清洁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投资,以及能源新技术的研究创新、能源新业态和新的用能方式的创新发展。推动金融机构支持能源领域投资。

第五节发展智慧能源产业

将能源发展与“互联网+”相结合,鼓励自主创新,大力发展“互联网+”智慧能源,继续培育发展新能源产业、先进能源装备制造业、现代能源服务业,促进能源新业务发展、创新投资商业模式,促进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电能融合,以设备智能、多能协同、信息对称、供需分散、系统扁平、交易开放为原则,打造智慧能源产业集群。

——依托重大工程专项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加快能源装备制造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先进能源技术装备“走出去”,推动能源装备国产化和产业化,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能源装备工业体系。以重大科技攻关为抓手,突破一批核心技术,推动氢能源、燃气内燃机设备、海洋能发电装备等新能源技术产业化,强化智能电网、红外探测、先进储能,太阳能发电监测等技术积累和产业应用;支持生物液体燃料炼制技术研发、页岩气开发关键装备系统研发。

——布局能源产业园区形成示范集群效应。依靠广州各区产业优势,布局一批重大能源示范工程,形成产业集群。推进广州开发区新能源综合利用示范区建设;打造从化新能源客车产业基地、花都和番禺自主品牌新能源乘用车产业基地;建设增城太阳能光伏产业园、花都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在广州开发区、广州(仙村)环保装备产业园等园区推广节能减排技术;落实广州从化明珠工业园微电网项目、广州中新知识城微电网项目、南沙微电网项目,以应用带动产业发展,形成产业示范效应。

——促进现代互联网技术与能源系统深度融合。探索建立能源互联网市场机制和市场体系,初步建成能源互联网技术标准体系,催生一批能源金融、第三方综合能源服务等新兴业态,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新兴市场主体。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部门和企业先行试点,因业制宜地开展各类能源互联网应用试点示范,在技术创新、运营模式、发展业态和体制机制等方面深入探索,总结积累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充分发掘信息技术在能源领域应用。依托电力网络,以智能电网为基础,与热力管网、天然气管网、交通网络等多种类型网络互联互通,多种能源形态协同转化、集中式与分布式能源协调运行的综合能源网络。推动能源与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深度融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互联网技术,对能源产业进行互联网化,将能源赋予新的数据属性。注重广州传统软件公司、硬件企业、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在行业内有序布局。

第六节打造能源管理平台

建设广州市能源管理与辅助决策平台,全力打造国家“互联网+”智慧能源示范项目,构建实现全市能源信息互联互通以及支撑政府、企业、公众等的互动、共享、应用的能源互联平台。充分利用三维可视化技术以及大数据分析技术,建设全市能源信息互联共享体系、综合能源管理决策平台、智能化综合用能解决方案、基于能源大数据中心的智慧能源应用等。

——构建广州市能源基础数据库。通过历史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入库、数据维护等流程,整合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新能源等行业的信息资源,覆盖全市各类能源资源、项目、规划、建设、生产、消费、流通、储备、价格、进出口各环节信息,并接入与能源密切相关的国民经济、交通运输、环境、天气等数据。构建完善的广州市能源基础数据库,形成平台各项业务功能及应用的基础。

——建立能源数据互联共享体系。将全市各类能源数据进行整合,打通能源数据采集渠道,建立长效的能源数据采集与共享体系,采用建立数据上报平台、对接其他信息系统、开发报表批量导入、进行互联网数据抓取等方式实现数据采集,保证平台数据的持续性和及时性,提高平台生命力。

——建设综合能源管理决策平台。基于广州市各类能源信息建设业务应用子系统,建设包括能源统计分析、能源运行监测、能源规划与项目管理、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用能权确权登记、节能监察、油气管道保护、典型项目多维展示、能源需求侧统一管理、能源信息发布、能源文档管理、广州能源风采、能源改革等业务应用子系统等。为能源安全监督、节能监察、能源战略规划制定和决策提供信息支撑,为广州市综合能源管理包括能源统计运行监测、能源项目管理、油气管道保护、消费总量控制等提供统一信息化服务平台。建立反映广州市能源运行情况的监测指数,实时监测全市及各区能源运行态势的核心监测指标和事件,自动生成能源形势月报,在预警监测基础上,开展能源形势会商,分析能源走势,形成决策依据。

——打造智能化综合用能解决方案。智能化综合用能解决方案是平台向行政区、行业及企业的延伸,依据“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建立区及行业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掌握本区、本行业能源发展、消费情况。同时根据行业设备特点和能耗现状,为重点用能示范企业提供综合能效提升服务,切实提升能效水平,节省用能成本。总结经验向全市推广应用,从而形成“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的全社会综合能源管理及用能服务,切实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目标。

——拓展智慧能源应用。建设智慧能源应用平台,构建专业分析模型,充分利用“互联网+”及大数据技术,进行大数据的信息挖掘与智能预测分析,开展数据关联性分析、预测性分析以及智能管理分析等。服务于可再生能源生产智能化、能源消费智能化、能源网络基础设施智能化、能源大数据智能分析,实现能源的智能化、精细化管理。

——实现能源信息阳光政务。主要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具有一定权限限制的信息服务。按照政务信息公布的有关规定,将企业和社会公众关心的、适合公开的节能数据以社会服务门户的形式对外公布。信息服务的内容包括:政策类信息、标准类信息、能源审计信息、行业节能减排信息等。

第七节构建能源政策体系

推进能源领域法治化环境建设,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保障体系,以《广州市能源管理条例》为统领,构建广州市“1+4”能源政策法规体系,为能源管理决策平台平稳运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等各项工作提供支撑。

——广州市能源管理条例。规范能源开发、利用和管理行为,构建广州市稳定、经济、清洁、可持续能源供应及服务体系,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障能源安全,促进能源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动能源不同管理部门、能源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协调,促进能源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和应用,适应能源精细化管理需要,适应能源互联网发展需要。

——广州市能源监测统计管理办法。制定广州市能源监测统计管理办法,对数据来源、数据种类、数据频度等方面做出严格规定。完善全市能源统计监测体系,按照满足全市能源管理和节能降耗工作需要的要求,整合现有的能源统计资源,规范能源统计监测工作,研究建立全市统一、功能齐全、分工明确、信息共享的能源统计监测体系。

——关于能源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有效保障各重点用能单位科学发展对能源的合理需求,重点对能源消费存量和增量实行预算管理,科学设定各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年度预支增量,并作为上限对新上建设项目所需能源消费量进行登记,按能源品种及结构限制存量、优化配置能源消费增量。

——广州市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对重点用能单位实行用能权有偿使用。配额内的用能权以免费为主,超限额用能有偿使用。确定有偿使用基准价,并制定差别化交易价格。用能权有偿使用的收入应专款专用,用于本地区节能减排的投入以及相关绿色金融支撑工作。

——广州市各级能源管理平台建设管理办法及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广州市各级能源管理平台建设管理办法,对各级能源管理平台功能、建设管理办法及资金管理办法、奖励和惩罚措施等方面做出规定。

第八节加强油气管道保护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全面加强石油天然气管道(城镇燃气管道和企业厂区内管道除外,本节简称油气管道)保护工作。

一、提升油气管道保护工作思想认识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深刻认识油气管道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增强管道保护的责任意识、红线意识。进一步督促各管道企业落实管道保护和安全运行主体责任,督促区级政府部门依法落实属地管理职责,督促其他建设工程落实管道保护特定区域范围内施工作业的管道保护措施。

二、着力构建油气管道保护长效机制

出台关于做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协同开展管道保护的职责分工,构建油气管道保护长效机制,压实管道企业主体责任、区级属地职责、其他建设工程保护措施。开展《广州市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办法》政府规章立法,进一步明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作业单位的管道保护措施,将违法施工作业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三、强化企业管道保护主体责任

紧抓企业管道保护主体责任这个关键节点,督促油气管道企业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GB32167—2015),加强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提升管道本质安全水平;加强日常巡线工作,及时掌握管道运行动态;做好地下管线安全警示标志标识和保护工作,进一步开展管道地面核准校准工作,对管线走向发生改变和标识标志不清不准的情况,要及时完善更新,做到设置明显,标识到位;鼓励企业积极开展杂散电流和超高压放电对管道安全运行影响专题研究,鼓励开发高效使用管道保护设备,形成标准化的治理技术方案和工作流程,切实提高油气管道防护能力。

四、构建风险等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两条防线

推进实施2014—2017年全国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工作,开展多部门联合检查督查,对较大以上级别隐患由隐患所在地区政府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出台《广州市石油天然气管道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由各区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石油天然气管道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按照“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其他”的五级分类建立风险点危险源台账,按照“一点一案”方式对红色、橙色级别风险点危险源实施管控,推动落实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围绕地铁杂散电流、超高压直流放电对管道安全运行影响等课题,鼓励管道企业开展专项科技攻关形成治理技术,支持有关治理技术成果申报科技奖励。

五、形成管道保护领域执法管控合力

启动实施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出台《关于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实施行政处罚的指引》,建立以区级为主的属地管辖机制,明确执法流程,对危害管道的行政违法行为予以制裁;落实国家、省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有关要求,贯彻执行《石油天然气管道系统治安风险等级和安全防范要求》,依法查处打孔盗油等破坏油气输送管道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良好管道保护治安秩序;推动多部门联合执法、社会联防联控,加强管道周边区域管理,推动管道沿线做好开展管道保护宣传、管道标识保护等工作。

六、加强管道保护领域应急管理

完善《广州市石油天然气管道事故应急预案》,开展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应急预案卡片化管理,实现现场处置方案简明化、图表化、牌板化和标准化;不断完善突发事件应急联络信息;建立管道保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库;开展广州市石油天然气管道领域应急救援能力评估,摸清家底、建立清单,对进一步完善该领域应急救援工作提出实际措施;认真开展应急演练,各区每年应组织至少1次管道保护突发事件应急演练,鼓励多部门参与,鼓励“双盲式”演练,鼓励在演练中邀请专家开展点评评估。支持中国石化华南分公司、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公司等建设地区输油、输气管道应急抢维修中心。

七、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

出台《油气输送管道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把2016年作为管道保护领域安全教育培训年;各级财政要保障管道保护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经费;坚持每季度开展1次全市性的、与管道保护有关的专题教育培训学习活动,鼓励各区开展专题教育培训活动。结合“七五”普法计划,推动管道保护领域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推动在地铁车站、公交站场等城市公共空间开展管道保护专题宣传。

八、推进管道管理信息化建设

各企业要积极采取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对管道的监控,完善管道安全保护实时监控平台,建立健全管道安全运行信息登记制度。按照《广州市地下管线普查管理工作方案》部署,完成油气输送管道普查工作。在广州市能源管理与辅助决策平台中,安排石油天然气管道管理信息子平台,推进油气管道“一张图”建设。

第五章重点项目

根据不同的任务特点,以重大能源工程为抓手,结合广州市能源发展布局,综合考虑电力、热力的生产、供应和利用保障,结合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的供应、输配、保障,组织实施煤电升级改造、电力改革示范、电网建设、天然气应急调峰、天然气热电联产和分布式能源站,太阳能、风能、生物质发电等一批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领域的重大项目,此外,推动油气输送管道保护领域提升应急能力项目。通过上述重点项目,构建安全、清洁、高效、可持续的现代能源战略体系。综上所述,广州市“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重点项目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天然气热电联产和分布式能源站等项目建设,二是传统煤电项目改造。对于天然气热电联产和分布式能源站,可以实现能源合理综合利用。对于传统煤电项目,按照“超洁净排放”、减量替代等原则,对燃煤电厂进行环保升级改造,推动部分燃煤电厂实施“煤改气”等改造,推动燃煤锅炉改造为燃煤热电联产项目,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十三五”期间,广州市计划安排续建新建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7个、现有燃煤机组节煤减排环保综合升级改造项目4个,这些项目将提升广州市电源支撑能力;继续建设广州市电网工程、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四期工程,新建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总规模150万千瓦)、汽车加油站、汽车加气站、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0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项目,陆上风电项目2个,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项目、新能源综合利用示范项目,根据实际建设若干个管道保护应急救援和抢维修项目。

经测算,根据规划项目,预计“十三五”期间广州市对电力热力燃气生产和供应业的现金流入约为9500亿元,其中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产值为8000亿元,燃气产值为1500亿元。到2020年,预计电力热力燃气生产和供应业的总产值将可达到2000亿元。

《广州市“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重点项目表》见本规划附件。

第六章环境影响

“十三五”期间,广州市能源发展将着力朝着更清洁、更高效方向发展,通过上述工作任务、规划项目,通过天然气推广利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煤减排环保升级改造等,合理配置资源,促进能源行业节能减排,所有改造、续建和新建项目均同步配套国家、省、市规定的污染物处理配套设施设备,从而保障全市能源安全保障、优化全市能源消费结构、降低减少污染物排放和碳排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能源供应安全、环境保护等多方面协调发展。

——天然气热电联产和分布式能源站方面。统筹天然气热电联产和分布式能源站建设,积极推进黄埔、花都、增城、广州开发区等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建设17台共456万千瓦天然气热电联产机组,安排装机容量合计150万千瓦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一方面替代现役小型燃煤发电机组、分散的高污染的燃煤燃重油锅炉,同时对燃气机组采用低氮燃烧加SCR(选择性催化还原)脱硝技术等控制措施,可使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年排放量分别减少3653吨、5495吨和681吨;另一方面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增能源供应保障。

——燃煤机组升级改造方面。在“十二五”实施燃煤电厂“超洁净排放”改造工作的基础上,从提升能源效率、减少发电煤耗等入手,关停瑞明电厂2台共25万千瓦燃煤机组,并对珠江电厂、恒运电厂、黄埔电厂8台共236万千瓦燃煤机组进行节煤减排环保综合升级改造,建设高效和采用“超洁净排放”技术的机组;同时对旺隆热电厂、广州发电厂7台共46.5万千瓦燃煤机组进行天然气改造。通过机组升级改造,能有效减少燃煤发电机组煤耗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年排放量可分别削减2591吨、2769吨和388吨,实现清洁发电。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方面。“十三五”时期,广州市将在更大范围内进行太阳能的开发利用,新建规模约184万千瓦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同时建设规模15万千瓦的风能发电示范项目。太阳能和风能为清洁能源,项目不排放污染物,但需预防控制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和危害鸟类生活等生态环境影响。

——其他规划项目方面。按照环保相关要求,推进电网、天然气利用保障、交通领域能源供应等重点项目的建设,通过规范建设,可减少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在规划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中,项目建设单位均应依法办理城乡规划、用地、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职业卫生评价等各项有关手续,属于清洁能源替代项目的均应落实具体替代方案、减排措施,鼓励企业使用先进的、高效的清洁生产技术和环保技术。对于热电联产项目,在具体实施前,应对同一区域内用热负荷需求情况进行摸查,已有热源点可覆盖的,不应重复建设。

通过规划建设一系列能源项目,可较大幅度削减所在区域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使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年排放量分别减少6244吨、8264吨和1069吨,同时降低主要污染物的浓度,对广州市整体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有积极意义。各大气污染排放项目整体满足现役源2倍替代的要求。规划实施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通过采取环保措施得以有效减缓和补偿,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广州市能源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制定实施总体上对广州市的环境保护有诸多的积极作用。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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