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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规总院谢秋野:“一带一路”能源合作的理性思考和建议

2017-10-30 09:01来源:能源研究俱乐部作者:谢秋野 何肇 王珺关键词:能源互联网全球能源互联网一带一路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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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以下简称“一带一路”)的重大倡议,得到了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能源合作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领域,四年来,在“一带一路”建设统领下,能源国际合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并呈现出了广阔的发展前景。

1“一带一路”能源合作意义重大

(一)这是我国能源安全的重要保障。石油和天然气是关乎国家安全的重要战略资源。我国资源禀赋决定了石油和天然气大量依赖进口。2016年,我国石油和天然气进口依存度分别达到64.4%和33.5%,较2015年分别增加4.6个和1.8个百分点。未来随着我国陆上石油开发进入中后期,开采成本升高,老油田产量递减,新增石油储量品位明显变差,石油和天然气对外依存度还将持续上升。“一带一路”国家油气资源丰富,是我国油气进口主要来源国和过境国。加强“一带一路”能源合作,共保能源过境运输通道安全,对保障我国能源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这是支持沿线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攸关各国国计民生。“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普遍能源工业基础薄弱,能源消费水平较低,已经严重制约了各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沿线国家能源消费总量约25.8亿吨油当量,仅占世界能源消费总量的27%;人均能源消费为0.83吨油当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64%;人均装机仅为400瓦,为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和我国当前水平的40%以下。随着各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对完善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日益迫切。我国在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能源技术、装备和工程服务方面经验丰富,能源技术处于世界先进水平。通过“一带一路”建设,能够有力支持沿线国家能源行业发展,为其经济社会发展打下坚实的能源基础。

(三)这是解决能源发展共性问题的有效手段。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各国能源互相关联,彼此影响,能源发展面临着很多共性问题,需要各国携手解决。如能源资源分布不均衡,能源运输通道不畅通,能源资源全球化配置依然面临着很多障碍;大量的化石能源消费,造成了气候变暖、大气污染、土地荒漠化、地下水系破坏、冰川消融、海平面上升等一系列生态问题;个别贫困地区能源发展滞后,还在依赖木柴、木炭或牛粪做饭、取暖,生存在“能源贫困”中。通过“一带一路”建设,能够加强设施联通和贸易畅通,提高能源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的优化配置能力;能够构建绿色低碳的全球能源治理格局,促进能源低碳发展;能够促进能源发展成果的全球共享,共同消除“能源贫困”。

2“一带一路”能源合作取得了丰硕成绩

(一)能源设施广泛联通。我国陆上油气进口通道不断得到巩固和完善,我国已经建成了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A/B/C线、中哈原油管道、中俄原油管道、中缅原油管道和天然气管道,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D线、中俄天然气管道东线等工程正在建设,油气输送保障能力大幅提高。我国已与俄罗斯、蒙古、吉尔吉斯斯坦、朝鲜、缅甸、越南、老挝共7个国家进行电力互联及边贸。2016年,我国与周边国家电网互联规模合计约260万千瓦。

(二)能源贸易日益畅通。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能源贸易不断深化,在保障我国能源供应的同时,也为沿线国家带来了丰厚的利润。2010~2016年,我国原油进口量由2.4亿吨增长至3.8亿吨,天然气进口量由167亿立方米增长至719亿立方米。我国原油进口来源国前10位中,有6个位于“一带一路”沿线,从“一带一路”国家进口的原油占我国原油进口总量的70%。LNG进口来源国前5位中,有3个位于“一带一路”沿线,管道气基本全部源自“一带一路”国家,占我国天然气进口总量60%以上。与“一带一路”国家的能源贸易已经成为我国能源供应的重要组成。

(三)能源投资和产能合作蓬勃发展。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火电、水电、新能源发电、输变电领域不断加强合作,一批又一批重大能源合作项目在沿线国家开工实施,如中巴经济走廊的恰希玛核电站、萨希瓦尔燃煤电站、默蒂亚里—拉合尔直流输电项目、越南海阳燃煤电厂、埃及500千伏主干网升级工程、沙特延布炼厂项目等,这些项目在满足当地能源需求增长、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有效带动了我国技术、装备、服务、金融“走出去”,提升了中国能源企业的国际品牌形象和行业影响力。

(四)资金保障水平不断增强。我国企业在充分利用专项资金、合作基金、“两优”贷款、政策性银行出口信贷的基础上,积极利用股权投资、公私合营、银团贷款、融资租赁或信托等新模式,不断拓宽项目融资渠道,有效解决沿线国家资金短缺难题。同时,国家也在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由我国政府主导成立的亚投行和丝路基金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了更加专业高效的融资平台。目前,丝路基金已为20余个项目提供了资金支持,出资额超过90亿美元,其中包括巴基斯坦吉拉姆河卡洛特水电站、阿联酋迪拜哈翔清洁燃煤电站项目等一批重大能源项目。亚投行也在首批贷款项目中为孟加拉国电力输配系统升级扩建等4个项目提供了贷款。

(五)参与全球能源治理不断深入。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近年来逐渐成长为全球能源治理中的重要新兴力量。我国已与国际能源署建立联盟关系,加入国际可再生能源署和国际能源论坛,签署新的国际能源宪章宣言;先后成功举办了G20能源部长会议、APEC能源部长会议、国际能源变革论坛等重要会议,形成一系列重大成果;提出共同构建绿色低碳的全球能源治理格局、共同推动绿色发展合作等重大主张,倡议建设全球能源互联网,在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减少碳排放等重大问题上做出郑重承诺,得到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认可。

3“一带一路”能源合作面临的主要困难

(一)海外项目风险较为突出。“一带一路”沿线大多为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海外项目面临政治、经济、商业环境和法律等多方面的风险。如“一带一路”沿线途经亚非欧不同地缘政治敏感区域,多文明交汇、多力量交织,是大国势力角逐、博弈的核心地带,部分国家的利益关切对我国开展能源合作存在干扰和杂音;世界经济复苏乏力,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大宗商品市场进入“熊市”,能源资源价格低迷使部分沿线资源型国家陷入困境;伊斯兰极端主义在世界范围内的不断蔓延,部分国家恐怖活动猖獗,社会安全风险居高不下;驻在国部分官员利用其政治地位、经济权利进行徇私枉法、颠倒黑白等作风不正、行为不正当的活动。

(二)项目实施存在部分共性问题。我国能源企业“走出去”相对较晚,同时受驻在国客观条件的限制,合作项目存在一定的共性问题。如沿线国家的能源、交通、信息等基础设施较为薄弱,项目实施过程中往往需要增加额外的投入;能源项目投资规模通常较大,建设周期长,项目在前期融资上存在较大的困难;国内企业产品和服务同质化现象较为严重,海外相互“杀价”、无序竞争的问题时有发生,削弱了中国企业的整体竞争力。

(三)能源国际合作软实力亟待加强。和欧美发达国家成熟的国际化运作能力相比,我国在标准、规则、文化等“软”的方面实力不足。如国际社会对中国标准体系的认可和采纳程度较低;缺乏懂经营、善管理、通业务、会外语的复合型国际人才;企业海外品牌认可度较低,容易引发负面信息;咨询机构“走出去”步伐较慢,缺乏深入参与项目前期工作的能力;在国际能源贸易规则和定价权方面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不足。

4进一步推动“一带一路”能源合作的几点建议

(一)发挥政府宏观引领和统筹协调作用。从目前已实施的中巴经济走廊等双边合作来看,政府间的合作协议和协调机制对于创造良好的项目实施环境、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建议在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的基础上,在双方政府的主导下,共同建立合作机制,通过编制合作规划、签署合作协议等形式,推进落实重点合作项目;发挥政府间对话机制作用,为项目实施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制度保障;搭建“一带一路”项目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内部沟通协调机制,促进信息共享,防止无序竞争。

(二)加强风险研判和防范化解。针对海外项目风险较为突出的问题,建议从政府层面加强对信息的收集和整合,对重点合作国家和地区进行多维度的风险评估,及时提示风险,为重大海外项目在政治外交等多方面提供保护。从企业层面建立科学的海外项目论证和决策机制,建立健全海外突发事件风险防控体系,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依法合规经营,积极引入第三方投资者以实现利益捆绑、共担风险。

(三)加强企业品牌建设。品牌是企业海外业务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建议企业不断树立创新意识和精品意识,加强企业海外品牌的宣传和塑造,加大对代表性优质工程项目的宣传力度,逐步提升企业品牌的国际认知度;积极履行海外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当地社区和民生建设,帮助当地建设文化、卫生、教育和交通等公共设施,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加强海外项目履约管理,以良好的履约表现和优质的项目工程不断增强企业海外品牌竞争力。

(四)加强技术标准的对接。标准是项目实施的基础,关乎项目的成本节约和顺利实施。建议加强中国标准与国际通行标准的对标分析,深入研究查找差别,补齐短板;加强中国标准的宣传力度,加快英文版出版翻译工作,在中方主导的项目中推广使用中国标准;支持和引导国内装备制造企业采用国际标准生产制造能源装备并取得相关认证,推广能源装备产品认证许可结果的互认;加强与欧洲标准化委员会、国际电工委员会等国际标准化组织的交流合作,发挥中国在发电技术、电网技术、电动汽车等领域的技术优势,主导制定新的国际标准。

(五)加大人员交流和往来。能源问题相对较为敏感,通过民间的交流往来,能够淡化敏感问题,突出互利互惠,以民间交往促进官方合作,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建议充分利用各种合作机制,加强各国民间的研讨和会议交流,促进各国人员往来,推动各国学者和精英阶层之间建立良好的友谊,充分了解有关国家的看法和利益关切,促使双方彼此了解,在潜移默化之中,传达“一带一路”能源合作的理念,消除误解,凝聚共识。

(六)充分发挥智库作用。智库是“一带一路”能源合作的重要支持,也是国家软实力的重要体现。建议鼓励国内有关能源智库以国际知名智库为对标对象,全面学习和引进成熟的国际化运作机制和国际咨询服务惯例,学习先进理念、方法和手段,不断增强我国智库在参与全球能源治理结构研究、能源发展趋势研究、能源新技术研究推广等工作的能力。在此基础上,积极推动国内智库“走出去”,前期以服务中国参与全球能源治理、协助能源企业“走出去”为主,后期进一步在全球范围内拓展业务范围,和国际知名智库同台竞技。

原标题:独家 | 电规总院谢秋野:“一带一路”能源合作的理性思考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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