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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报告|国家能源局发布《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年报》

2017-06-23 10:19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关键词:充电基础设施充电技术国家能源局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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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面临诸多挑战

充电设施是新兴产业,其主要特点是一是跨行业、跨部门,政策体系、办事流程错综复杂;二是各地发展阶段不同,多种利益主体难以协调;三是问题新、要求高,技术难度较大、风险高,并没有经验参考;四是实践性强,无论是政策落地、利益协调还是技术进步,思想转变,都需要时间、需要实践,需要具体问题逐个解决并积累经验。

在充电设施建设方面主要是电力接入周期长和成本高、核减表安装困难、用地难,私人建桩物业配合度、报桩立项备案流程复杂周期长等问题。

在充电运营服务方面主要是支付互联互通和车桩新老标准切换问题、充电安全性问题、燃油车占位、充电设施布局不合理、用户找桩难、设施利用率低、且充电运营企业难以盈利等问题。

在安全方面主要是标准不齐全、设备维护不当和安检不到位导致充电安全风险、充电服务信息系统存在安全漏洞导致信息安全风险等问题。

在行业发展方面主要是行业门槛低导致的市场乱象问题,存在劣币驱逐良币现象。

(八)2017 年发展预判

电动汽车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由于中国政府治理雾霾力度进一步加大,用户对电动汽车认识提高,且可供市场选择的车型更加丰富,预计全年电动汽车销量将达到 80-90 万辆,保有量将接近 180 万辆。

对充电设施提出更高要求。新能源乘用车长里程需求趋势明显,公共交通、分时租赁、物流等电动汽车的发展都将影响充电技术、运营模式的变化,对充电设施技术升级和科学合理布局、提高充电服务水平提出更高要求,期望充电和支付更便利、公共类充电时间应大幅缩短。

充电设施仍将保持快速发展势头。预计,2017 年公共类充电桩保有量将达到 30 万个,有安装条件的私人类充电设施的配建率(居住地建桩)将达到 80%以上。

着力解决关键问题,促进充电设施发展。2017 年,由国家能源局牵头,在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的推动下,相关政策将进一步落地,着力解决制约充电设施建设的关键问题;充电运营商在加快充电设施建设的同时将更加注重充电设施建设运营质量和服务水平,将由重建设转向重运营,优化充电设施建设布局,提高已建成充电设施利用率,提高电动汽车用户满意度。

充电联盟将在国家能源局指导下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二、 政策体系

为了促进电动汽车发展,中国发挥体制优势,多部门联合,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的政策体系,有效引导公共类、私人类充电设施的建设发展。同时,地方政府充分发挥充电设施发展的责任主体的作用,根据当地实际,制定落实各项政策的实施细则,形成中央政策为指导,地方政策为补充的推进体系。

(一)中央政策

在中央层面,国家已经出台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 号),明确了充电设施建设的总体要求,在加大建设力度、加快培育市场、强化支撑保障、做好组织实施等 4 个方面提出 18 条政策要求。

国家能源局随后出台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性文件《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 年)》,分析了充电设施的建设需求,提出了 2015-2020 年分类型、分区域的充电设施规划建设目标。

在国家纲领性文件和指导性文件的指导下,中央层面逐渐建立了包括充电基础设施奖励、电价电费、土地、建设、设施互联互通等方面基本完善的政策体系,极大地促进了我国充电服务网络的建设。

(1)补贴奖励方面

为落实国办 73 号文要求,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6]7 号),对满足一定条件的地区给予 9000 万元的充电设施奖励。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第一,电动汽车推广规模满足一定数量;第二,奖励需用于在政府相关部门备案的充电设施建设;第三,市场应公平开放,不得限制采购外地品牌车辆。

(2)电价政策

为利用价格杠杆促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668 号), 对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扶持性电价政策;对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将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配套电网改造成本纳入电网企业输配电价。

(3)土地政策

国办 73 号文中指出,充电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各地要将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有关内容纳入城乡规划,完善独立占地的充电基础设施布局,明确各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中充电设施的建设比例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要求。新建小区停车位 100%配建充电设施: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 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 10%,每 2000 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

(4)充电设施建设方面

为推进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等区域充电设施建设,国家能源局组织相关单位先后发布了《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11 号)、《关于统筹加快推进停车场与充电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的通知》发改基础[2016]2826 号、《关于加快单位内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国能电力[2017]19 号),大力推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5)互联互通方面

为贯彻落实充电接口 2015 版新国标,实现新旧标准平稳过渡,提高设施通用性和开放性,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接口新国标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能源 [2016] 2668 号),通知要求,加强新国标的宣贯培训、健全产品认证与准入管理体系,2017 年 1 月 1 日起,新安装的充电基础设施、新生产的电动汽车必须符合新国标。

原标题:国家能源局发布《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年报》
( 来源: 北极星输配电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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