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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近日,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江苏经信委联合发出关于征求《江苏电力市场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江苏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公开征求意见,详情如下:
江苏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江苏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依法维护电力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保证电力市场建设工作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其配套文件以及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发改能源〔2016〕2784号)等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江苏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江苏现阶段开展的电力直接交易、跨省跨区交易、抽水蓄能电量招标交易、合同电量转让交易等。随着竞争性环节电价放开或者发用电计划电量放开达到一定比例,或者合同执行偏差电量无法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方法解决时,江苏将适时启动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建立以电力中长期交易和现货交易相结合的市场化电力电量平衡机制。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电力中长期交易,主要是指符合准入条件的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和独立辅助服务提供者等市场主体,通过自主协商、集中竞价、挂牌交易等市场化方式,开展的多年、年、季、月、周等日以上的电力交易。
优先发电电量和基数电量现阶段视为厂网双边交易电量,签订厂网间购售电合同,纳入电力中长期交易范畴,其全部电量交易、执行和结算均需符合本规则相关规定。辅助服务补偿(交易)机制纳入电力中长期交易范畴,执行本规则相关规定。
第四条电力市场成员应严格遵守市场规则,诚信自律,不得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市场主体的利益。
市场主体有自愿参与、自主交易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市场正常运行。
第五条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以下简称江苏能源监管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经信委)会同省能源局、省物价局等部门负责本规则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第二章市场成员
第六条市场成员包括各类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网企业、电力用户、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和独立辅助服务提供者等。
进入江苏电力市场的电力用户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指参加市场化批发交易的电力用户;第二类是指参与市场化零售交易的电力用户。
本条所称的市场化批发交易是指电力用户或售电企业通过电力交易机构,与发电企业直接购买电能的交易;市场化零售交易是指电力用户向售电企业购买电能的交易。
第一节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发电企业:
(一) 按规则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执行优先发电等合同,签订和履行市场化交易形成的购售电合同;
(二) 获得公平的输电服务和电网接入服务;
(三) 执行并网调度协议,服从电力调度机构的统一调度,按规定提供辅助服务;
(四) 按规定披露和提供信息,获得市场交易和输配电服务等相关信息;
(五)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电力用户:
(一) 按规则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签订和履行购售电合同、市场交易合同、输配电服务合同,提供直接交易的电力电量需求、典型负荷曲线及其他生产信息;
(二) 获得公平的输配电服务和电网接入服务,按规定支付购电费、输配电费、政府性基金与附加等;
(三) 自主选择交易对象、方式,进入或退出交易市场;
(四) 按规定披露和提供信息,有权获得市场交易和输配电服务等相关信息;
(五) 服从电力调度机构统一调度,在系统特殊运行状况下(如事故、严重供不应求等)按调度机构要求安排用电;
(六) 遵守有关电力需求侧管理规定,执行有序用电管理,配合开展错避峰;
(七)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不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企业:
(一) 按规则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签订和履行购售电合同、市场交易合同、输配电合同等,约定交易、服务、结算、收费,提供银行履约保函等事项。提供直接交易的电力电量需求、典型负荷曲线及其他生产信息;
(二) 获得公平的输配电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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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意见的通知。文件指出,绿色电力交易是指以绿色电力和对应绿色电力环境价值为标的物的电力交易品种,交易电力同时提供国家核发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用以满足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意见的通知。国家能源局组织起草了《绿色电力交易专章(征求意见稿)》,作为《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发改能源规〔2020〕889号)的补充,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绿色电力交易价格包括
湖南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解读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电价由代理购电价格(含加权平均购电价、新增损益、辅助服务费用等,下同)、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解读】根据1439号文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1〕809号),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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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新疆电力中长期交易累计成交电量达到1022亿千瓦时,其中新能源电量393.06亿千瓦时,占总交易电量38.46%,同比提升23%,有效促进新能源市场化消纳,助力新能源行业健康发展。新疆加快建设新能源大基地,持续扩大新疆新能源开发规模,集中建成哈密、昌吉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新疆电网新能源装
3月25日从山西电力交易中心了解到,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中长期交易自动化管控模式运行良好,自2023年12月全面推行以来,累计完成交易300余笔,平均交易操作时长由60分钟缩短至15分钟,为电力市场化改革从建设到运营转型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目前,山西建立起空间上覆盖省间和省内,时间上跨越中长期和现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相关部署,加快西藏电力市场建设步伐,华中能源监管局扎实推进西藏2024年电力中长期交易,年度交易规模较2023年大幅增长。华中能源监管局按照《西藏电力市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总体要求,联合西藏能源局印发《2024年西藏自治区电力中长期交易方案》,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印发《陕西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结算细则》的通知。批发市场按照“照付不议、偏差结算”的原则结算,合同电量和偏差电量分开结算,月结月清:零售市场按照“用电量据实结算、偏差电量偏差考核”的原则结算,月结月清:签订分时套餐的零售用户,其偏差电量分时计
近日,浙江能源监管办组织召开浙江电力现货市场规则配套细则编制座谈会,持续推动浙江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浙江省电力调控中心、浙江电力交易中心、省内主要发电集团及售电公司等细则编制单位参会。会议听取了各编制小组关于浙江电力中长期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浙江电力
2024年3月份江苏电力市场经营主体目录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3月江苏电力市场购电侧月内合同电量转让交易结果公示,售电公司购方总挂牌电量0.45亿千瓦时,未成交电量0.15亿千瓦时,挂牌最高电价450.00元/兆瓦时,最低电价430.00元/兆瓦时;售电公司售方总挂牌电量0.34亿千瓦时,未成交电量0.004亿千瓦时,挂牌最高电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4月江苏电力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公告。全省市场化用户(含一类和二类用户)2023年同期月度总用电量350.04亿千瓦时。已上报的年度交易4月分月计划为314.94亿千瓦时,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代理购电需从市场采购电量为0亿千瓦时,已上报的优先成交发电量为3.9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3月江苏电力市场购电侧月内合同电量转让交易公告。
3月14日至15日,甘肃能源监管办与江苏能源监管办围绕电力市场建设运行情况举行专题座谈。甘肃能源监管办简要介绍了甘肃电力市场发展现状、市场监管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重点介绍了电力中长期市场、现货交易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衔接运行情况,并赴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大唐甘肃电力有限公司等企业实地调研,围
截至2024年2月29日,江苏电力市场经营主体共计118660家,其中发电企业1297家,售电公司193家,电力用户117170家(一类用户48家,二类用户117122家)。参与交易的市场经营主体共计108472家,其中发电企业223家,售电公司120家,电力用户108129家(一类用户48家,二类用户108081家)。本月市场经营主体目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2月江苏电力市场购电侧月内合同电量转让交易结果公示,经过调度机构安全校核,最终成交187笔,成交电量1.09亿千瓦时,成交均价464.41元/兆瓦时。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2月江苏电力市场月内连续挂牌交易结果公示。经过调度部门安全校核,最终成交1027笔,成交电量25.61亿千瓦时,成交均价439.09元/兆瓦时。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2月江苏电力市场购电侧月内合同电量转让交易公告。本次交易以连续挂牌交易方式开展。申报时间:2024年2月29日10:00至11:00。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3月江苏电力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公告,全省市场化用户(含一类和二类用户)2023年同期月度总用电量377.36亿千瓦时。已上报的年度交易3月分月计划为321.92亿千瓦时,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代理购电需从市场采购电量为0亿千瓦时,已上报的优先成交发电量为2.9
截至2024年1月31日,江苏电力市场经营主体共计118509家,其中发电企业1290家,售电公司193家,电力用户117026家(一类用户48家,二类用户116978家)。参与交易的市场经营主体共计108096家,其中发电企业220家,售电公司120家,电力用户107756家(一类用户48家,二类用户107708家)。本月市场经营主体目
近日,中电联潘跃龙监事长带队到贵州开展专题调研。贵州能源监管办、贵州省能源局、贵州电网公司、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各发电集团等多家单位参与座谈。大家就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区域电力市场协同运作、省级电力市场建设推进、容量电价政策执行等方面进行深入沟通和交流。
4月11日,南方电网公司保障电力供应和电力市场建设领导小组召开2024年第一次(扩大)会议,总结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建设情况,研究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公司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保障电力供应和电力市场建设领导小组组长钱朝阳出席会议并讲话。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唐屹峰主持会议。钱朝阳充分肯
4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发布《关于支持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提出,以更大力度发展新能源。以库布其、乌兰布和、腾格里、巴丹吉林沙漠为重点,规划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同步开展规划环评,切实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积极发展光热发电。重点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区
3月15日,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建设2024年第一次联席会议召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余保东,南方电网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唐屹峰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形成“优先计划、中长期与现货、辅助服务市场一体
3月14日至15日,甘肃能源监管办与江苏能源监管办围绕电力市场建设运行情况举行专题座谈。甘肃能源监管办简要介绍了甘肃电力市场发展现状、市场监管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重点介绍了电力中长期市场、现货交易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衔接运行情况,并赴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大唐甘肃电力有限公司等企业实地调研,围
近日,湖南能源监管办一行来晋调研山西电力市场建设情况。调研组现场考察了电力交易中心和调度控制中心,详细了解了山西电力中长期分时段交易市场、现货市场、一次调频、二次调频、备用以及用户侧调峰市场的组织运营和交易平台建设管理等方面情况。山西能源监管办召集电网企业和市场运营机构有关负责同
摘要:随着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不断推进,电力市场改革进入深水区。然而,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构建过程中,传统电力系统的电力结构、技术特征、基础设施、运行机制、发展模式、利益格局等均将面临革命性变化。多种电力市场风险,如电网风险、电力市场交易风险、气候变化风险、技术不确定性风险等,不断
近日,西北能源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带队与青海省能源局座谈交流,青海省能源局主要负责同志出席座谈。座谈中,双方围绕青海省能源行业发展以及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设,就进一步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十四五”能源规划实施、加强电力市场建设、落实电力安全监管要求等进行了深入交流。双方一致
近日,浙江能源监管办组织召开了2024年度浙江电网运行方式汇报会。浙江能源监管办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并讲话,浙江省能源局有关负责人应邀出席会议。会议听取了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浙江电网运行后评估情况及2024年电网运行方式安排的汇报。会议重点分析了2024年电力供需形势、电力电量平衡
为加强电力调度运行监管,促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确保电力安全稳定和保障供应,2月21日,河南能源监管办专题听取河南省电力公司2024年电网运行方式情况报告,提出工作建议和监管要求。河南能源监管办负责人和相关处室参加会议,省电力公司有关负责人、电力调控中心参加汇报。会上,省电力公司汇报了2023
近日,南方能源监管局组织召开2024年能源监管工作会议,全面总结2023年能源工作取得成效,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研究部署2024年监管重点任务。会议指出,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南方能源监管局在国家能源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以“明定位、强作风、守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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