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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发布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 加快建设智能电网

2017-06-01 09:27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关键词:电力体制改革输配电价智能电网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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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断优化调峰能力

从电源侧、电网侧、负荷侧多措并举,充分挖掘现有系统调峰能力,加大调峰电源规划建设力度,提升系统灵活性、适应性。

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 建成投产绩溪、金寨抽水蓄能电站,合计 210 万千瓦。开工建设桐城、宁国抽水蓄能电站,合计 240万千瓦。争取岳西、霍山、石台等抽水蓄能站址纳入国家选点滚动规划, 推进滁州琅琊山抽水蓄能电站国内首台首套可変速抽水蓄能机组示范项目的前期工作。

积极发展储能系统。 加强风电、光伏发电配套的储能设施建设,提高区域配电网调峰能力,促进风光等新能源消纳。推广用户侧储电、储热、储冷等技术应用,引导用户低谷充电。加快推进六安市金寨县分布式电源和多元化负荷高效接纳综合示范工程。

深入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 加快电力需求侧管理系统建设,完善配套政策和激励机制,提高电能利用效率和智能用电水平。

完善电力需求侧管理公共平台建设,整合系统大数据资源,提高电力需求响应能力;完善峰谷电价激励机制,引导用户错峰用电,

减少系统峰谷差;完善有序用电方案,保障电力供应平稳有序,提升应急响应水平。

(五)深入开展节能减排

淘汰煤电落后产能,促进煤电行业结构优化。加快现役机组升级改造,有效降低火电供电标准煤耗。应用节能降损技术,加强规划和运行管理,推进电网节能降耗。在生产制造领域、交通运输领域、电力供应与消费领域大力推进电能替代,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

淘汰落后产能。 计划关停煤电机组落后产能 49.65 万千瓦。重点淘汰单机 30 万千瓦以下,达到或超过设计寿命,不具备供热改造条件的纯凝煤电机组;供电煤耗未能达到《常规燃煤发电机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规定的煤电机组;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省级环保要求且不实施环保改造的煤电机组。

加快现役机组升级改造。 按照《安徽省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 年)》要求,积极推进现役煤电机组升级改造, 完成 1748 万千瓦节能升级改造和 3257 万千瓦超低排放改造, 有效降低煤耗和污染物排放, 30 万千瓦及以上现役燃煤火电机组实现超低排放。

推进电网节能降耗。 应用节能降损技术,优先采用节能金具、节能主变和高导电率钢芯铝绞线,科学匹配导线截面和主变规格,减少电能损失。加强系统无功规划和运行管理,实现各电压层级无功就地平衡,减少传输损耗,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电力设备,全面完成老旧配变、高损配变升级改造,进一步提高电网运行效率。

大力实施电能替代。 加快实施“以电代煤”、 “以电代油”,扩大电力消费,提升我省电气化水平,提高电能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在居民生活、生产制造领域“以电代煤”,大力推广热泵、电采暖、电锅炉、电制茶、电烤烟,以及电磁炉、电饭煲等电炊具应用。在交通运输领域“以电代油”,推广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和电驱动货物装载,推进空港陆电、机场运行车辆和装备“油改电”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建设城市及城际快充网络,合肥、芜湖做好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工作。

到 2020 年,实现能源终端消费环节电能替代散烧煤、燃油消费总量约 200 万吨标准煤,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提高 2 个百分点。

(六)大力实施民生工程

围绕农业现代化和美丽乡村建设,着力解决乡村及偏远地区供电薄弱问题,加大电力精准扶贫力度,为全省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加快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提供坚强电力保障。

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充电服务。

加强农村电力供应保障。 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加强组织协调,统筹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作。组织编制省、县农村电网改造升级五年规划,建立三年项目库。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大配电线路、配电台区和低压进户线改造,全面解决户均供电容量低、安全隐患多等问题。完成小城镇(中心村)电网改造、皖北平原机井通电、贫困村通动力电等建设任务。 完成水电供区厂网分开改革,实施水电供区农网改造升级。 做好易地扶贫搬迁供电和光伏扶贫电站并网工作。

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制定实施《安徽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三五”专项规划》,优先建设公交、出租及环卫、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积极推进居民区与单位停车位充电桩配建工作,鼓励有条件的专用充电桩对社会公众开放,合理布局社会停车场所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结合骨干高速公路网,形成省内高速服务区城际快充网络,将我省打造成为竞争力强、布局合理、网络健全、应用领先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快速发展地区。

(七)着力提升创新水平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社会参与,培育新的增长点, 不断发展壮大全省电力产业。

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 将发电、输配电、负荷、储能融入智能电网体系中,加快研发和应用智能电网、各类能源互联网关键技术装备,实现智能化能源生产消费基础设施、多能协同综合能源网络建设、能源与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深度融合,形成新型城镇多种能源综合协同、绿色低碳、智慧互动的供能模式。加快先进电网技术与储能技术研究。 推进特高压输电、大容量柔性输电等先进电网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推进微电网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建设。开展电网防灾减灾技术研究。 推进合肥物质研究院熔盐储能、阳光电源储能系统项目建设。

打造新能源产业创新基地。 发挥省内企业在光伏产业上的生产制造优势,支持合肥市打造全国一流、技术先进的光伏制造产业集群,重点发展兆瓦级以上光伏系统集成装备、太阳能电池及组件、逆变器和储能系统等产品。 加强光伏等新能源领域标准化研究,完善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产品认证和服务运营水平。

(八)持续推进体制改革

根据国家和省电力体制改革总体部署,按照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统筹规划、市场导向,保障民生、安全可靠,节能减排,科学监管的基本原则,稳妥推进全省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电价改革,做好输配电价测算和监审工作,分步实现公益性以外的发售电价由市场形成;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提高电能利用效率;完善市场化交易规则和准入退出机制,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制度,实现电力市场公平有效竞争;组建安徽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对现有的电力交易中心进行股份制改造,实现交易机构进一步独立;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建立优先购电和优先发电制度,实现除优先发电权以外的非调节性发电计划基本取消;稳步推进售电侧改革, 通过试点示范,逐步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放开增量配电投资业务,调动电网企业和社会各类资本参与配电网建设的积极性, 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实现配电售电多元化竞争;加强自备电厂监督管理,完善清洁能源和分布能源政策措施,实现全省电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以省能源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市、县政府和电力企业细化落实的电力规划实施推进工作机制。整合企业、单位的优势资源,加强对电力重大战略问题的研究和审议,推动规划实施。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提高规划的约束性,发挥电力规划在指导和促进常规能源、可再生能源、电力项目建设、电力产业发展、电力结构优化、电力体制改革等方面的作用。将规划作为能源项目核准和建设的基本依据,未纳入电力规划的重大项目不予核准。

(二)落实工作责任

省能源局负责本规划的组织实施,做好电网与电源项目建设的协调工作。省直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落实各项配套支持政策,为电力项目建设营造高效顺畅的发展环境。各市、县政府、能源主管部门要做好电力发展规划与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交通规划等方面的衔接,加强对电力建设的协调,保障电力项目厂址、站址、走廊通道资源和项目用地等外部条件。业主单位根据建设任务,有序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明确时间节点,确保项目如期开工和竣工达产。通过落实省级部门的服务责任、地方政府的保障责任、项目业主单位的主体责任,保障电力建设项目和规划顺利实施。

(三)强化实施管理

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加强电力规划建设全过程管控,实施建设项目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重点项目定期报送制度。

加大规划实施监管力度,重点监管规划指标、产业政策、改革措施和项目落实情况,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促进电力规划落实到位。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加强规划对接,适时组织开展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制定对策。规划确需调整的,由省能源局按程序修订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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