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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政府发布《海南“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

2017-04-20 13:47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关键词:能源发展规划海南电网变电站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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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期间,海南电网计划新建10千伏线路3447.2公里,新增变电容量198.6万千伏安,新增台区6462个,新建低压线路12001公里。10千伏电压等级建设规模统计如表4-2。

稳妥推进调峰电源建设。有序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提高海南电网调峰能力。确保琼中抽水蓄能电站3台20万千瓦机组按期投产。配合昌江核电二期工程,开展三亚羊林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积极开展现有水电站改建抽水蓄能电站的研究工作。积极争取气电发电气源,落实LNG引进项目用于发电的气源份额及气价。

增强电网抗风抗灾能力。加强防风加固工程投入,对海口、三亚等城市配电网主干线和重要电力用户可考虑采用电缆入地方式,对沿海台风气象条件恶劣的城镇主干线可采用铁塔线或者水泥杆与铁塔混合线路,对现有10千伏电线杆可采用加装防风拉线。

发展智能电网。以220千伏电网为骨干网架、各级电网协调发展的坚强网架为基础,以通信信息平台为支撑,实现电力系统的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用电和调度六大环节的“电力流、信息流、业务流”高度一体化融合。适应新能源、分布式电源和储能设备接入要求,优化配电网架结构,推进自动化和信息化建设。新能源以分散方式、小容量接入电网,通过智能微电网实现就地消纳,在海口、琼海、三亚等城市新建住宅区试点建设智能微网。提高配电网智能化水平,完善智能计量体系,构建覆盖全业务流程的智能用电系统和双向互动的营销技术支持平台。

(五)注重能源共享,提高全民普遍服务

稳步推进农村绿色能源,提高能源普遍服务。积极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建设,重大能源工程项目优先向贫困地区倾斜。推进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村能源的综合利用,鼓励生产使用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创新沼气建设模式,在全省农村地区全面推广沼气综合利用。抓好太阳能热水器、农村小光电开发推广应用,推行太阳能安装与建筑一体化,提高太阳能热水器、太阳灶、生物质能炉具等应用普及率。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加强农村液化气供应站、加油站以及生物质燃气站和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各类能源设施维修和技术服务站,培育农村能源专业化经营服务企业和人才,增强能源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探索能源发展和扶贫攻坚结合试点新路,注重全民共享。把能源发展和扶贫攻坚有机结合起来,利用贫困地区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或设施农业等建设光伏电站,使贫困人口能直接增加收入。以精准扶贫为原则,以使每户贫困户切实获得逐年稳定收益为目的,建立精确到户的光伏实施方式,明确贫困户获益来源、收益额度、获益方式及流程。适应人民群众生活条件改善要求,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推进城乡配电网升级改造,为扩大民用天然气和电力消费创造条件。

(六)注重改革创新,促进能源技术应用和体制机制改革

依靠科技进步,在传统能源利用方式变革、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能源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有所突破。注重集成创新,建设能源管理和决策平台,推动政府能源精细化管理。

注重系统优化,探索建设能源互联网系统。统筹考虑海南省能源生产、输送、消费,逐步打造可包容多种能源资源输入、并具有多种产出功能和输运形式的“区域能源互联网”系统,构建新型信息与能源融合“广域网”,以开放对等的“信息—能源”一体化架构真正实现能源双向按需传输和动态平衡使用。加强能源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建设能源生产消费的智能化体系、多能协同综合能源网络、与能源系统协同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营造开放共享的能源互联网生态体系,建立新型能源市场交易体系和商业运营平台,发展分布式能源、储能和电动汽车应用、智慧用能和增值服务、绿色能源灵活交易、能源大数据服务应用等新模式和新业态。

加强能源技术应用和创新,贯彻落实能源技术革命。支持近海油气、深海油气、海底天然气水合物及大洋矿产资源勘探、高效开发、装备制造等关键技术研究。加强太阳能、核能、生物质能、风能、地热能、新能源汽车以及高效节能技术的研发和集成应用,建立具有海南特色的热带能源植物科技园。推动能源互联网关键技术攻关、核心设备研发和标准体系建设,促进能源互联网技术、标准和模式的国际应用与合作。

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贯彻落实能源体制革命。在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大背景下,积极培育本省购售电主体,推进省级电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完善市场化交易机制,放开电网公平接入,建立分布式电源发展新机制。推动天然气管网业务独立运营和公平开放,推动油气管网及接收储备设施投资多元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天然气管网和配套加气站点投资建设与运营。积极培育节能市场,研究能源消费总量指标、节能指标的交易制度。

推动试点示范,促进改革创新。推动海南电力体制改革试点,以直供电为试点,探索建立“输配分开、竞价上网”的运营机制,按国家部署逐步分离竞争性业务和垄断业务,推动供需双方直接交易。根据国家推进电价改革精神,加快推进电价改革试点,建立健全合理的电价形成机制,推进大用户直接购电,实施相关电价政策。积极探索充电基础设施与智能电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智能交通融合发展的技术方案,实施需求侧响应能力提升工程,打造能源互联网示范工程,构建多能互补、供需协调的智慧能源系统。

建设海南省能源管理与决策平台。充分利用政府已有的信息化平台及网络资源,搭建相应硬件及网络环境,建立数据采集与共享体系,构建权威的全省能源基础数据库,面向具体业务应用建设软件应用平台,从政府能源精细化管理角度出发,打造集能源发展规划、能源建设管理、能源供应、能源输送、能源使用、能耗统计分析、节能管理、能源安全保障、辅助决策等功能于一体,支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与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重点用能企业等互动的能源管理与决策信息化平台。

五、 环境影响

规划坚持“绿色、低碳、清洁、高效”的发展理念,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以开源、节流、减排为重点,实行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统筹优化全省能源布局和结构,着力发展清洁能源,减少能源发展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通过规划实施,到2020年,全省能源生产、消费对环境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完成各项节能减排指标,实现能源环境协调发展。

(一)优化能源供应结构,降低能源行业污染物排放

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600万吨标准煤,通过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加快可再生能源发展,扩大天然气利用,能源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7%以上,天然气比重18%左右,煤炭消费比重控制在38%以内,全社会电力总装机约1150万千瓦,清洁能源装机比重提高到50%左右,将进一步降低污染物和二氧化碳的排放强度。

(二)替换落后产能,提升能源行业整体环保水平

“十三五”期间,严格实施煤电机组节能环保升级改造,从能源生产设备入手,对全省现有燃煤机组进行升级改造,降低机组污染物排放,实现清洁发电。加快推进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的集中供冷、供热建设,加大污染防治力度,燃煤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的排放浓度争取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的排放标准,电力行业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排放量将进一步减少,控制在国家要求的范围之内。

(三)重视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提高能源衍生行业环保价值

在各市县推广利用规模化沼气试点,海口、儋州分别建设两座规模化沼气工程,其他市县各建设一座规模化沼气工程,支持大型畜禽养殖场、城市污水处理厂、有机废弃物排放量大的企业建设沼气发电工程,实现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规划三亚、儋州、万宁等地垃圾发电共9万千瓦,通过建造焚烧炉并与汽轮机发电机组配套,在对垃圾进行焚烧处理的同时向外界提供电能,带来巨大的环保收益和能源收益。

(四)完善政策体系,提高能源清洁利用水平

“十三五”期间,充分发挥能源规划对能源发展的引导和约束作用,认真执行能源项目的开发的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加强对重要生态功能区和生态脆弱区的能源开发生产的生态保护和环境监管,科学规划和合理开发能源资源,优化能源基础设施布局,大力推广利用清洁能源,不断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降低对土地、水资源、生态环境的影响。

六、 保障措施

推动能源体制革命,加强能源行业管理机构建设,提高能源监管水平,落实多规合一、加强规划衔接,健全法规体系、经济激励手段,全面支持能源消费、能源供给和能源技术革命。

(一)  加强组织协调

积极探索创新能源管理方式。强化省级能源规划的约束和引导,分解落实约束性指标,纳入市县政府考核评价体系。省级重点能源项目核准建设必须以能源规划为依据,建立能源规划与项目一体化管理机制。以规划、政策、标准、项目管理和运行管理等为重点,加强对能源行业的宏观指导和服务,不断深化主管部门与行业协会的联系,指导和促进行业协会更好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强化能源监管,健全监管组织体系,创新监管方式,重点加强对垄断环节、垄断行为的监管,加大对能源战略规划和政策标准落实、能源安全生产、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等方面的监管和考核。制定实施煤、电、油、气、新能源等地方能源行业管理办法和地方行业标准,加强能源行业准入管理。

加强能源行业管理机构建设,成立海南省能源局,落实国家关于能源行业管理规定、行业标准,监测能源发展的情况,研究提出本省能源发展战略,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研究提出本省能源发展政策和产业政策,推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抓好节能减排,提高全省能源管理能力。建立政府、企业不同层面能源管理中心,增加人员编制,形成分工合理、运行协调的组织协调机制,从项目审批、执行、评估全过程实现科学管控。

要协同工信、统计、农林、环保等部门和单位,做好能源指标与气候变化、环境保护指标之间的衔接和融合。加强能源统计能力建设,建设全省统一、完整、准确、及时的能源信息管控平台和能源数据库。

(二)  落实多规合一

根据海南省多规合一总体要求,推动能源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规划、海南省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主体功能区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海洋功能区划、交通规划、水利规划等相互衔接,协调好能源总体规划与电力、太阳能、风能、地热能、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等专项规划关系,促进能源项目科学布局、顺利落地。土地、海洋、环保部门加快能源项目特别是省重点能源项目用地、用海预审、环评审批进度。

从发展全局的高度整体统筹充电基础设施。将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有关内容纳入城乡规划,完善独立占地的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将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用地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范围,根据可供应国有建设用地情况,优先安排土地供应。明确各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中充电设施的建设比例,或预留条件要求。将充电设施建设要求纳入已有各类建筑的规划建设管理流程当中,减少充电设施的规划建设审批环节,加快办理速度。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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