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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征求意见稿发布

2017-03-15 09:03来源:电气观察关键词:电力中长期交易上海电力中长期交易电力用户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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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能监局官网今日发布关于征求《上海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要点如下:

1、用户准入:电压等级35千伏以上,年用电量100万千瓦时以上。适时放开至10千伏用户。100-1000万千瓦时用户,暂由售电公司代理,1000万以上可直接或者委托售电公司参与。

2、用户进入市场后,三年不能退出。售电公司参与直接交易后,退出市场的电力用户需向售电企业购电。

3、年度双边/集中交易仅开展市内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直接交易。

4、月度集中竞价交易仅开展市内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直接交易。

5、允许市外清洁能源增量部分参与月度集中交易。

6、偏差电量月结月清。允许用户偏差2%。

正偏差之外的结算价格=月度集中交易价格+【月度交易成交价格-上海燃煤标杆电价】X2

负偏差之外的电量罚金=【月度集中交易成交价格-上海燃煤标杆电价】X2

以下附《上海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原文:

(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电气观察 微信号:campus820)

原标题:《上海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终于来了!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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