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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不应该建设快速充电桩

2017-01-22 09:03来源:杭州在线关键词:充电桩充电桩管理充电设施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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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跑省两会,打不到车的时候,我就会掏出手机找网约车,坐过好几家电动汽车网约车平台的车子。

之前听过好几位电动汽车司机抱怨充电点太少,要排队,所以坐上车我就问司机:“电动汽车充电麻烦吗?”

几乎每位司机回答都很轻松:“不麻烦啊,平台上找一下就有了,一般一个半小时充满,市区3公里之内就有,一天充一次,充电时间我可以吃饭、休息。”

为了鼓励新能源汽车的推广,杭州市区电动汽车的充电设施越来越多。数量多了,充电设施在安全方面的保障又如何呢?

今年,民进浙江省委会就有一个集体提案跟这有关——“关于加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安全保障的建议。”

省政协委员、民进省委会专职副主委刘毅说,民进省委会对新能源汽车比较关注,前期做过多次讨论研究,最终确定把充电设施安全保障问题作为一个集体提案,一来是因为充电桩在其他城市已经发生过安全事故,有很大的安全隐患;二来是新能源汽车是未来的发展趋势,《浙江省“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规划》确定了到2020年要建设21万个以上分散式充电桩的目标,所以充电设施安全保障是一个新问题,也是一个有前瞻性的课题。

充电桩为何会发生安全事故?主要是新能源车的蓄电池在恒压充电时,电流和电池温度发生一种积累性的增强作用,到一定程度就会发生“电池热失控”。热失控一旦发生,其链式反应引发的发热量会使电池温度升高400-1000℃,极易引发火灾甚至爆炸。

去年,民进参政议政骨干、浙江工业大学教授吴伟强对此问题做了前期研究。在吴教授研究的基础上,民进省委会做了大量调研,并通过这次的提案对充电桩的布局、安全规范、管理体系等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比如要科学规划,强化充电桩布局和结构的合理性,建议不要超量建设快速充电柱,要“慢充为主、快充为辅,充电桩与充电站以及移动充电等多种类型合理布局”,同时尽量避免把快充装置建在无人值守的地下停车库,民用建筑特别是小区居民地下停车库一般不应该建设快速充电桩。

还有,充电桩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也要加强,建议对营运早期的快速充电桩采取专人24小时值守。

原标题:刘毅委员:民用建筑不应该建设快速充电桩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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