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近期出台了《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发改能源〔2016〕2784号,以下简称《基本规则》),作为9号文及其配套文件首个基础性电力交易规则,承担着落实电改精神、指导和规范电力交易的责任,受到地方政府以及发电、电网、售电、用电企业的高度关注。
众所周知,现货电力市场是现代电力市场的基石,是实现以市场机制配置电力资源的基础。《基本规则》显然不是针对与现货电力市场互为补充的中长期电力市场,仅仅立足于指导规范当前“计划调度+简单电力交易”,并力图引导向现代电力市场过渡。如何理解,笔者尝试做一次解读,供大家批评指正。
(来源:微信公众号电力市场研究 作者:谷平)
一、基本规则遵循了9号文精神和要求
中发9号文电改重点任务中明确提出“推进电力交易体制改革,完善市场化交易机制”,并分5部分描述了具体内容。一是规范市场主体准入标准。按照接入电压等级,能耗水平、排放水平、产业政策以及区域差别化政策等确定并公布可参与直接交易的发电企业、售电主体和用户准入标准。二是引导市场主体开展多方直接交易。实现多方直接交易,短期和即时交易通过调度和交易机构实现。三是鼓励建立长期稳定的交易机制。建立并完善实现合同调整及偏差电量处理的交易平衡机制。四是建立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新机制。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建立用户参与的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机制。五是完善跨省跨区电力交易机制。推进跨省跨区电力市场化交易。积极开展跨省跨区辅助服务交易。
细品《基本规则》,第二章市场成员、第三章市场准入与退出条件,第四章明确交易周期主要以年度、月度为主,第六章交易合同转让,第八章合同电量偏差处理机制,第九章用户参与辅助服务技术要求以及跨省跨区辅助服务管理,都立足于9号文关于完善市场交易机制的要求,是9号文及其配套文件的深化、细化和具体化。
二、基本规则能满足现行电力中长期交易需要
想买卖、能成交、可执行、不出事是开展电力交易的基本要求。想买卖、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能成交,是市场主体最基本的权利。可执行、不出事,这是电力特殊物理属性要求,这些特殊属性最终决定电力交易的组织构架和规则设计。
(一)关于想买卖、能成交
9号文及其配套文件印发以来,全国电力直接交易迅猛增长,据有关部门统计,2015年全国电力直接交易电量约4200亿千瓦时,降低电力用户用电成本100亿元左右。2016年全国电力直接交易电量约10000亿千瓦时,降低电力用户用电成本500亿元左右。各地的准入条件参差不齐:或以用电量为准入条件、或以产业政策为前置条件、或以是否属于政府重点扶持对象(与管理部门关系远近)获得交易“机会”,受惠的只是部分市场主体,突显了市场准入不公平性。
《基本规则》第二章市场成员、第三章市场准入与退出,明确了市场成员范围及市场成员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市场准入与退出条件、程序。从主体的合法性、环保、国家产业政策等条件统一了市场主体准入条件。电力用户放开到了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并鼓励优先购电的企业和电力用户自愿进入市场,新增独立辅助服务提供者作为市场成员。最大程度放开市场准入条件,减少干预空间。
同时,《基本规则》规定了电力用户原则上全部电量进入市场,不得随意退出市场,逐步取消目录电价;进入市场后退出的,原则上3年内不得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并向售电企业购电,这里特别需要强调的:不是向电网企业购电。这一规定,限制了电力用户以目录电价作为保底价格,一旦交易价格高于目录电价,电力用户选择不成交或退出市场交易的情况,让进入市场的用户承担电价波动风险。实质规定了市场进入属“单程车票”,电力用户可以不进(“自愿进入市场”),一旦进入不能返回(计划体制)。
《基本规则》第四章全面覆盖了目前全国各地开展的各类中长期交易品种。遵循电力系统运行特点,按机组调度控制区(而非行政区)特别定义了跨省跨区电力交易。交易周期主要以年度、月度为主,也可根据特殊需求,开展年度以上、季度或者月度以下交易。交易方式采取双边协商、集中竞价、挂牌等三种方式。
《基本规则》第六章对交易时序做了七个明确。明确年度优先发电合同、年度双边交易和集中交易、年度基数电量合同等年度交易顺序;明确月度双边和集中交易等月度交易顺序;明确年度交易和月度交易之间的交易顺序,在年度合同分解到月的基础上,开展月度交易;同时也明确先双边交易,后集中竞价交易。当双边交易已满足全部交易需求,也可以不开展集中竞价交易。明确交易时间节点、交易结果确认时限等市场主体关注的内容。明确了明确合同电量转让范围、转让条件和转让时限(含第四章内容)。同时对一些临时特殊交易,如:可再生能源消纳存在临时性困难跨省跨区临时交易、跨省跨区紧急支援交易,也都明确了交易方式、交易组织。
(二)关于可执行(合同可执行)
当前各类中长期交易,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只知道交易电量、交易电价,相互之间并不清楚也不关心对方的发电或用电曲线。发电企业希望通过降价获得的超计划增发电量来弥补降价损失。用户考虑的仅仅是用电成本的降低。由于合同执行采用的是“月结年清,月间滚动”的方式,以年度为合同执行单位,发电企业或者电力用户对交易合同如何执行、执行多少、能否继续执行并不随时掌握,只有电力交易中心出具的电费结算单或者电力调度交易中心的通知,才知道结果。
在遵循当前“计划调度+中长期交易”模式前提下,《基本规则》在第八章创造性提出了合同电量偏差处理机制,在第九章扩充了辅助服务补偿机制内容,反映起草者希望建立一种有效的经济手段来促进电力平稳运行。如预挂牌方式确定的机组调用排序(包括上调机组调用排序和下调机组调用排序),实现以最经济的方式调整电厂发电计划,实现系统整体发用电的平衡。以偏差考核费用方式来缩小成交电量与实际发用电量的偏差,减少电量分解到日到时的工作难度,保证成交电量合同最大程度实现物理执行。
(三)不出事
与其他商品交易(比如粮食、石油甚至天然气)相比较,电能交易最本质的差异在于是与电力系统紧密相连。电力系统系统需要保持实时平衡,如果电力平衡遭到破坏,系统就会崩溃,不仅电能交易无法进行,更重要的是整个供电区域还会面临停电,因此,交易机制的设计必须保证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不能增加任何停电的可能性。
电能的另一个基本特征是输配电网络流动路径由物理定律决定的,而不是通过购售电合同来人为确定。发电机生产的电能是不能直接送到指定的用户,电力供应和需求只需要满足总量匹配就好,无须限制性的一对一或者一对多对应,同时,任何一方出现偏差或发生故障,都会波及所有市场成员,而不是只影响到一些特定交易参与者。
第七章为交易执行提供了三层保障。一是明确电力交易安全校核主体、安全校核内容、安全校核时限以及电力交易开始前电力调度机构应提供的电网运行相关信息,尽可能保障电力交易的可执行度,同时还明确了安全校核未通过,电力交易处理方式;二是明确按照全电量口径形成月度发电计划以及跟踪执行、异议说明和信息公开,保障市场主体定期掌握交易执行进程。同时充分考虑电力供需实时变化特点,明确了电量合同转让,为进一步拓宽交易执行渠道提供了保障。
其次,《基本规则》中规定:电力用户峰谷差率小于全网峰谷差率时调峰贡献度为正,与贡献度为正的电力用户签订直接交易合同的电厂,免除相应直接交易电量调峰补偿费用的分摊。对电力直接交易双方发用电曲线一致的,对应电量不分摊调峰辅助服务补偿费用。向市场主体传递了“能促进电力平衡的行为,都可以免除分摊费用责任”的信号。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次日电网企业代理非市场用户每个交易时段的购、售电量预测,2024年4月份预测非市场化售电量196.39亿千瓦时。详情如下:次日电网企业代理非市场用户每个交易时段的购、售电量预测目前非市场化客户以月度为周期进行结算,2024年4月份预测非市场化售电量196.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昆明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云南杰投电力有限公司拟退出云南电力市场公示的通知,经审核,云南杰投电力有限公司自2023年11月以来,未开展交易任何交易,满足自愿退出条件,现依规予以公示。详情如下: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云南杰投电力有限公司拟退出云南电力市场公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华中区域省间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规则适用于华中区域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四川、重庆、西藏省间电力中长期交易。省间电力中长期交易充分利用各省(区、市)电力供需的时空差异,促进省间各类电力资源余缺互济
4月,省间中长期市场按工作日连续运营,月内及5月月度交易共达成116笔,交易规模260亿千瓦时。01一是针对山东、上海、浙江、青海、宁夏、四川等省份购电需求,达成华北、东北、西北、福建等省份富余电力增送交易41.2亿千瓦时。02二是达成昭沂、陕武、银东等配套电源增送交易26亿千瓦时。03三是达成5~12
2024年4月28日,云南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5次会议在昆明召开,选举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王志祥为云南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主任委员的提名选举流程严格遵循《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规范运作的指导意见》(国能发监管〔2023〕57号)的相关规定
近期,为确保电力领域综合监管工作成效,东北能源监管局按照国家能源局部署,依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对2023年电力领域综合监管等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的通知》和《能源监管发现问题后续处理工作规范》等要求,对2023年蒙东地区电力领域综合监管发现电力调度与市场秩序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监
01本月行情特别说明:批发市场成交均价并不代表最终到户电价,仅为到户电价中的重要组成部分。02各轮次交易一览截止月内交易结束,四川电力市场2024年4月中长期合约交易共计进行8轮,成交均价为385.63元/兆瓦时。03本月中长期合约市场电价与国网代理电价对比截止月内交易结束,按本月全部集中交易成交
1-3月,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累计组织完成市场交易电量14248.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7%;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61.0%,同比下降1.5个百分点。其中,全国电力市场中长期电力直接交易电量合计为11254.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3月份,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完成市场交易电量484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6%。其中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4月江苏电力市场购电侧月内合同电量转让交易结果公示,经过调度机构安全校核,最终成交271笔,成交电量1.44亿千瓦时,成交均价428.66元/兆瓦时。详情如下:
广东需求响应代理合同签订操作指引[$NewPage$]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结算2024年2月安徽电网发电厂辅助服务补偿及并网运行考核费用的通知,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发布关于征求《辽宁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征求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至5月30日。文件提到,市场主体结算月清月结。超发电量的合同价格为同类型电源当月中长期交易加权均价(不含电供暖交易、合同转让交易,绿电交易电价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华中区域省间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规则适用于华中区域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四川、重庆、西藏省间电力中长期交易。省间电力中长期交易充分利用各省(区、市)电力供需的时空差异,促进省间各类电力资源余缺互济
今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4〕196号),进一步规范了电力辅助服务价格机制,激励电力调节价值更好发挥作用,是继出台煤电容量电价政策激发电力容量价值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又一重要
4月29日,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市场管理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一次全体会议,通报电力市场建设运营情况,审议市场交易规则,交流讨论市场建设关键问题。会议肯定了管委会和各成员单位在进一步完善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各项
为深入贯彻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积极促进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共享互济和优化配置,加快推动长江中游电力市场建设,4月22日至25日,华中能源监管局在湖北宜昌组织研究完善长江中游电力市场建设方案及省间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国家能源局河南、湖南监管办,国网华中分部、西南分部,河南、湖北、湖南、江西
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建立有利于促进绿色能源生产消费的市场体系和长效机制,满足电力用户购买绿色电力需求,国家能源局组织起草了《绿色电力交易专章(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专章》),作为《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的补充,日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交易方式方面,《专章》明确
4月18日,山东能源监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山东电力市场规则(试行)》,自5月1日起执行。山东电力现货市场于2021年12月1日进入长周期结算试运行,经过两年多的不间断试运行,市场发现价格作用明显,源荷两侧共同参与电网调节,主体多元、竞争有序的电力交易格局基本形成。随着山东电力
4月19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意见的通知。文件指出,绿色电力交易是指以绿色电力和对应绿色电力环境价值为标的物的电力交易品种,交易电力同时提供国家核发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用以满足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意见的通知。国家能源局组织起草了《绿色电力交易专章(征求意见稿)》,作为《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发改能源规〔2020〕889号)的补充,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绿色电力交易价格包括
湖南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解读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电价由代理购电价格(含加权平均购电价、新增损益、辅助服务费用等,下同)、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解读】根据1439号文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1〕809号),湖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调整优化2024年蒙西电力市场交易机制的通知》(内能源电力字〔2024〕206号)进行解读,新规将主要在调整中长期交易机制、优化现货市场结算、适度放宽结算考核等方面发生变化,进一步夯实中长期交易稳定预期的“压舱石”地位,确保蒙
4月,省间中长期市场按工作日连续运营,月内及5月月度交易共达成116笔,交易规模260亿千瓦时。01一是针对山东、上海、浙江、青海、宁夏、四川等省份购电需求,达成华北、东北、西北、福建等省份富余电力增送交易41.2亿千瓦时。02二是达成昭沂、陕武、银东等配套电源增送交易26亿千瓦时。03三是达成5~12
4月25日,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2024年云南省电力需求响应方案的通知,详情如下:[$NewPage$]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4年电力市场秩序突出问题专项监管的通知,其中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电力市场秩序突出问题的专项监管,重点对以下情况进行监管。(一)交易规则执行情况。重点关注2023年以来市场运营机构在各类市场交易中行为的合理性、合规性和公平性。具体包括:交易
截至3月底,青海电力交易平台共注册市场主体1698家。其中:发电企业816家,同比增长1.8%;售电公司186家,同比减少17.7%;电力用户684家,同比增长35.7%;独立储能企业3家,同比增长100%;辅助服务聚合商9家,同比增长100%。3月份,省内电力用户市场化交易结算电量82.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跨省跨区
近年来,我国以风电、光伏发电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行业装机规模飞速提升,持续维持跨越式发展态势,早已成为我国电力新增装机的主要力量。截至2023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约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的三分之一,风光合计发电量已能够完全覆盖同期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可再生能源行业发展初期,“保障性收
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最新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新疆新能源市场化交易电量达42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近一倍,约占全区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的38.7%,交易规模和占比均创历史新高。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新疆新能源装机规模大幅度提升,当前,我国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3年黑龙江电力市场运行情况,详情如下:一、市场主体注册情况截至2023年末,黑龙江电力交易平台已注册市场主体2801家,同比增加39个。其中,发电企业485家,同比增加17户;电力用户2142户,同比增加43户;售电公司173家,同比减少21家;电网企业1户(电网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湖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湖北分时电价调整后2024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合同处置的通知,详情如下:
从4月1日起,山东电力所属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站实现全时段100%绿电供应,推动“新能源车充新能源电”,为电动汽车通过电力市场参与绿电交易作出积极探索。4月3日,在青银高速济南东服务区,一辆辆新能源汽车在充电站内有序充电。国网济南供电公司营销部智能用电管理专责张斌荣介绍,这座充电站利用雨棚
4月3日,宁波能耀新能源有限公司电力市场化交易及能源增值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招标人为宁波能耀新能源有限公司,服务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宁波能耀新能源有限公司电力市场化交易及能源增值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宁波能耀新能源有限公司电力市场化交易及能源增值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宁波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4月绿电交易有关通知。为确保4月月内及5月月度绿电市场化交易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