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输配电网讯:北极星输配电网近日获悉,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公布了《2017年国家电网公司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1 总则
1.1 一般规定
本标准是国家电网公司对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品供应商的资质条件以及制造能力进行核实及判断的依据,供应商应满足本标准的要求,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品供应商核实工作。包括:
1)采集器
2)集中器
3)专变采集终端
1.3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必不可少。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核实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用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2 资质信息
2.1 基本信息
※ 2.1.1 基本信息
查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业务范围涵盖被核实产品。
2.1.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信息
查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或护照)。
2.1.3 财务信息
查阅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其中审计报告为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
2.1.4 资信等级证明
查阅银行或专业评估机构出具的证明。
2.1.5 注册资本和股本结构
查阅验资报告。
※ 2.2 报告证书
2.2.1 全性能试验报告
查阅全性能试验报告。
1) 全性能试验报告为电力行业权威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报告。
2) 全性能试验报告的委托方和产品制造方必须是供应商自身。
3) 全性能试验报告所有试验项目的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 总结论必须为合格。
4) 当产品在设计方案、生产工艺以及使用的材料、主要元部件做重要改变时,应重新进行全性能试验。
5) 全性能试验报告出具机构见附录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