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近日,河南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安阳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若干政策》,政策明确了“十四五”期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目标任务。按照安阳市电动汽车月增加300辆的增速情况,依据公共充电车位与电动汽车1:8的配比要求,确定到2025年,全市力争建成集中式充(换)电站100座左右,充电车位6000个左右。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设施服务半径小于2公里。
(二)明确了推动不同场所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责任单位。政策共区分了居民区、单位内部、产业园区和景区、公路沿线、公共服务领域等五大场所,根据职责明确了不同场所相应的责任单位,做到责任明确,单位清晰。
(三)强调了要加快配套电网建设。一是简化用电报装程序。涉及土建工程或新建电力配套工程的平均办电时间压缩至40个工作日以内;未涉及土建工程和新建电力配套工程的平均办电时间压缩至20个工作日以内;新建个人充电桩涉及变电设备增容改造的平均办电时间压缩至20个工作日以内,不涉及变电设备增容改造的平均办电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二是加强配套电网建设改造。电网企业要加大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道和城际快速公路沿线等重点区域的充电设施接入电网配套工程建设力度。新建居住区应统一将供电线路敷设至专用固定停车位(或预留敷设条件),预留电表箱、充电设施安装位置和用电容量,配套供电设施应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电网企业要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积极推进居民区停车位的电气化改造,确保满足居民区充电设施用电需求。
(四)提出了充电设施开放共享。具备条件的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和专用充电设施,在满足内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上,可分区分时有序对社会车辆开放,进一步提高充电基础设施的利用率。
(五)强调了优化项目建设环境。实行备案管理和线上预报备管理相结合,简化项目报备流程。建立联合审查制度,优化审批流程。同时要充分保障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加快用地预审和用地报批,对占地面积较大的充电基础设施需要省政府批准用地的,可以县为单位组织用地报批。对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用地要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范围,按照加油(气)站用地供应模式优先供应用地。
(六)明确了充电基础设施的支持政策。为鼓励引导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省明确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设备购置补贴和运行补贴的标准和补贴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充电基础设施,最高可享受设备购置金额40%的设备购置补贴和最高每度电0.10元的运营补贴,提高运营商投资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积极性。
(七)强化了对充电基础设施的监督管理。发挥省充电智能服务平台作用,加强对接入平台的充电基础设施的监督管理。明确规定享受省奖补资金的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时间不得少于5年,否则要追缴部分奖补资金。同时要建立完善项目验收评估考核体系,对申请省级奖补资金的充电基础设施由发改部门牵头组织验收。验收、复核和评估考核结果作为省级奖补资金发放的重要依据,所需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
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安阳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若干政策》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3月16日
安阳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若干政策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部署,加快推进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20〕30号)精神,制定如下政策。
一、加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一)构建布局合理、车桩相随的充电网络。重点推进居民区自用充电桩及公共机构、企业、产业园区、景区停车位(场)专用充电桩建设,加快干线公路沿线服务区快速充电设施布局,积极推动公共服务领域停车场集中式充换电设施建设,努力满足全市电动汽车城际出行和市外过境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到2025年,全市力争建成集中式充换电站100座左右,各类充电桩(充电端口)6000个左右;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达到1∶8,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设施服务半径小于2公里。特许经营区域内的公用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按照特许经营协议执行。
(二)加快推进居民区充电设施建设。各房地产(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主动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引导业主支持充电设施建设,明确充电设施产权人、建设单位、管理服务单位等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及相应建设、使用、管理流程。对新建或改扩建住宅项目,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时明确配建或预留充电设施的比例要求,建设主管部门要将充电设施配建情况纳入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和整体工程验收范畴。
(三)加快推进单位内部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和企业要结合单位电动汽车配备更新计划及职工购买使用电动汽车需求,合理规划建设充电设施。到2025年,市、县(市、区)公共机构配建充电设施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
(四)加快推进产业园区、景区充电设施建设。鼓励将产业园区规划配建充电设施作为申报国家级和省级产业园区的优选条件。到2025年,省级产业园区配建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的车位比例不低于30%。加快景区公用充电设施建设,全市A级以上旅游景区要结合游客接待量和充电需求配建充电设施。到2025年,4A级以上旅游景区要设立电动汽车公用充电区域,配建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5%。
(五)加快公路沿线快速充电设施布局。干线公路沿线要配建单桩功率不低于60千瓦的快速充电桩。高速公路新建服务区要按照不低于停车位总数40%的比例配建快速充电桩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现有服务区具备条件的要按照不低于停车位总数40%的比例配建快速充电桩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国道、省道和城际快速公路沿线加油(气)站在满足安全条件的前提下,到2025年全部配建快速充电桩。
(六)加快推进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建设。在公交、环卫、物流、通勤等公共服务领域,要因地制宜在运营线路沿线配建充换电设施,到2025年,公共服务领域停车场配建充电设施的车位比例不低于25%。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5%,并将其纳入整体工程验收范畴。推进示范性集中式公用充电站建设,到2025年,各县(市、区)至少建成1座示范性集中式公用充电站。
二、加快配套电网建设
(一)简化用电报装程序。电网企业要为充电设施接入电网提供便利条件,压减办电时间。对新建集中式公共充换电站,实行“就近接入”,涉及土建工程或新建电力配套工程的平均办电时间压缩至40个工作日以内;未涉及土建工程和新建电力配套工程的平均办电时间压缩至20个工作日以内;新建个人充电桩涉及变电设备增容改造的平均办电时间压缩至20个工作日以内,不涉及变电设备增容改造的平均办电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如遇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最多可延迟1个办电周期。
(二)加强配套电网建设改造。按“适度超前”原则,电网企业要加大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道和城际快速公路沿线等重点区域的充电设施接入电网配套工程建设力度。新建居住区应统一将供电线路敷设至专用固定停车位(或预留敷设条件),预留电表箱、充电设施安装位置和用电容量,配套供电设施应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电网企业要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积极推进居民区停车位的电气化改造,确保满足居民区充电设施用电需求。
三、推动充电设施开放共享
(一)引导居民区提供充电设施共享服务。对具备条件的居民区,物业服务企业或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应将现有充电设施纳入统一管理,利用现有充电车位的空闲时间,为小区居民提供充电服务。
(二)鼓励公共机构及企业充电设施有序开放。符合开放条件的公共机构及企业要向实名预约的社会车辆开放充电设施。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将公共机构充电设施配建、开放情况纳入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内容,在统计公共机构用电量时扣除新能源汽车用电量。
(三)鼓励专用充电设施对社会车辆开放。公交、环卫、物流、通勤等公共服务领域的专用充电站,要在满足本单位充电需求的基础上,分区分时段对社会车辆开放。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开放共享发生经营行为的,经营主体须按有关规定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
四、优化项目建设环境
(一)简化项目报备流程。对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建设项目实行备案制管理,由充电设施建设企业向项目所在地县级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备案手续,发展改革部门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其他集中式充换电站和申请省级运营奖补资金的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实行线上预报备管理,由充电设施建设企业在项目土建完成前,通过省充电智能服务平台填写完成。
(二)优化建设审批流程。鼓励各县(市、区)设立充电设施建设手续申报联合受理窗口,建立报批手续联合审查制度。个人在自有停车库(位)建设充电设施可直接向所在地电网企业提出用电申请,也可通过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单位统一向所在地电网企业提出用电申请,并纳入物业管理区域统一管理,无需办理投资备案手续。对必须办理规划建设审批手续的新建独立占地集中式充换电站,相关部门要加快办理速度、简化建设施工安装报建流程。充电设施建设涉及施工临时占道、电缆管沟挖掘敷设、占用公共绿地的,视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年度城市建设和土地利用计划。
(三)充分保障建设用地。各县(市、区)要采取提前介入、现场办公、开辟“绿色”通道、专人负责等措施,加快充电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报批。建设占地面积较大的充电站和多处用地的充电站群,需由省政府批准用地的,可以县为单位组织用地报批。各县(市、区)要将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用地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范围,按照加油(气)站用地供应模式优先供应土地。
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一)优化充电设施建设奖补政策。对公共机构在自有停车场建设的充电设施,要优先引入社会资本建设运营;不具备引入社会资本条件的,可申请将建设资金纳入同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公交、环卫、物流、通勤等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充电设施,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道和城际快速公路沿线新建的公用充电设施,均不受总装机功率和桩数限制,按照主要充电设备投资总额的40%申请省级财政奖补;其他满足总装机功率600千瓦以上或集中建设20个以上充电桩(群)的公用充电设施,2021年申请省级建设奖补标准退坡至30%,以后根据国家和省财政政策进行调整。对协助业主报装自用充电设施且纳入物业管理区域统一管理的,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自主制定对物业服务企业或充电设施运营企业的激励政策。根据居民区自用充电桩建设推广情况申请省级奖补,年度新增自用充电桩5000个以上的,申请100万元奖补;年度新增自用充电桩1万个以上的,申请260万元奖补;年度新增自用充电桩2万个以上的,申请600万元奖补。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单位要加大充电桩建设力度,符合条件的要积极申报省级奖补资金。严格奖补资金的监管使用和充电设施的监督管理,如有弄虚作假故意套取省级奖补资金行为的,将视情况追缴已拨付奖补资金,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二)落实充电设施运营奖补机制。执行省级充电设施运营奖补政策,通过验收且月平均运行在线率不低于90%的公用快速充电设施,对按照30%以上标准申请省级建设奖补的,同时可申请省级财政0.03元/千瓦时的运营奖补;对按照30%以下标准申请省级建设奖补的,同时可申请省级财政0.05元/千瓦时的运营奖补,每年每桩申请奖补的电量不高于10万千瓦时。在公共机构、企业、产业园区、景区等公共服务领域建设的专用充电设施以及居民区内建设的自用充电设施,由充电设施运营企业或物业服务企业开发分时共享系统,接入省充电智能服务平台,纳入公用充电设施管理的,可按照以上要求申请省级运营奖补资金。对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道和城际快速公路沿线通过验收、月平均运行在线率不低于95%的公用充电设施,可申请省级财政0.1元/千瓦时的运营奖补。省级财政奖补政策适时调整的,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保险品种,综合运用风险补偿政策,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各县(市、区)可通过专项债券融资等方式,支持公交和出租车场站以及社会公共停车场等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充电设施建设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引入绿色基金投资等方式扩大融资。鼓励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及单位给予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融资增信、贷款贴息等形式的融资支持。研究设立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基金,支持实行区域化、领域化整体开发。
(四)继续实施电价优惠政策。对向电网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2025年前免收基本电费。符合条件的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可申请充电设施用电参与全省电能替代打包交易,并根据电力交易市场建设情况参与跨省电力交易。
(五)规范服务费收取行为。充电服务费收费标准应在市场充分竞争的基础上形成,并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对在个人自有停车库(位)建设充电设施的,实行“一桩一表”、分表计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收取报装费、增容费、涉电安全费等与用电有关的费用;对“合表”居民区,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收取无实质服务内容的涉电费用。从产权分界点至公共电网的配套电网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电网企业不得收取接网费用。
六、强化运营监督管理
(一)发挥省充电智能服务平台作用。以省充电智能服务平台为支撑,搭建覆盖全市的智能公共充电网络。实行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准入退出、财政奖补资金申请等全流程线上申办。所有申报省级财政奖补资金的充电设施建设或运营企业,均需按照要求接入省充电智能服务平台,并开放相关数据。使用省级运营奖补资金的自用或专用充电设施,在接入平台系统后应及时向社会开放共享。
(二)加强充电服务监督管理。享受充电设施建设奖补资金的公共充电设施,运营时间不得少于5年(以项目通过验收时间为准);运营时间少于5年的,视情况追缴部分奖补资金,且3年内不得申请财政奖补资金。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及单位要根据充电设施相关标准规范,加强充电设施的创新研发,力争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充电设备制造、运营服务企业。
(三)完善项目验收评估考核体系。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市区申请财政奖补的充电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审核验收,各县(市)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辖区内申请财政奖补的充电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审核验收并报市发展改革委备案;建立健全公共充电设施运营评估考核体系,实施省级财政分类奖补政策。审核验收、复核和评估考核结果作为省级财政奖补资金发放的重要依据。审核验收、复核和评估考核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6月3日,中国石化与比亚迪在北京签署产业和资本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闪充网络建设、综合生态融合、产业链上下游协同三大领域推动多层次产业和资本合资合作,共建“万站聚能加油闪充”智慧能源生态。
6月2日,在2026深汕特别合作区产业投资促进大会上,比亚迪副总裁罗忠良披露深汕产业园建设及配套业务进展。比亚迪深汕产业园一期已经全面达产,二期产能持续爬坡,三期、四期已于去年投产,当地电池项目
“今天从早到晚都能按峰段放电,收益比平时翻了好几倍,停车就能赚钱,太划算啦!”5月28日,广东省广州市,在南方电网中科智慧黄村超充站,新能源车主王先生看着手机上实时更新的放电收益,难掩欣喜。
北极星储能网讯:2026年5月28日,陕西西安市未央区400MW/1.2GWh新型独立储能项目储能系统EPC招标,项目投资总额220000万元,招标估算价约187000万元,合单价1.56元/Wh。项目建设地点为未央区尚耕路以南,北三环以北
北极星储能网讯:2026年5月27日,吉林省能源局、吉林省发改委印发《加快促进吉林省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文件明确提出,通过多能源品种“左右集成”、产业链上下游“上下集成”、生产与消费“
5月25日,贵州公示2026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申报资料审核情况及拟奖补项目名单。本次申报项目涵盖电动重卡、农村地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多个申报方向,覆盖贵阳、六盘水、遵义、安顺、毕节、铜
5月21日,第八届中国西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在渝开幕。当天,重庆高速集团“氢、电、智行走廊”项目合作签约仪式举行,该集团与东方电气、上汽集团、重庆机电、重咨集团、艾氢技术、宁德时代、赛力斯集
北极星储能网讯:2026年5月15日,国网山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发布服务电动重卡充(换)电站发展十项举措,其中提到,聚焦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充分发挥电网资源调配优势,积极引导电动重卡充(换)电站以虚拟
“五一”假期首日,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新能源汽车充电量达到2303.39万千瓦时,同比增长55.6%,创下历史同期纪录。与之形成有力印证的是,4月份中国仓储指数为51%,连续两个月保持在扩张区间。随着物流运输需
5月16日至17日,国轩高科举办2026全球科技大会。本次大会上,国轩高科集中发布7款新品。包括今年取得了多项重大突破的金石全固态电池,目前已进入可落地阶段,即将开启固态平价元年;同时发布了具备三重安
为落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要求,推动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实际问题,服务增量配电改革发展。5月12日,华中能源监管局负责同志带队到黄冈市产业园增量配电项目开展专题调研,黄冈市发展改革委、
“十五五”是我国实现碳达峰战略目标的决胜期,是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基本建成期,是新增用电量需求主要由新增新能源发电满足、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关键期,也是强化节能降碳目标刚性考核、初步建成
日前,宿迁市政府印发《宿迁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2026-2028年)》。《计划》包括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面源治理、监管能力5大方面共142项重点任务。产业结构绿色升级方面,推动项目高质量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6月3日,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其中提到,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全面落实能源安全新战略,推动能源供应保障多元化,构建
为推动全市储能电站、综合能源服务站和大功率充电设施三类能源基础设施布局规划落地落细,6月1日,市发改委组织开展三类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专题培训,进一步夯实业务基础、凝聚工作合力,全面提升全市能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6月2日,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电力市场经营主体不良行为监测及处理办法(修订)》意见的通知。经营主体包括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以及新型经营主体(含分
日前,国务院印发《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十五五”时期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思路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强调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更好推进中国式现代
日前,国务院印发《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十五五”时期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思路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强调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更好推进中国式现代
5月27日,宽城公司城关供电所刘玉强、托伟华深入富丽湾天宝公共充电站,开展充电设施专项安全巡检。“目前充电桩接地线连接牢固,漏电保护装置动作灵敏,各项设备运行状态稳定正常。”工作人员对站内充
1辟谣言:网上传言不实,请勿信谣传谣近期,“全国9省取消固定分时电价!”“2026年电价大变局!”"告别固定电价时代,居民电费要大涨!”......类似标题党文章在各大网络平台疯狂传播,引发部分群众误解和
5月28日,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通知指出,推动清洁能源规模化发展。坚持压煤、增气、优电、纳新,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开展风电资源排查,储
近日,四川遂宁印发《遂宁市主城区共享充电 基础设施优化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其中指出,明星电力公司将充电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配电网有关规划,负责产权分界点至电网的配套
“十五五”是我国实现碳达峰战略目标的决胜期,是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基本建成期,是新增用电量需求主要由新增新能源发电满足、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关键期,也是强化节能降碳目标刚性考核、初步建成
6月3日,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式通过香港交易所上市聆讯,中信建投国际担任独家保荐人。该公司此前已于2016年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并于2023年在瑞士证券交易所挂牌。星源材质成立于2003年,是
随着新能源的大规模并网、大量新型多元负荷类型的接入以及海量电力电子装备的投用,电力系统的运行环境、网络结构与负荷特性越来越复杂,传统依赖人工经验、分散数据处理的管理模式,已经难以满足精准
近日,劳斯莱斯汽车发文推出SpectreSeriesII。作为该品牌首款纯电动车型Spectre的升级,新车通过电池单元技术优化,综合性能大幅提升,WLTP标准下续航里程最高提升18%至628公里,充电时间缩短14%。同时品牌重新校
6月1日,古尔邦节假期后第一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小江、自治区主席艾尔肯·吐尼亚孜深入乌鲁木齐市和昌吉回族自治州,就全区推进“人工智能+”工作开展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再一次释放了新疆下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6月3日,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其中提到,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全面落实能源安全新战略,推动能源供应保障多元化,构建
6月3日,中国石化与比亚迪在北京签署产业和资本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闪充网络建设、综合生态融合、产业链上下游协同三大领域推动多层次产业和资本合资合作,共建“万站聚能加油闪充”智慧能源生态。
长高电新6月3日公告,公司已完成变更公司名称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自2026年6月3日起,公司全称由“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变更为“长高电气集团股份公司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6月2日,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电力市场经营主体不良行为监测及处理办法(修订)》意见的通知。经营主体包括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以及新型经营主体(含分
日前,安徽省安庆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印发《2026年安庆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明确,推进整县合同能源试点。推动怀宁县开展以县域为综合载体一体推进公共机构领域合同能源管理
5月13日,山西省四部门联合出台《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明确到2027年全省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力争突破800万千瓦,拉动产业直接投资超百亿元。方案划定锂电、全钒液流、压缩空气、飞轮、钠离子、半固
| 姓名: | |
| 性别: | |
| 出生日期: | |
| 邮箱: | |
| 所在地区: | |
| 行业类别: | |
| 工作经验: | |
| 学历: | |
| 公司名称: |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
扫码下载APP
扫码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