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2月1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1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其中提出积极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加强与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地方政府的协作配合,按职责分工做好电力、油气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有序推进电力现货市场试点和输配电价格、增量配电业务、电网辅业市场化、分布式能源市场化交易等改革。推动出台油气管网设施容量分配规则,健全管网调度运营机制和管输服务价格机制。推进省级管网运营机制改革,加快省级管网与国家管网融合发展。
大力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统筹推进电力中长期交易、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做好各交易品种之间的衔接。全面深化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修订《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丰富辅助服务品种。完善跨省跨区辅助服务交易机制,推进南方区域、川渝省间辅助服务市场建设。积极推进储能设施、虚拟电厂等参与辅助服务市场,推动建立电力用户参与辅助服务的费用分担共享机制。
2021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
2021年能源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能源工作会议精神,以全面落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能源监管工作的意见》(国能发监管〔2019〕83号)为主线,抓统筹、谋创新,切实加强能源市场监管和行业监管,维护公平公正的能源市场秩序,保障国家能源战略、规划、政策、项目有效落地,推动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坚持以党建工作为引领,着力提升能源监管能力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将“两个维护”贯穿于能源监管工作全过程。切实按照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抓监管,围绕国家重大能源战略规划政策落实抓监管,围绕企业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抓监管,全力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
(二)深入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监管干部队伍,为能源监管工作提供力量源泉和可靠保证。坚持党对能源监管的全面领导,推动党建工作和监管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努力实现党建、业务和队伍建设的融合发展。
(三)切实加强能源监管能力建设。继续推动《能源监管条例》立法工作,修订完善能源监管规章制度。加强监管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强化业务知识培训,适时开展监管国际合作交流,推动理论水平和业务本领同步提高。定期召开能源监管工作例会,通报能源监管工作情况,讲解有关政策和监管要求,交流经验做法。
二、全面落实能源安全新战略,着力推进能源规划、政策有效落地
(四)加强重大能源政策执行情况监管。围绕电煤稳定供应、新能源并网消纳等重大发展任务,强化国家能源规划、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不断提高能源行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率。积极做好“十四五”能源规划和相关配套政策文件的制定工作,督促各地抓紧建立规划落实机制,推动能源规划的有效实施和能源结构的持续优化。
(五)加强重大能源项目落实情况监管。密切跟踪跨省跨区输电通道、油气管道、大型煤矿项目、水电站、核电站、储气设施等重大工程项目合规建设情况、生产运行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不按照国家能源规划和产业政策要求建设的项目,及时提出监管意见和建议。
(六)加强能源民生供应保障监管。深入开展能源扶贫、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农村电网巩固提升等民生要事、实事监管,推动能源公共服务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延伸,不断提升民生用能供应保障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七)扎实做好能源行业基础性监管工作。全面了解掌握各地能源行业发展情况、能源企业生产运行情况,加强信息统计分析,及时反映各地能源发展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研究制定能源监管信息报送和重要事项报告工作规范,细化派出机构信息报送的内容、格式及工作要求。结合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领域能源供需形势监测力度。
三、全面落实电力、油气体制改革精神,着力推进能源市场建设
(八)大力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统筹推进电力中长期交易、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做好各交易品种之间的衔接。组织各地按照《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发改能源规〔2020〕889号),加快制修订交易规则(细则),进一步丰富交易品种、方式和频次,提高市场化交易比重。加大跨省(区)电力中长期交易力度,重点推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双城经济圈等区域电力资源优化配置。
(九)全面深化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修订《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丰富辅助服务品种。完善跨省跨区辅助服务交易机制,推进南方区域、川渝省间辅助服务市场建设。积极推进储能设施、虚拟电厂等参与辅助服务市场,推动建立电力用户参与辅助服务的费用分担共享机制。
(十)稳步推进油气市场建设。完善油气管网设施公平接入机制,推动建立公平公开的管输服务市场,促进形成上游资源多主体多渠道供应、下游销售市场充分竞争的油气市场体系。积极支持天然气干线管道附近的城市燃气企业、大用户等与上游供气企业签订直供、直销合同,降低企业用气成本。支持干线管道的支线向市场延伸覆盖,压缩管输层级。
(十一)积极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加强与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地方政府的协作配合,按职责分工做好电力、油气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有序推进电力现货市场试点和输配电价格、增量配电业务、电网辅业市场化、分布式能源市场化交易等改革。推动出台油气管网设施容量分配规则,健全管网调度运营机制和管输服务价格机制。推进省级管网运营机制改革,加快省级管网与国家管网融合发展。
四、全面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部署,着力提升能源优质服务水平
(十二)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组织落实《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加快推广北京、上海等地典型经验做法,推动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各地于2021年底前完成政企协同办电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工作,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户全过程办电时间压减至20个工作日以内;城市地区用电报装容量160kW及以下、农村地区100kW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用电报装实现“零投资”。
(十三)巩固“获得电力”指标世行排名。继续协调北京、上海两市对照世行评估标准和全球一流营商环境标杆,补短板、强弱项,做好世行营商环境参评工作,确保“获得电力”指标世行排名继续保持全球领先水平。加大对广州、深圳、杭州、重庆四个备选城市的工作指导力度,力争相关标准不低于北京、上海水平。
(十四)提升电力行政许可服务水平。组织开展《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宣贯活动,认真落实证明材料取消后的相关工作要求,总结推广许可告知承诺制试点成果,按照国务院部署要求实现全覆盖。加快推进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普及应用和功能升级完善,继续做好许可服务“好差评”,组织开展派出机构电力业务资质许可“放管服”改革落实情况评价工作。
五、全面落实市场监管职责,着力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十五)强化电网自然垄断环节监管。加强新建电源接入电网、电网企业投资建设接网工程以及发电厂并网运行监管。完善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制度,修订《并网调度协议》。持续开展典型电网工程投资成效监管,提升电网工程建设运营效率。加强电力企业价格成本监管,有效释放电力改革红利,维护国家电力价格政策的严肃性。
(十六)深化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结合相关改革举措落地、管网调度运营规则出台等,进一步细化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制度,研究制定托运商准入规则,推动管输服务合同标准化。督促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做好公平开放服务的申请与受理等工作,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确保管网设施向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开放。继续做好管网设施信息公开和信息报送工作,优化企业网上信息公开和信息报送内容,定期开展管输服务信息统计分析和信息公开。
(十七)加强能源市场秩序监管。加大电力调度交易、厂网电费结算以及信息披露监管力度,严格落实《电力现货市场信息披露办法(暂行)》(国能发监管〔2020〕56号)。指导建立市场自律监督工作机制,督促市场运营机构做好市场监控和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在线监测系统。会同相关部门完善成品油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积极支持生物液体燃料发展,扎实做好乙醇汽油推广监管,督促石油销售企业按规定销售生物液体燃料。
六、全面落实依法行政要求,着力加大能源行政执法和稽查工作力度
(十八)加大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处罚工作机制,依法处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认真搜集梳理违法违规问题线索,集中力量查处部分典型违法违规案件。坚决遏制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行为反弹蔓延势头,有效规范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秩序。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力度,及时公开行政处罚信息,有力威慑违法违规行为。
(十九)认真做好投诉举报处理工作。进一步提高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举报事项处理质量,及时解决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加强投诉举报处理统计分析,深入分析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持续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满足人民群众的用能需求。定期发布投诉举报处理情况通报,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
(二十)积极开展争议纠纷调解和裁决工作。加强电力行政调解和裁决工作,发挥监管机构的专业优势,充分利用行政协调手段解决争议纠纷。除电力行业外,积极开展能源行业其他领域争议纠纷调解等工作。
(二十一)有效利用信用监管手段。组织研究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能源监管机制,完善能源信用信息平台功能,做好企业信用修复和异议处理工作,用好信用风险预警信息,对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和督查力度。组织开展以信用为基础的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监管,对违规企业依法采取联合惩戒等措施。
七、全面落实年度监管任务清单,着力提升能源监管效能
(二十二)组织开展综合监管、专项监管和重点监管。制定《2021年能源监管重点任务清单》,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心、市场主体反映强烈、人民群众关切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综合监管、专项监管和重点监管。集中时间和人员力量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进行监管,深入查找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监管意见建议。
(二十三)强化问题处理和监管成果运用。严格落实《能源监管发现问题后续处理工作规范》(国能综通监管〔2020〕129号),按照监管发现问题的不同性质和情节,分别采取责令改正、行政处罚、督促落实、监管约谈、政策完善等方式进行处理。适时编制发布监管报告,重点披露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典型案例,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完善闭环监管工作机制,将监管报告作为拟订行业规划、政策和项目审批的重要参考或依据。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日前发布,能源电力相关重点整理如下:新能源。落实非化石能源十年倍增行动,大规模发展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力争新能源装机总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日前发布,电力能源相关重点整理如下:加快能源结构清洁低碳转型。持续提高新能源供给比重,提速海上风电建设,建成华东深远海风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日前发布,电力能源相关重点整理如下: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统筹考虑能源安全、绿色、经济多目标要求,以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为核心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日前发布,电力能源相关重点整理如下:优化能源基础设施布局优化电网主网架布局和结构,打造坚强输电网架,完善“七纵七横”500千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日前发布,能源电力相关重点整理如下:第四十四章打造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保障网第一节强化能源供给保障能力构建多元融合、协调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日前发布,电力能源相关重点整理如下: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按照“适度超前、留有余地”原则,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全文日前发布,能源电力相关重点整理如下:推动能源转型 建设能源强省坚持把能源转型作为坚定有序推进转型发展的首要任务,持续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日前已全文发布,能源电力相关重点整理如下:构建新型能源体系打造坚强韧性的能源安全保障格局。统筹煤、油、气、电等能源要素,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4月14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西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电力能源相关重点内容整理如下:到2030年,西藏自治区的建成清洁能源电力装机6000万千瓦左右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鲁政发〔2026〕2号,能源电力相关要点整理如下: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新型能源体系初步建成,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
近日,西门子能源与国家能源集团签署合作协议,将为国家能源集团三亚东2×460MW级天然气发电项目供应2台先进的F级燃气轮机,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国家能源集团三
2026年全国两会期间,能源电力议题得到各方关注。近期海外市场变压器供需趋紧、我国变压器出口爆单引发行业高度关注,这背后折射出中国作为全球最大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依托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与完整产业
能源是国家综合实力与战略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深入实施能源安全新战略,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能源强国。当前,我国能源发展正处于传统能源兜底与新能
4月16日,丙戊零碳方舟能碳管理平台项目在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零碳园区正式启动建设。在市发改主管部门及高新园区管委会代表的共同见证下,项目由大储能生态创新联合体统筹协同,丙戊数智提供
近日,经国务院批准,湖北省宜昌市能源转型和工业脱碳项目被列入我国利用世界银行贷款2026-2027年备选项目规划。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2.79亿元人民币,拟利用世界银行贷款2.5亿美元,是本期规划新增的4个项目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近期,北京、天津、山东、山西、上海、浙江、江苏、陕西、甘肃、宁夏、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湖南、福建、四川、贵州、云南、海南、西藏等地相继发布“十五五”规划纲要
在新型电力系统加速构建与电力市场化改革持续深化的双重驱动下,虚拟电厂作为协调源、网、荷、储互动的重要载体,已从概念验证迈向规模化落地关键阶段。2025年,《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4月17日,上海市静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静安区2026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部署14项重点任务。文件明确,2026年静安区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碳排放量按市级要求完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山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拟参与山西电力市场虚拟电厂(2026年第三批)的公示,山西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山西阳煤电力销售有限公司虚拟电厂的注册入市申请,并对相关企业提交的申请
2024年4月2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2024年第20号令,颁布《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并于2024年7月起施行。该规则上承《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体改[2022]118号),下启《关于完善全国统一
4月16日,上海市发改委印发《上海市2026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关于印发《上海市2026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沪发改环资〔2026〕5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
4月16日,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海府〔2026〕5号)。其中提到,全面提升电网支撑承载能力。合理规划建设小型发配电微电网系统,实现自我控制
2024年4月2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2024年第20号令,颁布《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并于2024年7月起施行。该规则上承《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体改[2022]118号),下启《关于完善全国统一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4月15日,广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印发《广西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2026年V1.0版)》等2份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包括《广西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2026年V1.0版)》和《广西电力
为全面适应四川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新形势,进一步优化电力并网运行和辅助服务管理,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市场有序运营,四川能源监管办近期组织对《四川省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4月13日,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6年2月上海电网“两个细则”考核结果公示。详情如下:2026年3月上海电网“两个细则”考核结果公示根据《华东能源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发电机组调试
4月13日,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关于印发《四川省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四川省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通知指出,本通知自2026年5月1日起执行,原《关于印发〈四川省电力辅助服务管理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4月13日,四川省能监办发布关于印发《四川省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四川省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提出常规燃煤机组和在非供热期的热电联产机组的基本调峰能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湖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6年湖北省电力市场结算操作指引》的通知,湖北电力中长期市场结算按差量结算方式开展,即“照付不议、偏差结算”,市场合同电量全额结算,实际偏差电量
保障福建省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以及电力市场有序运营,近日,福建能源监管办组织电力调度机构修订并重新印发了《福建省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福建省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以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3月25日,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6年2月上海电网“两个细则”补偿结果公示。根据《华东能源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发电机组调试运行期辅助服务分摊标准及“两个细则”考核和补偿结
近日,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重点聚焦辅助服务市场扩容升级有关工作,率先在新疆推动省级电力备用辅助服务市场开展短周期结算试运行,并取得成功。新疆能源监管办自2025年7月印发《新疆电力辅助服务
如何实现灵活性资源的精准匹配来源:中能传媒研究院 作者:高驰(睿博能源智库)一、灵活性已成为新型电力系统不可或缺的核心支撑能力在新型电力系统的建设过程中,“系统灵活性”这一概念引起高度
| 姓名: | |
| 性别: | |
| 出生日期: | |
| 邮箱: | |
| 所在地区: | |
| 行业类别: | |
| 工作经验: | |
| 学历: | |
| 公司名称: |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
扫码下载APP
扫码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