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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定义“新基建” “特高压”未提及

2020-04-21 08:15来源:电力法律观察关键词:特高压工业互联网电力新基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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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网上方式举行4月份新闻发布会。会上对“新基建”的范围进行了说明,与此前媒体宣传不同的是,“特高压”并未被提及。

(来源:电力法律观察 ID:higuanchajun)

在回答媒体关于“新型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哪些方面”的问题时,高技术司司长伍浩介绍说,目前来看,新型基础设施主要包括3个方面内容:

一是信息基础设施。主要是指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演化生成的基础设施,比如,以5G、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卫星互联网为代表的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以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新技术基础设施,以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为代表的算力基础设施等。

二是融合基础设施。主要是指深度应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支撑传统基础设施转型升级,进而形成的融合基础设施,比如,智能交通基础设施、智慧能源基础设施等。

三是创新基础设施。主要是指支撑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产品研制的具有公益属性的基础设施,比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教基础设施、产业技术创新基础设施等。

伍司长同时强调,“伴随着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新型基础设施的内涵、外延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我们将持续跟踪研究”。

针对特高压电网建设未被提及一事,观茶君咨询了小伙伴,他们给出了不同解释。

一种意见认为,发改委的表述比较原则,不涉及所有项目属正常,因此,未提及特高压并不代表特高压未被列入新基建。

另一种意见则认为,特高压属于传统电网的基础建设项目,与融合、创新的“新基建”有比较明显的区别,因此,不列入新基建属正常。

值得注意的是,在特高压特别是交流特高压发展的问题上,业内一直有不同的声音。最引入关注的反对声音来自中国工程院。在2018年9月19日,中国工程院向国家能源局报送的《我国未来电网格局研究(2020年)咨询意见》指出:

我国2020年电网格局继续坚持以六大区域电网为主体,区域电网之间以直流异步互联,不支持“建设全国一张网”的主张;

不建议建设“三华”特高压交流同步电网,“三华”电网规模过大,会带来新的安全风险;

西电东送是我国“西部大开发”的标志性工程,是我国重要经济发展战略,必须继续坚持;但未来主要输送西部水电和可再生能源,输电方式以直流输电为主,东部地区应该在能源革命的前提下努力开发本地区的能源资源,发展清洁能源特别是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尽量减少电力远距离输送。

根据特高压1000kV交流工程的特点,一般不作为输电工程使用。现在已经建成的特高压交流工程利用率低,发挥的作用有限。未来,在某些高负荷密度区域要根据电网的实际需求进行论证使用。

“特高压建了没人用,不能为了投资而投资”,有小伙伴如是评价。


原标题:发改委定义“新基建”, “特高压”未提及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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