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输配电输配电智能用电访谈正文

充电桩爆发!国网今年增10倍!

2020-04-14 10:51来源:能见Eknower作者:米小夏关键词:充电桩国家电网能源互联网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4月14日上午,国家电网召开2020年全面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项目集中联动开工视频会议,宣布今年计划安排充电桩建设投资27亿元,新增充电桩7.8万个,新增规模约为去年10倍。

几天前,南方电网刚刚宣布,未来四年在充电桩领域计划投资251亿元,规模增长10倍。

经历五年发展,行业形势已出现很大变化,需重新思考顶层设计,从国家层面出台新的纲领性战略和指导性文件。这个阶段需要的政策就是要抓细、抓实,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地,尤其是解决目前行业里一些突出的瓶颈和难点。

(来源:能见Eknower ID:Eknower 作者:米小夏)

“下一步充电设施建设要分领域施策。”他认为,专用充电桩领域要加强政府协调,把整个工作系统化落实;公共充电桩领域要加强规划引导;私人充电桩领域要拿出更具体的措施解决存量小区问题,并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新建小区的充电问题。

李立理对充电桩在未来能源互联网中的作用寄予厚望。目前,充电桩还处在能量单向流动的初级发展阶段。未来要推动充电桩数字化发展,在形成信息流的同时,进一步实现能量的双向互动。

“能源互联网真正落地的并不多,还需要找到一个带动全局的突破口。相比工厂、小区等载体,充电桩更易于统一标准并快速推广。因此,它最有条件成为未来能源互联网变革中的第一个突破口。”他说。

以下是访谈实录:

『能见』:“新基建”大势下,国家电网宣布今年计划安排充电桩建设投资27亿元,新增充电桩7.8万个。如何看待这一新动向?

李立理:国家电网是一个电力运营商,从这个角度来看待国家电网的定位,就会跳出充电桩这个很细分的市场,从而以更加广阔的视野来认识这件事情。

从中国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历程来看,早在2006年市场尚未形成时,国家电网作为能源电力行业的骨干企业和大型央企,在技术研发、试点建设、充电设施保障配套等方面投入很多,对于保障中国新能源汽车起步期的充电设施需求发挥了“顶梁柱”的作用。

2015年以后,尤其是国务院办公厅发布“73号文”以后,新能源汽车市场进入快速增长阶段,充电设施配套建设也吸引大量社会资本参与。2019年底,我国充电桩保有量达到121.9万台。除了国家电网,还涌现出了特来电、星星充电这些民营充电运营商,充电桩数量上已经超过了国家电网。

尽管国家电网公司现在充电桩的数量不是最多的,但我们要看到,国家电网在中国充电行业的作用不仅仅是在市场化竞争业务,它未来更大更核心的作用在于加大充电桩的电力接入网投入,从而为市场化业务提供基础保障。我个人认为,未来几年,国家电网在充电桩的电力接入网的投资比充电桩的投资规模可能更大。

国家电网作为一家供电企业,其供电业务具有自然垄断属性,属于监管类业务。作为中国最大的电网企业,随着充电业务市场化程度提升,国家电网参与充电这种市场化业务时,也需要对监管业务和市场化业务做有效区隔。

国家电网公司在2015年成立了电动汽车服务公司,开始了其充电业务市场化发展的进程。作为市场化业务,国家电网公司当然天然具有很多优势,但未来市场格局更多是看市场的选择,很难现在就下结论。我相信国家电网公司和民营企业通过发挥各自优势,都有很好的发展空间。

『能见』:过去几年充电桩非理性投资问题突出,而去年受补贴退坡影响,新能源汽车行业首次出现负增长。“新基建”要如何避免产能过剩?

李立理:很多人都提出一个“车桩比”的概念,但我个人觉得这是一个过于简单粗暴的指标,对行业发展有很大的误导性。大家会简单认为桩的比值越高越好,这实际上没有考虑用户的真实需求。

用户的真实需求可能还是家庭充电桩,家庭充电桩当然是能到1:1最好。但在没有家庭充电桩的条件下需要依靠公共充电桩。从经济性考虑,那就不能按1:1了,而可能是几百比一。

我们的一项研究数据显示,北京的新能源汽车数量不足美国加州的一半,但其快充桩的数量约为后者的4倍。

事实上,在北京、深圳等发展较快的区域,已经出现快充桩局部过剩的局面。即使不再投资,也能满足未来1到2年的增长需求。

我个人认为,目前国内需要高度重视这一现象。地方政府在推动充电桩“新基建”时,要加强规划引导,使投资流向一些覆盖和布局密度还不够的区域,并控制局部过剩区域的过度超前投资。这应该成为“新基建”的一项原则。

『能见』:你曾作为主要执笔人,参与起草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等充电桩行业纲领性文件。目前充电桩行业发展情况是否符合当初预期?下一步需要怎样进行新的顶层设计?

李立理:我觉得基本上是符合预期的,专业充电桩、公共充电站、私人充电桩领域都取得了很大进展。

2015年政策制定时,充电桩行业还是一个全新的行业,怎么建立监管体系,怎么推动行业发展,大家都在摸索中。从国务院办公厅层面出台政策对行业发展起到非常好的推动作用,从中央到地方,再到企业和社会资本,大家都行动起来了。

经过五年发展,整个行业的发展形势和发展条件都发生很大变化,所以在现在这个时间节点上,确实有必要重新梳理未来充电桩建设的发展路径,重新思考顶层设计,出台新的纲领性战略和指导性文件。

跟五年前相比,这个阶段需要的政策就是要抓细、抓实,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地,尤其是解决目前行业里一些突出的瓶颈和难点。

下一步充电设施建设要分领域施策。专用充电桩领域要加强政府协调,把整个工作系统化落实;公共充电桩领域要加强规划引导;私人充电桩领域要拿出更具体的措施解决存量小区问题,并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新建小区的充电问题。

『能见』:什么是新基建的“扁担效应”?如何在充电桩领域发挥“扁担效应”?

李立理:新基建的“扁担效应”,即一头带动生产制造,推动设备制造业技术升级;一头带动终端消费,推动终端应用和服务创新发展。

我个人觉得,最好的‘新基建’,就是过去十年中国在互联网产业的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充电桩建设应该借鉴通信领域的经验,在‘汽车强国’和‘能源安全新战略’中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成功路径。

第一步,要把它的战略定位和重要性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就像当时通信行业的“宽带中国战略”和“网络强国战略”。有了国家战略这样一个载体,才能更好地凝聚各方共识。

第二步,要发挥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把国家战略进一步在地方规划和执行层面抓细抓实,要有一个落地的专项实施计划和行动方案。地方政府一个很重要的着力点就是要支持国家电网公司和充电桩企业,把充电桩和对应的电力接入网的基础打好,甚至要超前投资、超前建设。

这里面一个重点就是发挥国家体制优势和电网企业这样的央企优势。应该说,相对于三大通信运营商在通信领域基础网络方面发挥作用,我国电网企业也具备承担充电桩接入网建设的条件和能力。如果能够在国家战略和政策层面得到足够重视,支持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在充电桩的电力接入网方面发挥更大作用,电网企业很可能会是下一阶段推动行业的先导性力量。

参考通信领域的FTTH(光纤到户)建设行动,大家能在家里就能便捷接入高速互联网,为整个互联网产业奠定基础。充电桩行业也需要类似的ETTP(电力到车位)建设行动,使充电桩接入电网就像现在买个路由器接入互联网一样便捷,这样对整个新能源汽车消费会起到关键性带动作用。

当然,这也不是电网企业一家,需要在国家战略和政府推动下,把其他相关方如地产商、服务商、设备商、车企等积极性都调动起来,大家协同起来共同推动行业生态建设。

『能见』:充电桩在未来整个能源互联网领域扮演怎样的角色?

李立理:充电桩在未来能源互联网中的作用非常重要。

目前,充电桩行还处在非常初级的发展阶段,拿通信行业比喻,可能还不如通信行业的adsl拨号上网阶段,跟电网基本没有互动性,能量也是单向流动的。

现在的充电桩使用具有非常明显的潮汐现象,其潮汐又与用电高峰重叠,且持续功率运行时间很长,所以对未来配电网造成很大压力。如果不加以引导,以后电力系统、电网改造的投资会非常大,最终会成为全社会要负担的成本。

因此,要推动充电桩的数字化发展,使其与电网之间形成信息流。未来还要进一步实现能量的双向互动。

现在电动汽车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电池成本过高。但事实上,对于保有量最大的私人电动车,电池90%的储能能力都是被浪费掉的。如果能实现能量双向互动,使丧失的90%储能能力可以参与电力系统的调峰与调节,有利于降低电动汽车的使用成本,同时为电网提供宝贵而灵活的储能资源。

这里面就涉及到一个基础设施问题和产业标准升级问题了,类似于从adsl到光纤,然后3G到4G到5G。标准升级就意味着整个产业链的全面升级。

从现在的普通充电桩,到下一步的智能充电桩,再到具有能量双向互动功能的充电桩,如果能越早完成这项切换,对中国争夺全球能源革命和能源互联网的制高点,争夺新能源汽车产业制高点,都是非常重要的。

充电桩最大的价值不在于它本身,它的投资规模多大,它的收入多高,而在于它一头连接汽车强国战略,一头连接能源安全新战略。

这些年能源互联网真正落地的并不多,还需要找到一个带动全局的突破口。相比工厂、小区等载体,充电桩更易于统一标准并快速推广。因此,它最有条件成为未来能源互联网变革中的第一个突破口。

充电桩的“扁担效应”这么大,因此也呼吁国家和政府从更高层面重视充电桩的建设,从类似5G的高度来看待未来充电桩的发展,推动类似ETTP专项行动,推动充电桩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原标题:充电桩爆发!国网今年增10倍!权威专家李立理独家解读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充电桩查看更多>国家电网查看更多>能源互联网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