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稿中明确,严禁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违反《反 垄断法》,实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定交易、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 等垄断行为,妨碍市场公平竞争,损害其他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利益。
结合国家电力体制改革,逐步理顺输配 电价结构,加快形成结构优化、水平合理的输配电价体系。平稳推 进上网电价机制改革,有序放开各类电源上网电价,完善跨省跨区 电力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有序放开除居民、农业用户以外的用电 价格,逐步取消工商业目录电价。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健全差 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机制。深入研究并逐步解决政策性电价交叉补 贴问题。
在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的基础上,对确需保留的少数收费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对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各地应参照当地大工业输配电价中的基本 8 电价水平,并根据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合理制定。
“取消供电企业及其所属安装工程公司在工程验收接入环节向用户收取的移表费、计量装置赔偿费、环境监测费、高压电缆介损试验费、高压电缆震荡波试验费、低压电缆试验费、低基计量检测费、互感器试验费、网络自动化费、配电室试验费、开闭站集资费等类似名目费用。对电力用户自建线路实现双回路供电、符合电网接入条件的,取消高可靠性供电费。今后除国家政策规定外,供电企业不得向用户收取建设项目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
据了解北极星输配电网了解到,部分区县供电公司实验室对“试验费”有明码标价,当然各地价格也可能会有所不同。比如干式变压器(1000kvA及以下)800.00元/台、高压负荷开关500.00元/台、高压避雷器500.00元/组、高压电缆实验997.00元/条等。
此前,2017年8月,国家发改委制定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垄断行业价格监管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7〕1554号),此文件中明确提出“所有垄断行业定价项目均纳入定价目录,实行清单化管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该《意见》要求,清理规范垄断行业经营服务性收费,取消违规不合理收费,推动降低偏高收费标准。具备竞争条件的收费项目,一律放开由市场调节。保留政府定价管理的,要纳入收费目录清单,2017年底前统一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由企业依法自主定价的,要落实明码标价规定,明确收费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没有提供实质性服务的,一律不得收费。已通过价格回收的成本,不得另行收费补偿。加大执法力度,严禁利用优势地位强制服务、强行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多收费少服务。
2018年,国家发改委官网再次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第一点,就明确了“电网企业提供的输配电及相关服务发生的费用应纳入输配电成本,通过输配电价回收,不得再以其他名义向用户变相收取费用。”
发改委《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指出了“目前,一些地方的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环节存在不合理加价现象,国家多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措施未能得到有效传递和落实,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清理规范,确保降价成果真正惠及终端用户。”
对此,国家发改委要求电网企业“对于具备改造为一户一表条件的电力用户,电网企业要主动服务,尽快实现直接供电,并按照目录销售电价结算。不具备直接供电条件,继续实行转供电的,转供电主体要将2017年以来的降价政策措施全部传导到终端用户。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电网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收的其他费用,纠正转供电主体的违规加价、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的行为。”
同时,明确指出,取消电网企业向电力用户收取的变电站间隔占用费、计量装置校验费、电力负荷管理终端设备费等收费项目;取消可以纳入供电基本服务的电卡补办工本费、复电费、更名过户费等收费项目,以及与之服务内容相似的其他垄断性收费项目。要求“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严格监管,进一步清理电网企业收费,降低工商企业用电成本。确需保留的垄断性服务收费项目,按照地方定价目录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严格管理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没有列入清单的项目,一律不得收费。”
电网企业已为电力用户提供计量装置校验、复电服务超过三次且不属于电网企业责任的,由用户承担相关费用。
据北极星输配电网了解到,电力负荷管理终端设备费大约为100kVA及以上(I型)降为5000元/户、50kVA-100kVA(II型)降为2000元/户。电力负荷管理终端设备费的征收对象为新装电力用户,该收费标准已含设备安装、维护、迁移和通讯等费用。
此次发改委再次强调了加快退还用户临时接电费。通知严肃提出了在有关于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的要求落实到位,降成本成果惠及终端用户过程中所遇到的一些问题。为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简政放权、创新监管、优化服务,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发改委特下发此有关事项通知。
另外,2018年国家发改委就《供电监管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供电企业不得擅自在电费中加收或者代收国家政策规定以外的其他费用。供电企业不得自立项目或者自定标准收费;对国家已经明令取缔的收费项目,不得向用户收取费用。
国家在保障降费降价落实到户的同时,也在积极逐步清理各类不合理收费现象。具体文件制定确认后,执行情况又当如何?我们一同拭目以待!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共用网络输配电价用于补偿为区域、省级及增量配电共用网络用户提供输配电服务对应的成本。2015年输配电价改革之前,共用网络输配电价由电网平均销售电价(不含代收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扣除平均购电价及输配电损耗后确定;2015年输配电价改革之后,逐步过渡到“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方法定价。(来源:
电价体系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内电力产品、服务及生产要素价格相互关系的有机整体,体现了各类电价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内在关系。电价体系通常按电力交易环节、生产特征、产品属性、功能和服务对象、计价方式等形成和构建。(来源:微信公众号“电价研究前沿”作者:电价小超)电价体系按环节划分为
3月25日,福建省发改委公示王小清代表提出的关于“‘三余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全免”的建议的答复。其中提到,福建发改委将积极争取在下一监管周期(2026年6月1日起)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我省输配电价时研究调整“三余”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免征政策。原文如下: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78号建议的
编者按一元复始万象新。在全国两会热烈召开之际,新一轮电改迎来了9周年生日。9年电改,在市场化建设取得成效的同时,“市场化”观念也亟需深植于行业发展的方方面面,无论是行业治理、机制设计,还是规划投资、运营管理,都需以“市场化”的视角和思维进行决策,以促进健康高效的市场环境进一步形成。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2月27日,新疆发改委发布新版《新疆维吾尔治区定价成本监审目录》,其中省级以下电网输配电价的定价成本监审部门为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监审形式为定调价监审。原文如下: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新疆维吾尔治区定价成本监审目录》的通知新发改规〔2024〕3号各地、州、市发展改
力调电费作为一种具备奖惩性质的电费,有人欢喜就有人忧。从单个用户来讲,如果功率因数维持不错,不仅可以不被惩罚力调电费,还可以获取一定比例的电费减免。(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但如果功率因数不佳,低于相应标准,那么也会在应缴电费的基础上额外掏出一笔罚款费用。力调电费是随电费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四川省发改委近日发布关于调整电能替代项目输配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4〕64号),详情如下: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各地方电网企业,有关电力用户: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现就调整电能替代项目输配电价政策有关事项明确如下。2023年12月31日前纳
燃煤标杆电价北京燃煤标杆电价为0.3598元/度,则市场化交易电价上下限范围(±20%)为:0.28784~0.43176元/度。(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作者:黄师傅)代理购电价格代理购电价格由当月平均上网电价和历史偏差电费折价构成。代购价格=当月平均上网电价+历史偏差电费折价市场化交易用户上网电价中
深圳供电公司在南网系统内与广东供电公司平级,电价政策相对独立,其营业范围包含深圳市和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电价政策与广东其它地区电价政策相同,输配电价执行标准等同于广东东西两翼地区,具体分析可参照《电价巡礼之(四):广东》。本文旨在分析深圳市工商业及居民电价。(来源:微信公
1月27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先行先试,制定出台支持独立储能发展电价政策。1.明确了独立储能充电电量承担相关电价的要求及范围。“独立储能电站向电网送电的,其相应充电电量不承担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不执行功率因数考核,按规定承担上网环节线损费用”。2.明确了独立储
电价简析之(四):广东因南网辖域内的广东供电公司与深圳供电公司属平级单位,电价政策相对独立,本次电价分析所指广东区域不含深圳市。(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作者:黄师傅)其它广东地区根据区位划分不同用电价格,如上图:珠三角五市:广州、东莞、佛山、珠海、中山惠州江门(不含恩平、台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1月30日,广东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印发《龙华区工业园区提质增效三年实施方案》,其中提出:加强工业园区转供电改造。鼓励园区开展储能设施建设。积极推动已纳入转供电改造的园区将共用配电设施设备产权无偿移交给龙华供电局,对新建配电设施设备不满3年的,龙华供电局必须无条件
转供电价格政策解读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切实降低工商业企业用电成本,保障电价政策红利惠及终端用户,更好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现就转供电环节价格相关政策解答如下:1.问:什么是转供电?答: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2.
为进一步强化电价政策宣传,深入落实转供电电价文件精神,根据省市统一部署要求,山东省沂源县发展和改革局积极安排专人协调相关部门,以“三提三争”为目标任务,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确保非电网直供环节价格政策落实落地。深入学习,积极对接。一是组织价格等相关科室认真全面地学习了《关于加强非电
8月16日,安徽黄山供电公司0.4千伏低压配网智能合环转供电试验取得成功,实现带电实施0.4千伏低压配网电源转换。据了解,传统方式下,低压配网转供要在断电的情况下完成操作。为实现低压配网带电转供,黄山供电公司组建项目团队,结合电网实时运行状态及客户实际需求设计合环转供、备投转供、程序转供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完善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的通知,决定进一步明确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后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详情如下: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的通知各盟市发展改革委,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发展改革委,内蒙古电力(集团)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云南省发改委发布2023年云南省降成本实施方案。方案指出,清理规范非电网直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降低用户用电成本。做好能源、重要原材料保供稳价工作,继续对煤炭进口实施零关税政策。夯实国内资源生产保障能力,加强重要能源、矿产资源国内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完善矿业权出让收益
北极星电力软件网获悉,近期,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与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推出山西省市场主体转供电查询小程序。全省400余万家市场主体用户在手机上就可以实现一键登记,实时查询转供电具体信息。据了解,此次上线的小程序主要面向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用户,如商业综合体、产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近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和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提出,持续提升各类经营主体电、水、气报装效率,严肃治理乱收费。加快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行为。用户用水报装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居民用户、商业用户用气报装时间分别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海南省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明确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及公摊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中提到,受电端指终端用户挂载所在电网公司的具体总表或计量点,总表或计量点采取按比例划分居民和商业电量的,按终端用户的用电性质,分别归属居民和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发布对区第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93号《关于非民用电价管理办法的建议》的答复。称工商业电力用户根据购电方式不同分为代理购电用户、兜底用户、零售用户和批发用户。零售用户的电费由市场化交易电费、输配电费、损益电费、代征电费、天然气发电容量电费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嘉兴市南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对区第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93号建议的答复,其中提到,2022年开始,浙江省工商业电力用户取消销售目录电价,全部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本次电力市场化改革是为了加快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形成
4月3日,广东电网公司梅州供电局与国网赣州供电公司、国网龙岩供电公司在福建龙岩签署跨省(网)办电战略合作协议,实现广东梅州、江西赣州、福建龙岩三地跨省(网)办电,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合作协议围绕从“高效办成一件事”到“高效办成一类事”,将进一步提升跨省办电渠道便捷性、高效性、及
为贯彻落实《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第50号令)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的意见》(国能发安全规【2023】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供电可靠性数据质量核查的要求,近期,江苏能源监管办组织开展江苏供电企业可靠性数据质量核查工作
为提高通信灵活性,做好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工作,最近,盐城供电信通分公司对盐城市建军东路18号盐城供电公司老大楼的光配进行了试点升级,引入最新的智能光配技术,这一技术将极大提高盐城地区电力通信系统的灵活性和可靠性,为能源转型及实现碳中和目标铺设一条数字之路。提升供电可靠性和服务水平,配
3月28日,河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河北省电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去年中央深改委作出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部署后,全国首部进行全面修订的地方性电力法规。《条例》共七章六十五条,围绕电力规划与建设、电力生
打造高效率办电、高品质服务、高质量供电服务体系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白凤英2023年9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供电营业规则(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规则》)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2024年2月5日,国家发改委第9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版《供电营业规则》,以适应电力体制改革、供用电
以人民为中心维护人民群众用电权益和市场公平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市场营销部(客户服务部)副总经理普钢2月20日,国家正式颁布《供电营业规则》最新修订版(以下简称《规则》修订版),本次修订是对1996年原电力工业部发布《供电营业规则》的完善修改,及电力法规体系的重要补充,体现了维护人民群众
夯实制度保障维护供受电权益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市场营销部副总经理杨晓东2月20日,国家正式颁布《供电营业规则》最新修订版(以下简称《规则》修订版),在1996年10月8日原电力工业部发布的《供电营业规则》基础上,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衔接,以及未适应党中央决策部署、改革方向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
强化用电营商环境法治保障促进“获得电力”水平持续提升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智勇2024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4号令公布新版《供电营业规则》(以下简称新《供规》),将于2024年6月1日起施行。新《供规》的颁布实施,对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进一步推动
构建供电营业新秩序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用电需求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监事长、法律分会会长潘跃龙《供电营业规则》(以下简称《供规》)于2月20日正式印发,将于6月1日起施行。原《供规》于1996年正式颁布实施,是《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重要的配套规章之一,是我国电力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
构建高质量规则体系保障供用电秩序促进用电营商环境可持续发展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副主任唐文升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修订颁布了《供电营业规则》(以下简称《供规》)。新《供规》适应电力体制改革、供用电业务发展需要,颁布实施后,将进一步促进业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新《供电营业规则》集中体现了供用电关系的平等性国网湖南电力法律合规部副主任吴德松、法律服务保障中心副主任王虎松日前,新修订的《供电营业规则》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14号令公布,并将于2024年6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订共新增了9条、删除了6条、修改了61条,是一次全面系统的修订。修订后的《供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