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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2020年1月份发生一起电力人身伤亡事故

2020-03-09 13:25来源:国家能源局关键词:电力安全电力系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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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份,全国未发生电力安全事故,同比持平。未发生电力设备事故,同比持平。未发生电力安全事件,同比减少1起。

一、总体情况

2020年1月份,全国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事故,没有发生电力系统水电站大坝垮坝、漫坝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1月份,全国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1起、致伤8人,事故起数同比减少2起、死亡人数同比减少3人。其中,发生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1起、致伤8人,事故起数同比减少2起、死亡人数同比减少3人;未发生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同比持平。

1月份,全国未发生电力安全事故,同比持平。未发生电力设备事故,同比持平。未发生电力安全事件,同比减少1起。

二、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简况

(一)“1·18”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灼烫人身伤亡事故

1月18日,国家能源集团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人身伤亡事故,造成8人不同程度烫伤。国家能源集团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河心泵房11号供水泵在运行中,B原水管线电动调阀出现故障,原水管线融冰装置启动运行(融冰装置为高温蒸汽与低温原水在管道内部直接混合加热)。检修外包单位沈阳北方建设检修有限公司,在对B原水管线电动调阀装置进行机械限位过程中,融冰装置焊口崩开,内部汽水混合物大量喷出,造成现场8人不同程度烫伤。

业主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郭玉东

业主单位的上级单位及负责人: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伍权

外包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沈阳北方建设检修有限公司,杨延玲

三、防范措施要求

2020年1月份发生一起电力人身伤亡事故,造成现场8人不同程度烫伤,暴露出有关发电企业风险辨识不清、防控措施不实、工作票制度流于形式。针对当期事故和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持续强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各单位要不断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机制建设,编制覆盖所有岗位的风险辨识卡,严格落实高温高压、有限空间、高空临边、易燃易爆等高风险作业的防范措施。加强检修技改全过程安全管理,强化技改设计专项论证,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时消除设备异常,防止隐患升级为事故。处理缺陷时要严格落实工作票制度,加强签发、审批、确认和执行等环节管控,安全措施不到位坚决不开工。

(二)切实加强外包项目安全管理。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外包项目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全面梳理审查外包施工队伍及人员的资质能力,督促落实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护,严格将外包项目纳入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机制管理。

(三)认真抓好疫情防控期间的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时下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电网企业要合理安排运行方式,加强对重要通道场站的巡视检查,确保全国特别是疫区电网安全运行。发电企业要统筹安排机组检修计划,加强燃料物资储备,确保发电供热持续稳定。电力建设单位要坚持时间服从安全和质量,科学确定复工复产时间节点,及时修订施工作业方案,严禁抢进度、赶工期。地方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和各派出机构要监督指导电力企业制定落实复工复产方案和安全措施,严禁“带病”强行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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