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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出台降电价措施 用电价格按现行政策的90%结算

2020-02-06 08:37来源:重庆市配售电行业协会关键词:降电价一般工商业电价重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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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二十条政策措施》,其中第12条为减轻企业用电用气负担。”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政策惠及两类企业,具体措施为:

措施1: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住宿业单位2020年2、3月份用电用气价格,按现行政策的90%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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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析:文件中提到的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住宿业企业多为1-10千伏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按照重庆市最新电价标准《关于进一步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发改价格〔2019〕657号)》,电价标准为0.4413元/度(含基金及附加),预计按措施调整后价格约为0.3972元/度。

措施2:豁免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2020年2至3月份企业用电的功率因数考核,同时企业基本电费按照实际需量缴纳(不设置最低限额)。

政策解析:考虑到防范疫情的需要,大型商场停业,多数企业不能正常复工复产,市民交通出行数量大幅减少。按《关于进一步加强主城区出租汽车和租赁车管控的通告》要求,全市网约车全部暂停运行,出租汽车运行总量减少到6000辆。因此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将面临较长时间的充电车辆不够导致的低负荷情况,豁免功率因数考核和基本电费按实际需量缴纳将较大程度降低充电设施运营企业的用电成本。值得注意的是,这是自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8〕500号)中明确“完善两部制电价制度,两部制电力用户可自愿选择按变压器容量或合同最大需量缴纳电费,也可选择按实际最大需量缴纳电费。”后首次在官方文件中出现“基本电费按照实际需量缴纳(不设置最低限额)”的提法。

原标题:重庆出台降电费措施 用电价格按现行政策的90%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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