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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拟环评审批驻马店-武汉1000kV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

2019-12-04 14:47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关键词:特高压输变电工程电力项目环评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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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近日,生态环境部拟对“驻马店~武汉1000kV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12月2日我部拟对1个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2月2日-2019年12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驻马店~武汉1000kV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

建设地点

河南省、湖北省

建设单位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新建驻马店~武汉双回1000kV特高压交流输电线路,线路途经河南省驻马店市、信阳市,湖北省黄冈市、武汉市,线路全长286.5千米。

本工程静态总投资33968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80万元,占总投资的0.6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电磁环境: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且应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2、声环境: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3、生态环境:本工程穿越了4处生态敏感区,均已取得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意见。本工程避让了3处生态类敏感区,最近距离约0.2km。

4、建设期: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设临时道路、牵张场地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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