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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印发:加快农村电网升级改造 推广新能源发展

2019-02-21 15:28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关键词: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智慧能源分布式能源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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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近日,甘肃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印发,其中表明构建农村现代能源体系:

优化农村能源供给结构,大力发展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因地制宜开发利用水能和风能。完善农村能源基础设施网络,加快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加快推进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质供热、规模化生物质天然气和规模化大型沼气等燃料清洁化工程,推动供气设施向农村延伸。积极推广新技术新产品,集中搞好改水、改灶、改暖、改圈等专项整治,推广新能源,推行绿色生活方式。推进农村能源消费升级,提高电能在农村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加快实施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积极稳妥推进散煤替代。推广农村绿色节能建筑和农用节能技术、产品。大力发展“互联网+”智慧能源,探索建设农村能源革命示范区。

农村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建设农村分布式清洁能源网络,开展分布式能源系统示范项目。开展农村可再生能源千村示范。启动农村燃气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清洁气体燃料利用规模。到2020年,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75%,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9.37%,户均配变容量不低于2千伏安。

以下为《规划》全文:

引言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深刻把握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城乡关系变化特征,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三农”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打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从党的十九大到党的二十大,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既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又要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委经济工作、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描绘好战略蓝图,强化规划引领,科学有序推动我省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根据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编制《甘肃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

本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对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阶段性谋划,明确到2020年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和2022年党的二十大召开时的目标任务,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细化实化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部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确保我省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见效,实现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本规划是指导全省各地各部门编制地方规划(实施方案)和专项规划,有序推进全省乡村振兴的重要依据。

第一篇 规划背景

当前全省处于脱贫攻坚决胜期和乡村振兴启动期的交汇阶段,必须在准确把握全省农业农村发展历史和变革的基础上,准确研判全省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乡村演变发展态势,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抓住历史机遇,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举全省之力,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

第一章 重大意义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基础。我省是传统农业省份,农业人口占比高,现代农业正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实现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有利于推动农业从产量导向转向质量效益导向,增强我省农业竞争力,为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将我省建设成国家西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关键举措。我省是长江、黄河上游水源涵养补给重点生态功能区,是全国生态产品的重要供给省份,生态地位十分重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快推行乡村绿色发展方式,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利于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乡村发展新格局,实现生活富裕和生态友好的统一。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建设文化强省的有效途径。我省是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是中华民族重要的文化资源宝库。甘肃文化历史悠久、底蕴深厚、资源丰富、特色鲜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挖掘乡村文化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在保护传承的基础上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有利于在新时代焕发出乡风文明的新气象,进一步丰富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健全现代社会治理格局的固本之策。新时期,社会治理的基础在基层,薄弱环节在乡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确保广大农民安居乐业、农村社会安定有序,有利于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我省是国家脱贫攻坚重点地区,与全国发展水平的差距主要体现在农业和农村。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关乎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关乎脱贫攻坚能否取得实质性成效,关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有利于增进农民福祉,有利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让我省广大农民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第二章 振兴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始终把“三农”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不断深化农村改革,激发农村发展新活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提高农业供给质量;坚持绿色生态导向,推动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遵循乡村发展规律,扎实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全省“三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脱贫攻坚成效显著。更加聚焦攻坚重点,从全面发力向深度贫困地区攻坚转变,从开发式扶贫为主向开发性保障性扶贫并重转变,从注重减贫进度向更加注重脱贫质量转变,从注重完成脱贫目标向更加注重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转变,因村因户精准施策,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强化培训和转移就业,提升帮扶工作成效,强化脱贫攻坚责任和考核问责,切实提高脱贫质量。累计减贫503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到9.6%以下。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4.3%,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2.5个百分点。

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耕地红线得到严格保护,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全省粮食总产量连续6年保持1100万吨以上,粮食实现稳定自给。农业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特色优势产业不断发展壮大,牛、羊、菜、果、薯、药等特色产业经营规模化、生产专业化水平明显提升,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推进。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和重要农产品收储制度改革,全省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基本完成,颁证233万户,农村“三变”改革全面启动。农村发展新动能加快成长,农村创新创业和投资兴业蔚然成风。

加强统筹城乡发展,农民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城乡要素合理流动和平等交换机制稳步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迈出新步伐。2017年全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76元,同比增长8.3%,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相对缩小。农民就业增收渠道持续拓展,工资性收入成为促进农民增收的主渠道,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占农民收入的比重逐步提高,农村消费持续增长,农民的衣食住行水平全面改善。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逐步好转。健全生态保护制度体系,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整改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加大重点地区生态环境建设力度,以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为核心的生态功能逐步恢复,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11.33%,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0%。初步建立耕地森林草原河湖休养生息制度、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全面建立河长制,在全国首创“河长+警长”模式。

加强农村公共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持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建制村通硬化路、自然村通动力电、D级危房改造基本完成,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6%。全省全域无垃圾行动迅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启动实施,农村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快速发展。农村基层组织和民主法治建设不断加强,党群干群关系更加融洽,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同时,还应该清醒地看到,目前我省农业农村基础差、底子薄、发展滞后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地域类型多样、区域特征明显、文化种类多元,地区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经济社会发展中最明显的短板仍然在农村。主要表现在: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农业基础设施依然薄弱;农业结构不优、质量不高,特色优势农产品产业发展水平低;农业市场化程度低、产业链条短,新型经营主体综合实力和带动能力亟需提升;城镇化率仅为44.7%;农业、农村和农民自我发展能力弱,有12.4万公里村组道路需要硬化,有75%的村是集体经济空壳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60%,剩余贫困人口都是坚中之坚、难中之难,脱贫攻坚任务艰巨繁重;农村基层组织带动能力不强,村庄空心化、农户空巢化、农民老龄化的问题日益突出,乡村治理体系亟待完善。

第三章 有利条件

从2018年到2022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个五年,任务艰巨,同时更是甘肃“三农”发展难得的机遇,具有许多有利条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写入党章,成为全党的共同意志,有习近平总书记把舵定向,有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科学决策,有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乡村振兴具有根本政治保障。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双层经营体制不断完善,农村“三变”改革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具有制度机制保障。陇原农耕文化天人合一、崇尚和谐、重诺守信、善良质朴的文化品格,厚植了乡村振兴的文化土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抓住机遇、适应需求、发挥优势、顺势而上、主动作为,努力开创我省农业农村发展新局面。

第二篇 总体要求

按照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分两个阶段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部署,2018年至2022年,既要在我省农村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又要为基本实现全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打好基础。

第四章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省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聚焦“扩面、提速、集成”,以改革创新为基本动力,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陇原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坚决打好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着力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实现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农村工作。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作为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的共同意志、共同行动,做到认识统一、步调一致,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调动全省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变“要我富”为“我要富”。把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准确把握乡村振兴的科学内涵,深入挖掘乡村多种功能和价值,统筹谋划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注重协同性和关联性,整体部署,协调推进。

坚持聚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聚焦再聚焦、精准再精准”重要指示要求,各方面资源和要素向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倾斜,集中火力攻坚克难,有的放矢推动工作,确保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已实现脱贫的地区在乡村振兴中要先行一步,探索经验,实现乡村梯次振兴。

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努力破除体制机制弊端,使市场在城乡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不断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

坚持改革创新、激发活力。全面深化改革,深入推进农村“三变”改革,不断深化农村集体土地、集体林权、水权和户籍、社会保障等制度改革,持续扩大农业对外开放,激活主体、要素和市场,调动全社会力量投身乡村振兴。发挥科技和人才的支撑作用,增强农业农村自我发展动力。

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根据陇东、中南部、河西各地区乡村特点和发展阶段分别进行顶层设计,把握节奏、有序推进,突出重点、分类施策,体现特色、发挥优势。坚持硬件与软件并重、近期与长远结合、外力与内力齐发,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层层加码和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和形象工程,不搞大拆大建和千村一面。

第五章 发展目标

近3年,坚持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两手抓,把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作为乡村振兴的核心任务,坚决打赢这场输不起、等不得、没退路的硬仗,到2020年,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实现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各级各部门乡村振兴的思路举措得以确立。

到2022年,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巩固,各项支持政策、资金投入、改革措施全面向乡村振兴倾斜。乡村振兴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初步健全,区域布局更加合理,特色优势更加凸显,全省现代农业体系初步构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农业供给体系质量明显提高,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持续缩小;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得以传承和发展,农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基本得到满足;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乡村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初步构建。探索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模式和经验,乡村振兴取得阶段性成果。

第六章 远景谋划

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农业结构得到根本性改善,农民就业质量显著提高,相对贫困进一步缓解,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宜居乡村基本实现。

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第七章 有序实现乡村振兴

充分认识乡村振兴任务的长期性和历史性,立足省情实际和区域发展特征,有序推进乡村振兴,避免超越发展阶段,不搞齐步走。一张蓝图干到底,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统筹谋划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第一节 梯次推进乡村振兴

遵循乡村发展规律的差异性,推动全省不同地区、不同发展阶段的村庄有序实现乡村振兴。整体条件好以及其它具备条件的乡村,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全面提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乡风文明和乡村治理水平,到2022年,率先基本实现乡村振兴。对整体发展条件一般的乡村,要进一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完善基础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强化乡村治理能力,争取到2035年基本实现乡村振兴。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连片特困地区的乡村涵盖了我省大部分村庄,是乡村振兴的主战场,要坚持以整村推进为抓手,加大脱贫攻坚力度,加快破解发展瓶颈制约,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切实改变经济基础薄弱、产业发展单一、基础配套滞后的局面,全力推动实现乡村转型升级。

第二节 统筹推进重点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核心,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加快补齐农村发展短板。加强农业农村重点领域支持力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的政策衔接和工作统筹,引导支持政策优先向贫困地区倾斜。着力解决农业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坚持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夯实乡村振兴发展基础,不断推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提升乡村建设水平。

第三节 合理把握节奏力度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谋划符合各地区实际和要求的乡村振兴思路,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举措,明确循序渐进的工作进度,充分考虑当前和长远、局部和整体的关系,合理确定阶段性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分步实施,精准发力,逐步深入,形成整体推进的格局,避免急于求成、层层加码。同时,充分考虑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和整体经济实力,科学谋划筹资渠道,统筹各种资源和政策,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协同发力,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形成乡村振兴可持续建设机制。

第八章 构建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

坚持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双轮驱动,以城带乡、城乡互促,努力形成城乡融合发展的空间格局。优化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增强城镇地区对乡村的带动能力,分类推进乡村发展,打造特色鲜明、充满魅力的现代版“富春山居图”。

第一节 统筹城乡发展空间

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对国土空间的开发、保护和整治进行全面安排和总体布局,推进“多规合一”,加快形成城乡融合发展的空间格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按照不同主体功能定位,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科学划定生态、农业、城镇等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保护线等主要控制线,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格局在市县层面精准落地,健全不同主体功能区差异化协同发展长效机制,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有序布局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引导人口和产业布局等与地区水土资源、生态环境等承载能力相适应。

完善城乡布局结构,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将城镇化建设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新型城镇化、工业化对乡村振兴的辐射带动作用,增强城镇地区对乡村的带动、反哺和人口经济集聚能力,突出产业聚集和人口聚集的良性互动。加快发展中小城市,完善县域综合服务功能,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就近城镇化。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鲜明、产城融合、充满魅力的特色小镇和小城镇,提高乡镇规划和建设水平,加强以乡镇政府驻地为中心的农民生活圈建设,以镇带村、以村促镇,推动镇村联动发展;以陇海铁路中轴线为依托,着力提升省域小城镇轴带发展能力,实现以轴带点、以点带面、全面发展。加快实施“千村美丽、万村整洁”示范村工程,补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短板,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发挥多重功能,提供优质产品,传承乡村文化,留住乡愁记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推进城乡统一规划,通盘考虑城镇和乡村发展,统筹谋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资源能源、生态环境保护等主要布局,形成田园乡村与现代城镇各具特色、交相辉映的城乡发展形态。强化县域空间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引导约束作用,发挥城镇体系规划引领作用,全面推进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科学安排县域乡村布局、资源利用、设施配置和村庄整治,推动村庄规划管理全覆盖,重点帮助贫困县提高乡村规划编制水平和规划覆盖率。综合考虑村庄演变规律、集聚特点和现状分布,结合农民生产生活半径,合理确定县域村庄和规模,避免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加强乡村风貌整体管控,注重农房单体个性设计,建设立足乡土社会、富有地域特色、承载田园乡愁、体现现代文明的升级版乡村,避免千村一面,防止乡村景观城市化。

第二节 优化乡村发展布局

坚持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打造集约高效生产空间,营造宜居适度生活空间,保护山清水秀生态空间,延续人和自然有机融合的乡村空间关系。统筹利用生产空间,围绕保障粮食安全、重要农产品供给和特色农产品生产,落实农业功能区制度,建设“一带五区”现代农业发展格局,科学合理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合理划定养殖业适养、限养、禁养区域,严格保护农业生产空间。适应农村现代产业发展需要,科学划分乡村经济发展片区,统筹推进农业产业园、创业园、科技园等各类园区建设,推进乡村非农产业的集中、集聚、集群和集约发展,重点在非农产业具有基础优势和广阔前景的小城镇发展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基地。

合理布局生活空间,坚持节约集约用地,遵循乡村传统肌理和格局,划定空间管控边界,明确用地规模和管控要求,确定基础设施用地位置、规模和建设标准,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设施,引导乡村生活空间尺度适宜、布局协调、功能齐全。充分维护原生态村居风貌,保留乡村景观特色,保护自然和人文环境,注重融入时代感、现代性,强化空间利用的人性化、多样化,着力构建便捷的生活圈、完善的服务圈、繁荣的商业圈,让乡村居民过上更舒适的生活。

严格保护生态空间,加快构筑“三屏四区”综合生态安全屏障,落实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快祁连山、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建设。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加强对自然生态空间的整体保护,修复和改善乡村生态环境,提升乡村生态功能和服务价值。全面实施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因地制宜制定禁止和限制发展产业目录,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和开发强度,强化准入管理和底线约束。

注:上表用地构成比例为参考值,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第三节 分类推进乡村发展

针对我省地广人稀、大部分乡村点状分布、村民居住分散的实际情况,顺应乡村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在引导村民适度聚集、村庄沿国省道路干线布局的基础上,结合县域城镇化目标和要求,重点研究具有本地特色的乡村地区发展目标、模式和路径,根据各地乡村的现实发展状况、资源禀赋,划分不同区域,构建县域乡村差别化发展的结构体系,明确各地区乡村产业发展方向和村庄建设重点,按照集聚提升、城乡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的思路,分类有序推进乡村发展,分步骤实施村庄改造和建设,不搞一刀切,杜绝千村一面。

集聚提升类村庄包括现有规模较大的中心村和其他仍将存续的一般村庄,占乡村类型的大多数,是乡村振兴的重点。科学确定村庄发展方向,在原有规模基础上有序推进改造提升,激活产业、优化环境、提振人气、增添活力,保护保留乡村风貌,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村庄。鼓励发挥自身比较优势,强化主导产业支撑,支持农业、工贸、休闲服务等专业化村庄发展。大力实施守边固边工程,加强抵边村庄建设,扶持发展特色产业,确保边民不流失、守边不弱化。加强国有农场及林场规划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城郊融合类村庄包括城市近郊区以及县城城关镇所在地的村庄,具备成为城市后花园的优势,也具有向城市转型的条件,按照村改居方式引导其规划建设。综合考虑工业化、城镇化和村庄自身发展需要,加快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在形态上保留乡村风貌,在治理上体现城市水平,逐步强化服务城市发展、承接城市功能外溢、满足城市消费需求能力,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实践经验。

特色保护类村庄包括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等,是彰显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此类村庄可作为县域村庄建设和发展的示范,按照生态美好型村庄标准建设,统筹保护、利用与发展的关系,努力保持村庄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切实保护村庄的传统选址、格局、风貌以及自然和田园景观等整体空间形态与环境,全面保护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等传统建筑。尊重原住居民生活形态和传统习惯,加快改善村庄设施和公共环境,合理利用村庄特色资源,发展乡村旅游和特色产业,形成特色资源保护与村庄发展的良性互促机制。

搬迁撤并类村庄包括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的村庄,因重大项目建设等需要搬迁的村庄,以及人口流失特别严重的村庄。此类村庄按照搬迁方式引导其规划建设,要落实好新建点的选址位置,不得在原址进行任何房屋和设施建设。可通过易地扶贫搬迁、生态宜居搬迁、农村集聚发展搬迁等方式,实施村庄撤并,统筹解决村民生计、生态保护等问题。拟搬迁撤并的村庄,严格限制新建、扩建活动,统筹考虑拟迁入或新建村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坚持村庄搬迁、撤并与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相结合,依托适宜区域进行安置,避免新建孤立的村落式移民社区。搬迁撤并后的村庄原址,因地制宜复垦或还绿,增加乡村生产生态空间。农村居民点迁建和村庄撤并,必须尊重农民意愿并经村民会议同意,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集中上楼。

第三篇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把脱贫攻坚作为全省头号政治任务,发扬敢死拼命、攻坚拔寨的精神和决心,下足“绣花”功夫,认真组织实施《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紧盯全省189万未脱贫的贫困人口,紧紧围绕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主动工作,狠抓落实,全面提升脱贫攻坚质量和成效,坚决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第九章 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把握攻坚重点聚焦发力,区域攻坚抓住“两州一县”和18个省定深度贫困县、40个深度贫困乡镇、3720个深度贫困村;群体攻坚紧盯低保贫困户、残疾贫困户、纯老年户等深度贫困人口;短板弱项攻坚着力解决产业增收和住危房、患大病、因贫辍学等突出问题。

第一节 构建特色鲜明的扶贫产业体系

突出抓好产业扶贫,以市场为导向,立足贫困地区资源禀赋,坚持因村因户精准施策,建立健全产业到户到人的精准扶持机制。大力发展牛、羊、菜、果、薯、药等六大特色产业精准扶贫,确保每个贫困县都有主导产业和龙头企业、每个贫困村都有致富产业、每个贫困户都有稳定收入渠道。管好用好特色产业发展工程贷款、农产品收购贷款和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推动扶贫小额信贷实施,因地制宜推进乡村旅游、电商、光伏发电、资产收益等扶贫产业,在有条件的贫困村建设一批生鲜冷链物流设施。加大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等工程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倾斜力度,通过购买服务、专项补助等方式为贫困县符合要求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优先提供护林员、草管员、公共设施管护员等岗位,增加劳务收入。支持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落实兴办“扶贫车间”的优惠政策和奖励办法,提高贫困地区产业组织化水平,实现龙头企业对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全覆盖、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所有贫困户全覆盖。

第二节 重点攻克深度贫困

加大资金倾斜支持力度,对“两州一县”和18个省定深度贫困县的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系数高于全省市县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完善基本财力保障机制,逐步提高扶贫开发支出标准。深度贫困地区市县除“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外,新增财力重点用于脱贫攻坚。加快推进深度贫困地区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社会事业领域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以及能源、交通等重大投资项目,加大政策倾斜和扶贫资金整合力度,推动新增脱贫攻坚资金、项目及举措优先用于深度贫困地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深度贫困地区发展用地需要,加快推进“两州一县”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国家统筹调剂下开展跨省域交易,收益主要用于“两州一县”脱贫攻坚。推进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壮大集体经济。出台倾斜支持政策,鼓励和引导各方面人才向深度贫困地区基层一线流动。加强深度贫困地区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确保选派精准、帮扶扎实、群众满意。

第三节 大力实施易地搬迁工程

全面落实省级统一领导、市州协调推进、县为责任主体的易地扶贫搬迁责任体系,精准确定、动态调整搬迁对象,合理确定安置方式,分类确定补助政策,精心组织项目实施。按照五年搬迁任务三年全部下达的要求,加快搬迁进度,确保50万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到2020年如期实现脱贫目标。按照“一户一策”产业培育工作方案,通过特色种养、扶贫车间、社区工厂、乡村旅游、公益岗位、资产收益分红等多种措施,引导搬迁群众在安置点就地就业,确保贫困搬迁家庭至少1个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做到搬迁一户、稳定脱贫一户。结合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定期对各市县区搬迁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全省所有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开展拉网式排查,做到不落一户。

第四节 强化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

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尊重贫困群众的意愿,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强化就业扶持。积极发挥用工单位作用,统筹各方面资源,集中资金、区分类别,就地就近开展菜单式、定点式培训,着力做好技能培训、生产指导、产销衔接,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实现有输转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应输尽输,提高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依托“千企帮千村”开展省内劳务协作,建立更加稳固的东西部劳务协作常态化对接机制,鼓励适合分散式、家庭作坊式生产的企业在贫困村设立“扶贫车间”和加工点,积极开发农村保洁、绿化、基础设施管理养护等乡村公益性岗位,实现稳定脱贫。

第十章 建立健全脱贫攻坚体制机制

坚持把脱贫质量放在首位,既不降低标准,又不吊高胃口,确保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进一步落实省市县乡村责任,严把贫困人口退出时序、退出标准、退出程序、核查比对、评估检查“五个关口”,切实做到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

第一节 强化脱贫攻坚责任和考核问责

坚持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乡村抓具体的工作机制,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强化县级党委作为全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的关键作用,靠实各级脱贫攻坚专责工作组牵头责任及行业部门主管责任。细化量化住房、医疗、教育、饮水、交通等考核指标,建立健全条块结合的责任落实体系和层层追责机制,对完不成任务的坚决给予问责。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估办法,省市两级每年对县及县以下的考核原则上不超过两次,市级及以下不得开展第三方评估,严禁各行业部门让扶贫干部承担各类行业检查考评,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贪污、挪用、克扣、截留、侵占、私分扶贫款项的行为。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精准扶贫领域信用监管。关心爱护扶贫一线的基层干部,落实激励政策,解决困难问题,在脱贫一线发现、培养、考察和使用干部,保护和调动工作积极性,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懂扶贫、会帮扶、作风硬的扶贫干部队伍。

第二节 全力推进帮扶工作

完善结对帮扶关系,健全沟通协调机制,鼓励引导定点扶贫、东西扶贫协作等社会帮扶资源进一步向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聚焦,增强帮扶实效。加大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藏区工作力度,实现对口帮扶资金规模的稳定增长。主动对接天津、厦门、青岛、福州等支持发展我省特色产业,引进优势企业到我省创业兴业。靠实县乡主体责任和单位到村、工作队驻村、干部到户帮扶责任,实现最强的领导力量、最优的帮扶资源、最有实力的帮扶单位实施精准帮扶。靠实贫困县挂职副书记专抓扶贫及帮扶工作责任,统筹好驻村帮扶工作队、村第一书记和村两委班子“三支力量”,形成帮扶工作合力。抓好思想发动和政策宣传,推广“两户见面会”等做法,让每一项扶贫政策进村入户。进一步发挥省直组长单位协调联动、省直行业部门统筹推动、帮扶单位各展所长、市州党委政府督查指导作用。开展“脱贫攻坚青春建功”“巾帼扶贫”等行动。

第三节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认真落实“脱贫不脱政策、减贫不减力度”要求,坚持一手抓贫困人口脱贫、一手抓已脱贫人口的巩固提高,保持扶贫政策的连续性。建立健全缓解相对贫困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持续改善落后地区和相对贫困人口发展条件,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增强脱贫地区“造血”功能。充分调动贫困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建立正向激励机制,注重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将帮扶政策措施与贫困群众参与挂钩,克服“等靠要”思想,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逐步消除“精神贫困”。培育提升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的基本能力,加快织密筑牢社会保障安全网,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动态化精细化管理,对完全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特殊贫困人口,综合实施保障性扶贫政策,确保病有所医、残有所助、生活有兜底。

第四篇 构建乡村振兴优势产业体系

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坚持绿色循环、质量第一、品牌培育、效益优先,推动绿色发展崛起,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动农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不断提高全省农业产业竞争力、创新力和全要素生产力。

进一步优化乡村产业布局,分类进行指导,充分发挥区域特色优势,大力发展旱作农业、高效节水农业、设施农业、特色农业,着力构建沿黄农业产业带、河西农产品主产区、陇东农产品主产区、中部重点旱作农业区、山地特色农业区、高寒牧区等“一带五区”现代农业发展格局。乡村旅游布局方面,构建以黄土高原为主的农耕文化体验区,以河西走廊为主的戈壁农业观光体验区,以陇南为主的山水田园康美度假体验区,以甘南临夏为主的民族风情体验区。

第十一章 加快农业转型升级

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保供给、保安全、保生态、保增收要求,以保证粮食安全为基础,以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和经营体系为重点,突出各地比较优势,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加快实施戈壁生态农业,积极推动农业设施装备现代化,着力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第一节 优化农业生产布局

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加快划定、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加强建后管护。按照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分类指导、突出特色、区域互补、效益提升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现代农业“一带五区”发展布局。沿黄农业产业带主要包括兰州、白银和临夏等市州,重点发展以高原夏菜、瓜果、奶牛和生猪为主的设施种养殖等高效农业,积极发展城郊农业,提高农产品加工层次和贮运能力;河西农产品主产区主要包括酒泉、张掖、金昌和武威等市,重点建设高效节水现代农业,稳定玉米、春小麦、马铃薯等粮食生产,大力发展制种、棉花、油料、酿造原料、果蔬、畜牧业等特色农产品生产及深加工,加快形成种植、养殖、饲草(料)加工、农产品加工及冷链贮藏物流协调发展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陇东农产品主产区主要包括平凉、庆阳两市,重点发展粮食生产、林牧业和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加快推进旱作农业和小流域治理,大力发展苹果、蔬菜、苜蓿等地方特色农产品生产与加工,积极发展养殖业,建立名优和创汇农产品基地;中部重点旱作农业区主要包括定西以及白银会宁、天水北部、临夏(沿黄灌区除外),以旱作集雨高效农业为主,重点发展全膜双垄沟播玉米、马铃薯等高产高效粮食作物,积极发展区域特色小杂粮生产与加工,发展农区畜牧业,推进现代旱作农业示范区建设;山地特色农业区主要包括陇南及天水南部,重点发展山地特色高效农业,稳定粮食生产,积极发展马铃薯产业,突出油菜、特色林果、冬春蔬菜、中药材、畜禽养殖、食用菌等特色产业,全力推进绿色农产品质量认证,提高综合效益;高寒牧区主要包括甘南及祁连山等地,重点发展草原畜牧业和特色养殖业,积极发展乳制品、清真牛羊肉等畜产品精深加工,抓好青稞、油菜、藏中药材等特色农牧产品基地建设。大力发展光伏农业,推进“农光互补”政策落实。

第二节 壮大特色优势产业

依托各地资源优势,发展壮大草食畜牧业、设施蔬菜、优质林果业,抓好马铃薯、中药材、现代制种、酿酒原料产业及物流基地建设,加快构建特色鲜明、优势突出、产出高效的特色农业产业体系,打造更多“独一份”“特别特”“好中优”“错峰头”的特色农产品。按照一个重点产业“出台一个发展规划,制定一个扶持办法,设立一笔专项资金”的方式,从良种繁育、标准化生产、产后加工、市场建设等方面,对主导产业和优先发展产业进行扶持。以50个牛羊产业大县建设为抓手,按照种养结合、草畜平衡、农牧循环发展要求加强饲草料基地、养殖场(合作社)规范建设,启动实施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示范工程,加快创建无公害、绿色有机牛羊肉品牌。以河西灌区、沿黄灌区、泾河流域、渭河流域和“两江一水”流域5大优势产区为重点,实施无公害、绿色农产品计划,加强高原夏菜品牌建设。加强果品苗木繁育基地建设,加快新品种、新技术引进示范推广力度,推广矮砧密植现代建园模式,建设优势果品产业带和优质果品基地。以脱毒种薯繁育为重点,加大一级种薯生产能力,大力推广高产栽培技术,加快建设全国重要的商品薯生产基地和薯制品加工基地。以农作物、蔬菜、林木花卉种业科技创新为重点,培育一批具有重大应用前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打造具有甘肃区域特色的现代种业,加快国家玉米制种基地建设。积极创建国家中药产业发展综合实验区。推进酿酒原料标准化种植基地建设,延伸产业链条,培育酿酒文化展示、生态旅游观光等相关产业。

第三节 大力发展戈壁生态农业

精心布局、合理开发利用河西戈壁、沙漠、盐碱地和废弃地,加快建设以高效节能日光温室和塑料大棚等农业设施为载体,以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为主要原料,以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设施化、科技化、机械化、园林化、信息化、品牌化、高值化为标志的戈壁生态农业产业园,推进戈壁生态农业资源利用节约化、生产过程清洁化、产业链条生态化、废弃物利用资源化,全方位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鼓励市县政府加大投入,采取定向补助、先建后补、以奖代补、保费补贴等方式对参与戈壁农业开发的新型经营主体进行扶持,引导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戈壁生态农业开发。到2022年,在河西地区新建30万亩高标准戈壁设施农业,打造设施装备先进、科技支撑水平高、综合生产能力强、生态环境友好、资源利用高效、产品特色鲜明的戈壁农业产业带。

第四节 改造提升农业生产能力

深入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和粮食安全责任制,大力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稳定保障口粮自给和主要农产品市场供求平衡。严守耕地红线,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政策,确保全省粮食产能稳定在1000万吨以上。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中低产田改造、盐碱地改良工程,通过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等配套建设,形成高产稳产、旱涝保收、高效节水、具有绿色生产能力的农田,到2020年全省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1520万亩,力争建成2100万亩。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提高抗旱防汛防涝能力,到2020年全省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累计达到1000万亩以上,占有效灌溉面积的比例达到50%以上。优化区域农机装备发展布局,加快研发推广与产业结构相适应的先进适用农机具,推进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到2020年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力争达到60%。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和绿色防控工程,完成测土配方施肥面积5000万亩,各类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面积1000万亩次。大力发展数字农业,实施智慧农业工程和“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鼓励对农业生产进行数字化改造,加强农业遥感、物联网应用,提高农业精准化水平。发展智慧气象,提升气象为农服务能力。

第五节 坚持品牌兴农质量兴农

充分发挥我省土地洁净、光照充足、温差大、病虫害少等独特优势,加快发展“一村一品、一县一业”新格局,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开发认证,着力打造“陇字号”知名农产品品牌。加大“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力度,力争全省“三品一标”产品数量年增幅保持在8%以上,到2020年,无公害农产品达到950个。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加强农业生产标准示范推广和使用指导,建立覆盖全省大宗、优势、特色农作物为主的农业标准体系。依托“三区三园”和田园综合体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控制基地创建示范,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菜篮子”大县、规模种养基地、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和现代农业产业园率先实施标准化生产。加快建设省市县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分级及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体系,实施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建立农资和农产品生产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第十二章 推动农村产业深度融合

把握城乡发展格局发生重要变化的机遇,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以制度、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动力,努力培育农业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加快发展根植于农业农村、由当地农民主办、彰显地域特色和乡村价值的产业体系,推动要素跨界配置和产业有机融合,打造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新载体新模式,使农村一二三产业在融合发展中同步升级、增值和收益。

第一节 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

通过招商引资、兼并重组等形式,发展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进更多农产品就地加工转化增值。落实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支持主产区发展精深加工,推动形成一批全链条、高质量、高效益的特色产业集群。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构建大市场、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三级市场体系,建设以兰州为中心、河西为主轴、陇东陇南为支撑的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推进农产品流通现代化。发挥兰州、天水、酒泉等流通节点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打造区域性以及全国重要的农产品集散地,打造一批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集群。加快推进“三园一体”建设,建设一批集种养殖生产、技术研发、农产品加工、冷链仓储、休闲观光、废物处理、创业示范为一体的循环农业产业园区,力争到2020年全省“三园一体”农产品加工产值突破150亿元。

第二节 大力发展乡村旅游

深入挖掘山水生态、农耕文化、农事体验、特色种植、古村古镇的旅游价值,突出“土气、老气、生气、朝气”,大力发展以农耕文化为魂、以田园风光为韵、以村落民宅为形、以生态农业为基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按照“富裕乡民、提升乡貌、留住乡愁、文明乡风”的要求,依托不同地区的区位条件、特色资源和市场需求,打造景区依托型、田园观光型、休闲度假养生型、古镇古村落型、农耕民俗体验型等类型的乡村旅游产品,扶持建设一批生态良好、基础完善、特色鲜明的旅游示范村和专业村,集中打造十大田园综合体、十大乡村旅游度假区、十大乡村自驾景观廊道、十大乡村旅游精品路线、十大乡村民俗节会、百个最美旅游村镇、百家旅游专业合作社、百家精品民宿、千名乡村旅游带头人、千类特色旅游商品、千家品牌农家乐。引导发展以“吃农家饭、住农家院、摘农家果、干农家活”为主要内容的农(牧)家乐,制定实施全省旅游专业村、农家乐建设规范和服务等级标准,促进乡村旅游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实施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将原生态农副产品开发包装成旅游商品,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实施乡村旅游精准扶贫工程,在深度贫困县集中扶持500个贫困村发展乡村旅游,加快206个乡村旅游示范村建设,力争到2020年全省乡村旅游总收入达到300亿元,吸纳50万农民就业。纵深推进全省全域旅游无垃圾行动,着力改善乡村旅游环境条件。

第三节 推动乡村产业对外开放

深入推进农业“走出去”,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农产品经贸合作,积极参与中新互联互通南向国际贸易通道建设,以兰州、天水、武威国际陆港和兰州中川国际空港为依托,大力支持农业企业开展跨国经营。加快酒泉中以绿色生态产业园建设,积极打造戈壁生态农业“升级版”。创新农产品营销体系,办好敦煌农业国际合作论坛、甘肃农业博览会等,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农产品交易会、洽谈会,积极开展旱作节水农业、现代种业、设施农业和旅游、文化等方面交流合作。实施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提升行动,加强标准化基地建设,提升精深加工能力,完善物流体系,强化品牌建设,畅通外销渠道,扶持壮大外向型农业企业。支持龙头企业加快名、优、特、新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业企业集团。支持农业装备制造业发展,加大农机节水设备等农业装备“走出去”步伐。鼓励和支持我省农业研发机构、高等院校、技术服务机构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国际国内相关机构在高效节水农业、品种选育与制种、设施农业、水产养殖、食品安全监测、农业机械装备、生态农业、农产品加工、畜牧养殖、动物疫病防控、太阳能等新能源技术示范、防灾减灾、水净化处理、农村先进建筑材料等领域开展联合研究、技术转移,示范推广国内外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提升农业科技国际合作水平。引导农业企业积极参与国内农产品商品期货交易。加强自贸区优惠政策宣传,引导企业用足用好原产地优惠政策,增强产品国际竞争力。

第十三章 加快建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坚持家庭经营基础地位,构建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等共同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水平,有效带动小农户发展。

第一节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全面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实现承包土地信息联通共享。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在依法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前提下,平等保护土地经营权。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水平。鼓励工商资本到农村投资适合产业化、规模化的农业项目,提供区域性、系统性解决方案,与当地农户形成互惠共赢的产业共同体。河西地区鼓励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土地扩大经营规模,进行大机械化作业;河东地区鼓励企业和农户通过土地互换、土地整理“小田变大田”,为推进农业规模化创造条件。

第二节 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大力发展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国有农垦企业改革转型,扶持一批综合实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跨越发展,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业产业化开发经营,实施循环农业、环境整治、休闲旅游等系统工程,与农户形成优势互补、利益联结、互惠共赢的产业共同体,进一步延长产业链、完善供应链、建立价值链。加快建立新型经营主体支持政策体系,加大财政、税收、土地、信贷等政策对新型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扩大新型经营主体涉农项目规模。力争到2020年实现培育总资产规模达1亿元、年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的产业化龙头企业10个以上。

第三节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全面推进农村“三变”改革,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创新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和经营机制,盘活资源配置,激活发展要素,促进资源向资产转化。鼓励市县区在符合有关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将财政支农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及相关收益量化为村集体所有股金,投入到农村基础设施、水电产业、乡村旅游等经济效益好、发展前景广的产业及项目,增加村集体收入。认真抓好麦积、临泽等6个省级试点和肃州、凉州等18个市级试点建设。支持和鼓励具备条件的农村集体采取合作联动、定向帮扶等多种形式,辐射带动周边发展较为落后的农村实现共同发展。按照“加快培育一批、积极改造一批、努力规范一批、着力提升一批”的思路,采取宣传引导、培育改造、规范提升、优惠扶持等措施,促进各类以松散型合作服务为主的专业合作社,逐步向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服务紧密型的专业合作转变,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稳步健康发展,力争到2020年实现培育7000个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四节 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加快培育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持小农户步伐,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引导小农生产进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发挥供销社、农垦等优势,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壮大基层供销合作社、村级综合服务社,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农机农资供应、冷链物流、产品销售等全程社会服务,促使小农户节本增效。引导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设施农业、精深加工、现代营销,带动小农户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大力开展农超对接、农社对接,帮助小农户对接市场,提升小农户组织化程度。扶持小农户发展生态农业、设施农业、体验农业、定制农业,提高产品档次和附加值,拓展增收空间。加快改善小农户生产设施条件,提升小农户抗风险能力。加大对小农生产的财政和金融扶持力度,创新“两权”抵押贷款模式,建立健全县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开展股份制改造。

第十四章 加快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创新完善政策和体制,强化绿色生态导向,加大农业支持保护力度,加快建立新型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体系,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第一节 加大农业投入力度

围绕保障粮食安全、水资源安全、生态安全等领域,持续加大政府投资力度,优化投入结构,加快改变我省农业基础设施薄弱状况。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落实产粮大县奖励政策,提升粮食主产县区财政保障能力。落实和完善对农民直接补贴制度,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政策,进一步提高农业补贴政策的指向性和精准性。继续支持粮改饲,加大畜禽产品标准化、健康养殖支持力度。建立耕地轮休补贴制度,扩大休耕试点范围,落实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奖补政策。加强公益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重大水利设施、高标准农田、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等,实施一批管长远和影响深远的重大保障工程。支持开展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试点,探索加强治理技术、治理模式的应用和推广。

第二节 完善重要农产品收储制度

顺应农业结构调整新形势,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和保护农民利益并重,通过建立市场化收购新机制、完善多层次储备体系、健全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加强金融政策支持等措施,进一步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收储制度。结合粮食种植布局和交通条件,健全完善粮食收购网点,方便农民售粮。在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导作用的基础上,鼓励和引导多元市场主体严格执行收购政策,增加农民种粮收益。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培育发展新型粮食流通主体,优化资产结构,增强发展活力。鼓励粮食企业加强对外合作,培育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大型粮食企业,努力构建多元主体共同发力、保障粮食安全的新格局。积极利用农发行500亿元信贷资金,解决特色农产品季节性收购资金紧缺和农村基层设施中长期贷款问题。

第三节 提高农业风险保障能力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构建多层次、多方式农业产业风险保障体系,防范化解农业生产风险,增强农业保障能力,助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按照“成本垫底、收益托底、六大产业全覆盖”和“三年兜底、五年平衡,区分特点、精设品种,普惠与特惠兼顾,贫困人口一户不落”要求,围绕特色产业发展精准设计险种,自然灾害风险大的产业保成本,市场风险大的产业保收入,逐步推进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质。在继续开办现有10个中央补贴品种和苹果、中药材2个省级补贴品种外,新增肉牛收入、肉羊收入、高原夏菜价格指数、设施蔬菜收入、生猪价格指数、鸡收入等6个省级补贴品种。坚持普惠和特惠相结合,在对所有险种普遍提高保额和降低费率的基础上,设立贫困户种养业综合保险,对贫困户在保费分摊上予以优惠,将贫困户种养产业全部纳入保险范围进行一揽子承保,实现全省现有贫困户“一户一保”。完善农产品贸易保护制度和农业风险管理预警体系,健全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强化对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的信息服务。

第五篇 构建山川秀美的绿色宜居环境

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是关键。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尊重自然、热爱自然、保护自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综合治理。加快转变生产生活方式,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和农村厕所革命三年行动,建设生活环境优美、生态系统健康、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宜居乡村。

全面落实《甘肃省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4—2020年)》中生态布局要求,以黄河上游生态屏障、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河西内陆河上游生态屏障、陇东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石羊河下游生态保护治理区、敦煌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保护区和肃北北部荒漠生态保护区为重点区域,构筑“三屏四区”综合生态安全屏障。

第十五章 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生态环境友好和资源永续利用为导向,实现农业生产循环化、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一节 强化资源保护与节约利用

坚持把水资源节约保护和节水型社会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深入推进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管理,建立健全农业节水长效机制和政策体系,大力推广农业节水技术,加快河西走廊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和陇东南特色农业节水示范区建设。围绕农村饮用水安全、农村水生态保护、水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水资源高效利用等,示范实施一批技术成熟、推广前景好的科技项目,加快提升农村水安全领域技术支撑能力。加强苦咸水、雨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行动,加强耕地、草原、荒山荒坡等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坚持用养结合。开展河湖水系连通。

第二节 积极发展循环农业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生态产业体系推动绿色发展崛起的总体部署,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前提,创新循环农业生产方式,优化产品结构、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大力推广“草—畜—沼—果(菜)”等循环模式,突出培育河西地区生态农业循环发展新业态,着力推广陇东粮畜果一体化区域循环模式,大力推广中部小流域治理与产业开发循环模式,积极推广陇南及天水南部山地农林立体复合生态循环模式,示范推广甘南及祁连山高寒牧区草地生态畜牧业循环模式,加快推广沿黄灌区绿色高效现代都市农业循环模式。以粮改饲为突破口,优化种养结构,采取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推动农业资源高效节约利用、耕地质量保护提升、产业模式生态化。加强支持现代高效农业、资源高效利用、环境保护等领域技术研发,实施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科技成果,带动一批循环农业产业化项目,提升循环农业发展科技支撑能力。到2020年,全省特色鲜明的区域循环主导模式基本形成,初步形成资源高效利用、环境持续改善、产品优质安全的循环农业发展格局。

第三节 推进农业清洁生产

围绕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提高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保护农业生产环境。落实农业功能区制度,充分利用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污及农业有机废弃物,加工生产饲料、有机营养枕和有机肥,实现种养结合、农牧互补和资源循环利用。加强农药、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规范化管理,健全追溯系统,确保化肥、农药零增长,力争化肥农药有效利用率达到38%以上,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规范限量使用饲料添加剂,推广健康养殖,严格控制畜禽药物用量。促进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循环利用,实施秸秆禁烧制度。推动规模化沼气发展。大力推行高效生态循环种养模式,稳定田间生物群落和生态链,建设健康田园生态系统。

第四节 集中治理农业环境突出问题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源头控制、过程治理与循环利用相结合的综合防治,到2020年实现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鼓励使用生物农药、高效低残留低毒农药和有机肥料。以畜牧大县和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引导和支持各地开展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大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力度和范围,严格控制地表水用水总量。强化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土壤污染监督,严禁工业和城镇污染向农业农村转移,坚决杜绝受污染的农产品流向市场。继续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与治理。进一步强化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加强对外来入侵生物预防、预警和控制。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监管执法,严肃查处非法处置有害物质破坏林地、山地、耕地等恶意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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