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管理的通知》,各地政府部门、各电力企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总结开展优先发电、优先购电工作的经验,强化落实措施,规范工作程序,加强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管理,加快构建与市场化改革相适应的新型电力运行管理模式。电力现货市场试点地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计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改革路径。要坚持市场化方向,仅保留必要的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积极通过市场化方式落实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
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受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要征求跨省跨区送受电各方意见,提出本经营区域下一年度跨省跨区优先发电计划预案,每年10月底前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电网企业要通过电力调度机构优先调度落实好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要根据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与优先发电企业签订优先发电购售电合同,与优先购电用户签订优先购电供用电合同,合同性质可为差价合约或实物合同,积极促成优先发电计划市场化部分交易和优先发电合同转让交易。电力交易机构要做好优先发电计划市场化部分和优先发电指标交易相关组织和服务工作,优先发电计划相关的市场化合同应优先于其他市场化合同进行结算。
详情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管理的通知
发改运行〔2019〕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
为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精神及《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发改经体〔2015〕275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规范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立完善优先发电、优先购电制度的重要意义
(一)优先发电、优先购电制度是贯彻落实电力体制改革精神,完善政府公益性调节性服务功能的重要举措。优先发电是实现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保障性收购,确保核电、大型水电等清洁能源按基荷满发和安全运行,促进调峰调频等调节性电源稳定运行的有效方式。优先购电是为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重点用电提供保障性服务,确保民生用电安全可靠的必要措施。优先发电、优先购电使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同时,更好的促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保障电力系统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运行,意义重大。
(二)各地政府部门、各电力企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总结开展优先发电、优先购电工作的经验,强化落实措施,规范工作程序,加强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管理,加快构建与市场化改革相适应的新型电力运行管理模式。电力现货市场试点地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计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改革路径。
(三)建立完善优先发电、优先购电制度要坚持安全可靠,以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为基本前提,促进电力安全可靠水平提高;要坚持绿色发展,落实国家能源战略,大力促进清洁能源消纳,推动电力行业绿色发展和能源结构优化;要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保障电力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确保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用电;要坚持市场化方向,仅保留必要的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积极通过市场化方式落实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要坚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各地供需形势、电源结构、用户结构的实际情况,采取差异化措施。
二、严格界定适用范围,科学编制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
(四)编制优先发电计划要重点做好电网安全和民生保障、资源利用保障、政策奖励保障等方面工作。
清洁能源资源利用保障方面,纳入规划的风能、太阳能发电,在消纳不受限地区按照资源条件对应的发电量全额安排计划;在消纳受限地区,按照全额保障性收购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安排计划,研究制定合理的解决措施,确保优先发电计划小时数逐年增加到合理水平。纳入规划的生物质能(含直燃、耦合等利用方式)等其他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按照资源条件对应的发电量全额安排计划。基荷容量之外的水电,在消纳条件较好地区,根据当年来水情况,兼顾资源等条件、历史均值和综合利用要求,安排计划;在消纳受限地区,对未进入市场交易的水电发电量,以机组前3年平均发电量为基础,根据发电空间等比例安排计划。基荷容量之外的核电,按照保障核电安全消纳的有关规定安排计划。余热、余压、余气、煤层气等资源综合利用机组发电,按照资源条件对应的发电量全额安排计划。
电网安全和民生保障方面,各类机组发电按照保障电网调峰调频、电压支撑确定的机组最小开机方式安排计划,水电、核电按承担基荷的容量安排计划。供热方式合理、实现在线监测、符合环保要求并达到国家规定热电比的热电联产机组发电,在采暖期按照“以热定电”原则安排计划。
跨省跨区资源利用保障方面,国家规划内的既有大型水电、核电,按照不低于上年实际水平或多年平均水平安排计划;网对网送电按照地方政府协议安排计划;国家规划内的既有煤电机组,采取点对网或类似点对网专线输电方式送(分)电的,原则上按照与受端省份同类型机组相当原则安排计划,并根据需要适当调整;历史形成统一分配电量的煤电机组,根据历史均值并参考供需变化安排计划。
政策奖励保障方面,对贫困地区机组、可再生能源调峰机组、超低排放燃煤机组等,按照有关政策明确的奖励要求安排计划。
违法违规建设的机组不得安排优先发电计划。
(五)编制优先购电计划要重点做好农业用电、居民生活用电及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用电的保障,其中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用电应包括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公共交通、金融、通信、邮政、供水、供气等涉及社会生活基本需求,或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部门和单位用电。优先购电用户生产、提供服务以及工作期间的用电量应全额纳入优先购电计划。
(六)结合电力市场建设,鼓励和允许优先发电机组、优先购电用户本着自愿原则,探索进入市场。
三、有效完善政策体系,切实执行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
(七)优先发电价格按照“保量保价”和“保量限价”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实行“保量保价”的优先发电计划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政府定价收购,实行“保量限价”的优先发电计划电量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价格。政府定价部分的优先发电计划比例应逐年递减,当同类型机组大部分实现市场化方式形成价格后,取消政府定价。通过竞价招标方式确定上网电价的优先发电机组,按照招标形成的价格执行。市场化形成价格的优先发电,应积极通过参与本地电力市场确定交易价格;未能成交的部分,执行本地区同类型机组市场化形成的平均购电价格。
跨省跨区资源利用保障方面的优先发电价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跨省跨区电能交易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962号)有关精神,由送电、受电市场主体双方在自愿平等基础上,在贯彻落实国家能源战略的前提下,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原则协商或通过市场化交易方式确定送受电价格,鼓励通过签订中长期合同的方式予以落实;优先发电计划电量以外部分参加受电地区市场化竞价。送受电双方经协商后确实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协调。
优先购电计划由电网企业按照政府定价向优先购电用户保障供电。
(八)建立优先发电计划指标转让机制。政策奖励保障、跨省跨区资源利用保障方面的煤电优先发电计划指标,可通过发电权交易转让给其他机组。优先发电计划指标优先转让给清洁能源发电机组和高效低排放火电机组,指标交易可在本地进行,也可以跨省跨区开展。
清洁能源资源利用保障方面的优先发电计划,如受系统安全、资源因素及机组自身故障之外的影响,导致无法完成计划,视为优先发电计划指标转让至系统内优先级较低的其他机组,由相应机组按影响大小承担补偿费用。
(九)合理制定有序用电方案并按年度滚动调整,出现电力缺口或重大突发事件时,对优先购电用户保障供电,其他用户按照有序用电方案承担有序用电义务。
四、细化工作程序,规范管理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
(十)各省(区、市)政府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电力企业,根据国家关于优先发电、优先购电保障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区电力生产和消费实际,编制本地区下一年度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每年10月底前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受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要征求跨省跨区送受电各方意见,提出本经营区域下一年度跨省跨区优先发电计划预案,每年10月底前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十一)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就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征求各方意见,根据工作需要对送受电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跨省跨区优先发电计划进行协调,并将完善后的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纳入年度基础产业、新兴产业和部分重点领域发展计划,下发各省(区、市)政府主管部门和相关电力企业。
(十二)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调整流程与编制时一致,并可适当简化程序,缩短时间,提高效率。
五、明确保障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十三)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强对全国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指导各省(区、市)政府主管部门做好本地区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编制及组织实施工作。
(十四)各省(区、市)政府主管部门要将省内优先发电计划和跨省跨区优先发电计划落实到电厂,建立优先购电用户目录,并根据保障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十五)电网企业要通过电力调度机构优先调度落实好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要根据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与优先发电企业签订优先发电购售电合同,与优先购电用户签订优先购电供用电合同,合同性质可为差价合约或实物合同,积极促成优先发电计划市场化部分交易和优先发电合同转让交易。电力交易机构要做好优先发电计划市场化部分和优先发电指标交易相关组织和服务工作,优先发电计划相关的市场化合同应优先于其他市场化合同进行结算。
(十六)优先发电机组、优先购电用户及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安排、调整,应通过相关政府部门门户网站、电力交易机构网站、“信用中国”网站等向社会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能 源 局
2018年1月22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随着我国能源转型不断提速,电力体制改革进入‘深水期’,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亟待由大向强、由全向优转变。”3月26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党委书记、常务副理事长杨昆在2024年经济形势与电力发展分析预测会上表示。据杨昆介绍,我国电力市场已取得了较大成绩。2023年,全国市场交易电量约5.7万亿千瓦时
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这份被业内称为“9号文”的文件,正式拉开了新一轮电改大幕。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本轮电改旨在构建竞争性电力市场,有序推动发电侧和用户侧参与市场化交易,让发用双方进行“面对面”的交易,打破原本
新电改九年,电力市场建设“从0到1”至今已取得诸多优异成绩。2023年,我国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进入加速期,山西、广东电力现货市场于年末先后转入正式运行,其他试点地区市场持续完善迭代,非试点地区积极探索实践,总体呈现“全面发力,多点开花”趋势。电力现货市场在发现价格、促进保供、优化电力资源
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拉开了中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序幕。9年来,中国电力市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系列改革政策的出台与迭代,不断推动着中国电力市场化改革走向成熟。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制度作为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新生事物,首次出
2015年3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开启了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值此电改九周年之际,我国电力市场建设业已取得长足进步。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是电力行业实现“双碳”目标的必由之路。然而,新能源装机的快速增长对电力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和调节的灵活性提出了挑战,原先仅
以人民为中心维护人民群众用电权益和市场公平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市场营销部(客户服务部)副总经理普钢2月20日,国家正式颁布《供电营业规则》最新修订版(以下简称《规则》修订版),本次修订是对1996年原电力工业部发布《供电营业规则》的完善修改,及电力法规体系的重要补充,体现了维护人民群众
夯实供电营业新秩序构建供电服务新体系全力满足人民用电需要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市场营销部(客户服务部)总经理徐尤峰《供电营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是《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最重要的配套规章,作为指导全国供电营业工作的基本制度,自1996年10月8日原电力工业部颁布实施
2023年,是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第八年。这一年,我国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多层次电力市场体系有效运行;市场化交易电量稳步增长,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进一步提升,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超过60%;完成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价改革,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正式建立;深化绿色电力市场建设,绿证核发实现全
一声春雷,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拉开了我国电力行业市场化改革的大幕。九年征程,九载春秋,蓦然回首,电改山高水远路还长。(来源:微信公众号“售电星星”作者:张传名)让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01九号文提
2015年3月15日,随着“中发9号文”的发布,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拉开序幕。全面推动电力体制改革是落实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国民经济发展命脉。9年来,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推动了电力产业结构转型与市场化建设,尤其是电力市场机制的内涵适应“双碳”目标的
2024年,是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第9个年头。9年来,我国电力市场建设稳步有序推进,多元竞争格局进一步形成,电力的商品属性凸显,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作用明显增强,市场化交易电量大幅提升。现货市场建设多点开花,初步建立了反映实时电力供需的价格机制。2024年我国电力改革将加速迈入深水区,着力破解
11月21日,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核定2024年宁夏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的通知,通知指出,风电、光伏优先发电计划55.35亿千瓦时,优先发电计划以外电量全部进入市场。通知还指出,银星能源南山四线贺兰山一风场(20.4MW)、银星能源南山八线贺兰山一风场(40.8MW)、天净神州贺兰山一风场(20.4M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宁夏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核定2024年宁夏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的通知。2024年,将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的用电需求全部纳入优先用电计划,优先用电量约125亿千瓦时。优先发电计划优先发电计划对应优先用电电量125亿千瓦时。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新疆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2023年新疆电网优先购电优先发电计划的通知,通知中提到,2023年优先购电计划:2023年新疆电网优先购电计划电量626.83亿千瓦时,其中:居民及公益性用户用电量169.87亿千瓦时;农业用电量152.41亿千瓦时;纺织服装工业企业和南疆四地州劳动密集型企业用电量73
新疆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2022年新疆电网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的通知,2022年新疆电网优先购电计划电量507.53亿千瓦时,其中居民及公益性用户用电量153.5亿千瓦时;农业用电量139.3亿千瓦时;纺织服装工业企业和南疆四地州劳动密集型企业用电量58.23亿千瓦时;国网新疆电力公司趸售电量40亿千瓦时,测算网损电量116.5亿千瓦时。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2月2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关于2022年新疆电网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的通知》。《通知》指出,推进优先发电政策落实,重点考虑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的保障性收购。落实国家关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有关要求,加大保障性风光发电消纳力度,引导新能源电力项目建设。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宁夏发改委近日发布关于核定2020年宁夏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的通知,2020年符合电力市场准入条件的发电企业,基数以外电量全部进入市场。农业、居民生活及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公共交通、金融、通信、邮政、供水、供气等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等电力用户安排优先购电,并按照《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宁夏发改委近日发布关于核定2020年宁夏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的通知,宁发改运行〔2019〕810号,火电基数计划电量在2019年基础上再下降10%,常规煤电810小时。承担燃煤自备机组替代的发电机组利用小时数,按照替代电量的20%予以奖励。详情如下:国网宁夏电力公司、各发电企业:为深入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今日新疆开展非全电量用户上报10月优先购电计划,上报时间10月18日11:00-18:00。详情如下:关于非全电量用户上报10月优先购电计划的通知各相关市场主体:非全电量用户请于2019年10月18日11:00-18:00通过新疆电力交易平台上报10月优先购电用电量计划(即:市场化电量之外按目录电价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新疆开展非全电量用户上报9月优先购电计划,通知称非全电量用户于2019年9月20日11:30-18:00上报9月优先购电用电量计划,未按期上报优先购电计划的按0统计。由此产生的用户偏差电量要进行考核。关于非全电量用户上报9月优先购电计划的通知各相关市场主体:非全电量用户请于2019年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非全电量用户优先购电计划上报通知》,非全电量用户于2019年7月22日13:00前上报7月优先购电用电量计划,详情如下:关于非全电量用户优先购电计划上报通知各市场主体:非全电量用户请于2019年7月22日13:00前上报7月优先购电用电量计划(即:市场化电量
2019年2月22日,华中分部在湖南主持召开华中-西北2019年度跨区交易协商会议。华中分部及湖北、湖南公司、西北分部及新疆、甘肃、青海公司交易部门负责人及交易计划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华中、西北分部分别通报了2019年度区域电网电力供需预测和发用电特性,分月研究了西北送华中各个通道运行特性和送、受
近日,全国各地2024年4月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陆续公布。北极星售电网汇总了2023年7月-2024年4月各地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如下图所示:以下为2024年4月各地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表,顺序依次为:江苏、安徽、广东、山东、山西、北京、河北、冀北、浙江、上海、重庆、四川、黑龙江、辽宁、吉林、内蒙
近日,全国各地2024年4月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陆续公布。北极星售电网汇总了2023年7月-2024年4月各地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如下图所示:以下为2024年4月各地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表,顺序依次为:江苏、安徽、广东、山东、山西、北京、河北、冀北、浙江、上海、重庆、四川、黑龙江、辽宁、吉林、内蒙
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拉开了中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序幕。9年来,中国电力市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系列改革政策的出台与迭代,不断推动着中国电力市场化改革走向成熟。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制度作为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新生事物,首次出
近日,西北能源监管局针对个别发电企业未按规定时限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并网发电的问题,就进一步严格落实电网企业电力业务许可监督管理责任,对有关电网企业开展监管约谈。约谈中,通报了有关电网企业在落实执行电力业务许可制度方面暴露的漏洞和问题,指出有关电网企业存在维护市场秩序不力、对执行电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湖南2024年3月电网代理购电电价结构及水平474.49元/兆瓦时。详情如下:
2021年10月,伴随国家发改委《1439号》文件正式落地,标志着工商业“目录电价”制度的终结,所有工商业用户被要求参与电力交易市场。鉴于工商业用户数量众多且对交易政策的认知存在差异,为了保障市场的顺利衔接,电网代理购电作为一种过渡性机制得以设立。(来源:微信公众号“硕电汇”作者:小硕团队
3月13日,华中能源监管局组织召开重庆电力领域综合监管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华中能源监管局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重庆电力交易中心,华能、大唐、华电、国家电投、国家能源集团重庆公司,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25家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参会。会上,华中能源监管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4月上海月度电力直接交易及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场内集中交易安排公告。详情如下:2024年4月上海月度电力直接交易及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场内集中交易安排公告各市场主体: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24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
为落实国家能源局《2024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有关工作要求,近日,南方能源监管局组织辖区内有关企业报送2023年代理购电业务开展情况,持续加强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监管。本次非现场监管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根据省级电网企业、配售电企业和电力交易机构在代理购电业务中的职责,设计了各自书面报告
3月6日,新疆乌苏公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其中包括3个发电厂(站)和110KV以上的变(配)电站等电网经营企业,分别是华电新疆乌苏能源有限公司,新疆电力公司奎屯电业局乌苏220KV变电站,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超高压分公司(750KV乌苏变电站)。原文如下:关于对2024年乌苏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的公示各
国网数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四届四次职代会暨2024年工作会议精神,坚决做到“五个牢牢把握”,扎实做好五篇大文章,以做深做实由电商向数科的战略转型为主线,充分发挥数字科技平台在数实融合、多元连接、聚合协同、交易撮合等方面的独特价值,深度融入数智化坚强电网建设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