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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物资合同履约相关问题解答

2019-01-23 14:30来源:国家电网公司关键词:国家电网特高压国网招标采购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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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供应商:

一直以来,广大供应商给予国家电网公司物资管理工作充分的理解与支持,为营造和谐共赢的供需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在此向您表示诚挚的感谢!

国网电网公司高度重视供应商有关物资管理的意见建议,在此以“一问一答”的形式,将各供应商在物资采购合同变更、履约、结算等环节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

一、关于合同价款支付

1、 能否提高预付款、到货款支付比例?

答:国网公司依据国家发改委印发的《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结合合同执行方式、不同物资特性、合同金额等情况研究制定合同支付条款,制定统一合同文本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供应商投标时应充分考虑支付条件。

2014年以来,国网公司就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优化合同支付条件,持续增加预付款、到货款的支付比重,降低质保金比例,拓展分批到货物资范围。2018年版合同文本进一步加大了预付款、到货款的支付比重,更加有利于供应商货款回笼、缓解资金压力。开关柜、断路器、电容器等20类物资合同支付比例从1:4:4.5:0.5(预付款:到货款:投运款:质保金)调整为1:6:2.5:0.5,到货款比例调增20%,较原投运款提前约2-4个月支付;特高压铁塔合同支付比例调整为4:5:0.5:0.5,与特高压主设备一致;普通杆塔、导线支付比例为1:7.5:1:0.5,物资到货后可拿到85%合同货款,且可以办理分批支付。

2、 工程延期投运,投运款如何支付?

答:通常情况下,在全部货物完成投运后,供应商可凭货物投运单、收据到供应商服务大厅办理投运款支付手续。

对于因工程延期建设、投运问题,投运款办理方式已在合同文本中进行了约定,即“超过到货验收日期10个月未进行安装投运的物资,供应商可凭最后一批货物的到货验收单向买方办理投运款支付申请手续”,供应商可依据合同申请办理相关款项支付。

3、 质保金如何办理?

答:在货物质保期满并无索赔或索赔完成后,供应商凭货物质保单/质量确认函和质保金收据办理质保金支付手续。特高压工程质量确认函由合同执行单位统一组织办理。

4、 正常支付手续提交后60日的货款支付时间能否缩短?

答:招标文件与合同条款中均明确在供应商办理完资金支付申请手续后60天内完成资金支付,建议供应商在投标阶段充分考虑资金支付周期,合理报价。

国网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对于资金使用,均实行预算制管理,从预估资金量、筹措资金到资金支付手续办理需要一定周期。各供应商在当月15日前提交齐备的支付申请资料,可在次月下旬收款资金支付。目前,国网公司正在积极推进供应链金融业务,供应商可以结合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开展投标保证金保险、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缓解资金压力。

对于特高压等重点工程,国网公司对供应商提出特殊交货要求的,甲乙双方可以友好协商,提前办理相关预算,按照合同及时支付货款,支持供应商生产投入。

二、关于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5、 如何减小原材料价格剧烈波动影响?

答:近年来,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对供应商尤其是原材料占比较大的铁塔、导线等供应商生产经营带来较大压力。国网公司自2018年起,已将35-110kV千伏输变电工程设备材料、220kV千伏输变电工程材料纳入协议库存采购,同时在220千伏及以下协议库存招标采购文件中约定价格联动条款,将原材料占比大的铁塔、导线、电力电缆(铜、铝、钢)纳入联动范围,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特高压工程中,铁塔等物资设置备料款,帮助供应商及时备料,锁定原材料价格。

对于未设置价格联动的物资,建议供应商在投标阶段充分考虑合同付款比例、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合理报价。在合同期交货期内,合同双方依据合同和工程实际组织生产供货,原材料价格上涨或下跌均不调整合同价格。物资部门积极协调基建部门开展图纸确认等前置工作,保障供应商备料、生产工作顺利开展。对于因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等原因,导致图纸确认延迟、暂缓加工或物资延期交付,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的情况,通常采取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调整交货期或解除合同,并不向供应商主张违约责任。

三、关于到货验收单据办理

6、 到货验收凭证办理流程是什么?怎么解决办理效率低的问题?

答:国网公司通用制度中规定了物资到货验收流程及相关要求,即物资到货后完成到货物资数量、外观验收,符合要求的办理《货物交接单》,作为物权及保管责任转移的依据。到货交接完成后,由建设管理单位组织开展开箱验收工作,按照合同对物资规格、型号、数量、随附资料等内容进行验收,符合要求的,办理《到货验收单》,验收单作为货款支付凭证。

针对实际工程中到货验收不及时、单据办理时间长等问题,物资管理部门将会同基建管理部门加大制度宣贯力度,定期通报单据办理不及时的责任单位,指导、监督各级单位提高工作效率,做好到货验收、单据办理等工作,为资金及时支付创造良好条件。

目前,国网公司正在积极开发推广手机APP移动签收、验收单据电子化及在线流转等信息系统功能,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网上办公”,供应商可在手机客户端在线办理验收单据,节约跑签成本,同时提升验收单据办理、流转效率。部分省公司,如浙江、河南已经实现上述系统功能。

四、关于合同变更和解除办理

7、 合同变更如何办理?为什么变更周期长?如何及时办理变更而不影响资金支付?

答:合同变更工作按照“两单一协议”机制办理,即供应商配合建设管理单位办理合同技术变更确认单;物资部门根据技术变更内容,核算合同价款等商务要素,完成商务变更单确认单办理,最终依据商务、技术变更确认单,签订合同补充协议,完成变更流程。

物资合同履约中,各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开展生产、供应,确需变更供货范围的,应及时告知物资部门,经确认可变更后,积极配合办理变更手续。原则上技术变更审批完成或相关纪要明确后再调整生产,避免先生产供货再变更的情况。

合同变更涉及要素多、情况复杂,且涉及跨专业、跨单位的协商和流转,因此办理周期较长。为加快推进变更办理流程,物资部门对办理环节时限提出明确要求,将商务变更、补充协议的办理时间缩短至30个工作日。同时,物资部门积极跟踪推进基建部门技术变更单办理进度,适时协调开展变更统一审核、集中办理。

为减小变更办理进度对特高压工程到货款支付进度的影响,因甲方原因调整合同供货范围,对于合同供货范围增加的,物资到货后可先办理原合同到货款支付手续;对于合同供货范围减少的,物资到货后可先开具部分发票(避免出现红票)并支付发票金额对应的到货款;对于分批付款设备,可先办理除最后一批次之外的到货款支付。

8、 长期未履约合同或协议库存订单是否可以解除?

答:对于外部环境等原因导致合同或协议库存订单长期(超过合同交货期6个月以上)未执行的,甲乙双方应尽快协商明确后续生产供应计划,无法明确交货期或双方无法对后续交货达成一致的,应协商解除合同,并不向供应商主张违约责任。

五、关于投诉及建议

9、 在物资合同签订、履约、结算过程中,业务咨询、投诉应如何处理?

答:可向省公司供应商服务大厅、国网供应商服务中心逐级反映。投诉、咨询电话、电子邮件在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物资供应-合同服务”栏目查询。服务大厅会进行解答,并将相关投诉、建议反馈至相关责任部门/单位。国网公司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处理各供应商的投诉、建议。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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