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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布《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

2018-05-15 08:52来源:浙江省发改委关键词:综合能源服务电动汽车充电桩综合功能服务站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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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根据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关于下达2018年第一批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浙质标函〔2018〕69号)及《浙江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了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规范的地方标准研究起草工作,并形成《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建议请填写《意见反馈表》(附件3),并于2018年5月18日前反馈至我委。

联 系 人:胡殿波 电话:18258203066

邮箱:545882232@qq.com

宁德军 电话:0571-87056203

陈蕴韵(省标协) 电话:0571-81909299

附件:1、《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

2、浙江省《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规范》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浙江省《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规范》地方标准意见反馈表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14日

《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规范》 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一、项目背景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  全面”战略布局,根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通过推进浙江舟山绿色石化基地、国际油品储运贸易基地建设,在浙江打造集原油贸易、储运、油品加工、销售、保税燃料油于一  体的油品全产业链。2017 年 7  月,浙江省委财经领导小组会议指出,全省要打造油品全产业链、强化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培育经济发展新增长点,统筹谋划全省成品油网络体系和管辖规划建设布局。根据有关要求,我省拟规划建设一批兼具电、气、油等多种能源补给的综合供能服务站。

综合供能服务站具有功能综合、土地集约、清洁环保的优势,作为一种新型的交通能源类的全方位、多功能、智慧化公共基础服务设施就显得尤为必要。综合供能服务站的建设能够为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提供停车饮水、公共卫生、电气油等能源补给、旅行中继、文化宣传、信息咨  询等交通配套公共服务。至 2020 年底,全省规划新建 700  座左右综合供能服务站,配套建设相关储运设施,基本形成覆盖全省的综合供能服务体系。编制《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规范》,能够加快推进综合供能服务站工程的建设,以此实现电、气、油等能源补给服务同其他各类公共非能服务相结合形成公共供能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依据《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规范》有序地推进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同步配套完善电力、气网、油网、油气储库等设施,解决区域公共设施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加快构建上中下游协同、功能综合、服务便民的综合供能服务体系,有效降低交通物流成本,推动区域公共设施均衡发展,普惠于民,助推发展。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关于下达 2018 年第一批省地方标准 制修订计划的通知》(浙质标函〔2018〕69 号)已将《综合供能服务 站建设规范》纳入  2018 年第一批省地方标准编制计划。 二、标准制定工作概况

(一)项目来源

2018 年 4 月 4 日,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关于下达 2018 年 第一批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浙质标函〔2018〕69  号),《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规范》被列入浙江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

(二)主要工作过程

1. 确定标准起草人员和制定工作计划 2018 年 3  月初,浙江浙能集团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浙江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浙江省标准化协会组成的标准编制小组,并确定 15 位主要编写人员。2018 年 3  月中旬,标准编写小组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初步明确了工作步骤、人员分工及完成标准起草的时间表,并编制标准编写项目工作计划。

2. 开展调座谈 2018 年 4 月初,标准编写小组召开内部座谈会,邀请了各方专家进行讨论,深入了解和掌握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的发展情况和现状  。

3. 标准稿起草 2018 年 5  月下旬,标准编写小组在前期资料整理和实际调研的基础上,通过专家小组会议对初拟的标准框架进行讨论分析做进一步的完善,确定规范框架结构,起草完成《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规范》地方标准草案初稿。

三、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地方标准主要内容的依据

(一)标准编制原则

1. 导向性原则

依据《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浙江省综合供能服务站及配套储运设施建设专项行动方案(2018-2020  年)》等文件精神,符合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一批兼具电、气、油等多种能源补给的综合供能设施建设的统一部署,加快全省综合供能服务站布局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助力我省成为供能综合、土地集约、安全规范、清洁环保的综合服务供能示范典型。

2. 完整性原则

制定的标准,必须全面地、系统地反映、再现和涵盖我省规范建设综合供能服务站的规范。

3. 协调性原则

制定的标准,其相关的标准之间必须互相衔接,协调一致,和谐相容,不互相矛盾,并具有一定的比例性,比例性反映了标准的量的统一性和配比性。

4. 简明性原则

制定的标准,内容要简洁明了,层次要合理清晰,语词要精炼准确。

(二)确定地方标准主要内容

《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规范》地方标准在制定过程中,以《浙江省综合供能服务站及配套储运设施建设专项行动方案(2018-2020  年)》的要求为纲领,结合现状,对综合供能服务站的建设规范作出了规定。

标准框架如下:

规定了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规范的术语和缩略语、分级分类、选址要求、平面布置、公共非能服务设施、公共供能服务设施、电气设施、给、排水设施及消防设施、空气调节设施、智能管理、节能环保、标志标识等内容。

《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规范》框架

(1)本标准明确了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规范的范围;

(2)在考虑了能源行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因素后,明确了综合供能服务站的分级分类、选址要求。

(3)为满足综合供能服务站供能和服务的需要,该标准从公共供能服务、公共非能服务两个角度对综合供能服务站的功能区块配置做了规定,将公共供能服务分为:充电区块、电池更换区块、加油区块、加气区块、公共服务区块;将公共非能服务分为:停车饮水服务、公共卫生服务、旅行中继服务、其他服务。

(4)为体现综合供能服务站清洁环保、具有智慧化公共基础服务设施的优势,标准对综合供能服务站的智能管理、节能环保方面做了规定。

(三)标准编制依据

《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规范》在研制过程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要求,同时各章节依据了以下文件和标准:

(1)“4.3 综合供能服务站加油区块、加气区块储罐的等级划 分依据 GB 50156,根据储存设施容量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依据  GB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2)“5.4 综合供能服务站站内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铁 路、架空电线、室外变电站等保持合适的距离的安全间距应符合GB 50156、GB  50966和GB 50016的要求,详见附录D。”依据GB 50156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966《电动汽车充电站设  计规范》、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5.5 综合供能服务站与有爆炸危险的建筑物毗邻时,应符 合GB50058的要求。”依据GB50058《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4)“6.1 综合供能服务站平面布置应符合工艺流程合理、功能 分区明确、交通便利和节约用地原则,符合GB 50156、GB 50966和  GB50016的要求。 ”依据GB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 50966《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GB  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5)“6.2 综合供能服务站内不同介质的工艺设施不宜交叉布置, 各设备之间的防火距离应满足 GB50156 和 GB50016 的相关规定以及附录  E 规定。”依据 GB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6)“6.5站内的公共非能服务区块与站内供能设施设备的防火 间距应满足附录D以及GB 50156、GB 50016、 GB 50058的规定。”  依据GB 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016《建 筑设计防火规范》、依据GB50058《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

(7)“6.6综合供能服务站的充(换)电设备设施应布置在供能作业区外,充(换)电区块的设备设施与其余区块设备设施间距应符合GB50156、GB50058以及GB50016的相关规定。依据GB50156《汽  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依据GB50058《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8)“7.1.2 公共非能服务区块应设有无障碍设施,应符合 GB 50763 的要求。”依据 GB50763 《无障碍设计规范》;

(9)“7.1.3 公共非能服务区块传染性疾病预防措施应符合GB 19085的要求。”依据GB19085  《商业、服务业经营场所传染性疾病预防措施》;

(10)“7.2.1 站内可按照当地需求配置停车位,停车场建设可参 照建标 128及JGJ100执行。”依据建标 128 《城市公共停车场工程  项目建设标准》、JGJ100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

(11)“7.2.2 停车服务设施内应按照GB5768设施交通标志、施 划交通标线。”依据GB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12) “7.3.1应根据实际需求设置相应规模的公共卫生间,公共 卫生间的建设宜符合GB/T17217、CJJ14的规定。”依据GB/T 17217  《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CJJ14 《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

(13)“7.4.2站内配置的旅游中继服务设施宜依据GB/T14308的 规定对旅游饭店服务分级。”依据GB/T14308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

(14)“7.4.3旅行中继服务设施可为过往司乘人员或周边居民提 供各类卫生、健康、便捷的餐饮服务。服务设施的建设宜符合JGJ64  的规定。设施规模等级宜按照JGJ64划分。”依据JGJ64 《饮食建筑规范》;

(15)“7.4.5站旅游中继服务设施建设宜符合JDJ 62的规定。建  筑宜以舒适简约、轻松宜人为设计原则。”依据JDJ62《旅馆建筑设计规范》;

(16)“7.4.6 站内旅游中继服务设施应设置信息导向系统,宜 符合GB/T15566.8的规定。”依据GB/T15566.8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8部分:宾馆和饭店》;

(17)“8.2.1 充电区块各系统的设计与配置应符合GB50966的 要求。”依据GB50966 《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

(18) “8.3.1 电池更换区块各系统设计与配置应符合GB/T51077 的要求。”依据GB/T51077《电动汽车电池更换站设计规范》;

(19)“8.4.1 加油区块的设计与施工应符合GB50156的要求。” 依据GB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20)“8.5.1 加油区块的设计与施工应符合GB50156的要求”依 据GB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21)“9.1.1 综合供能服务站供配电应符合GB50052的要求。” 依据GB5005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22)“9.1.2 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选型、安装、电力线路  敷设等,应符合GB50058的有关规定。”依据GB50058《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23)“9.1.5充电区块供配电装置的布置应符合GB50053的有关规定,遵循安全、可靠、适用的原则,便于安装、操作、搬运、检修和调试。”依据GB50053《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24)“9.1.7充电站的电能质量、电能计量应符合GB50156、GB 50966的相关要求。  ”依据GB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50966《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

(25)“10.1.1综合供能服务站给、排水设施应符合GB 50156、 GB 50966、GB 51077的要求。排出站外的污水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  污水排放标准的规定。”依据GB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 规范》、GB 50966《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GB/T  51077《电动汽车电池更换站设计规范》;

(26)“10.1.2有市政给水管网的综合供能服务站,宜利用当地市政给水管网供水。附近无给水管网或取得站外水源有困难的综合供能服务站,可在站内打水井供生产、生活用水。水井附近应采取防止水质受污染的措施,水井出水水质应符合GB  5749的相关要求。”依据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27)“10.1.3 综合供能服务站的消防设施应遵守GB 50156、  GB50966、GB51077、GB50183、DL5027、GB50045以及GB18265 的规定。”  依据GB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966《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GB/T51077《电动汽车电池更  换站设计规范》、GB50183《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DL 5027《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GB5004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GB18265《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

(28)“11.1.1 综合供能服务站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应符合GB 50156、GB 50966、GB 50019的要求。”依据GB  50156《汽车加油加 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966《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 GB50019 《工业建筑供能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29)“13.1.4综合供能服务站的储油罐、储气罐、加油机、加气机、油气管线等设备设施应完好,无渗漏、滴漏。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应符合GB8978。”依据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30)“13.1.5综合供能服务站作业场所的环境空气应符合GB 3095 的要求。”依据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31)“13.1.6配置有饮食服务的综合供能服务站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油烟、气味、噪声及废弃物对邻近建构筑物或环境造成污染,并应符合HJ554的相关规定”依据HJ554  《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四、重大意见分歧的处理依据和结果

本标准在编写过程中征求了行业专家、标准化专家和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相关人员的意见与建议,并对所提出的问题及时沟通交流,无重大意见分歧。

五、预期效果及贯彻实施标准的要求、措施等建议

(一)预期效果

制定浙江省《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规范》地方标准,从综合供能服务站的分类分级、选址要求、供能区块配置等提出系统、全面的标准化要求,进一步规范我省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助力我省成为供能综合、土地集约、安全规范、清洁环保的综合服务供能示范典型。

(二)贯彻实施标准的要求、措施建议

要积极按照该地方标准进行我省综合供能服务站的规范性建设,对标准进行全面解读、宣贯及落实。

六、致谢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多方专家及工作人员的支持与帮助,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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