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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上岸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重新核准的批复

2018-02-28 11:36来源:北京发改委关键词:电网建设输变电工程北京电力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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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北京发改委关于北京上岸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重新核准进行了批复,内容如下: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

你公司《关于上岸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的请示》(京电发展〔2017〕397号)和《关于核准上岸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招标方案的请示》(京电招标〔2017〕227号)收悉。依据《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市政基础设施工程)》(2017规(门)条市政字0011号)、《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上岸110kV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京环审〔2014〕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京央(2017)市不动产权第0000066号)文件,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实施上岸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上岸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二、建设单位: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三、建设地点:门头沟区永定镇上岸村。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建设用地规模约4000平方米,建筑控制规模(地上建筑规模):≤2700平方米。终期规模新增50兆伏安有载调压变压器3台,本期新增2台,新增容量100兆伏安。新建电力管线(地埋)28米。利用新建和在建沟道敷设双回电缆长度1915米。(以上规模以市规划国土部门行政许可为准)

五、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6922万元。资金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六、在建设过程中,不允许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力设备和技术。

七、项目施工中,请严格执行输变电工程技术标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加强施工安全管理。

八、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九、本批复有效期2年。请据此办理项目其它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2月12日

(联系人:能源发展处 伊志同; 联系电话:66415588-0529)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上岸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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