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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安徽发布《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

2017-08-25 09:29来源:电动汽车资源网关键词: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公交车充电设施建设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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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安徽省正式发布《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全方位资金支持当地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与推广应用。鼓励当地新能源汽车企业技术创新、加大招商引资扶持力度、奖励新能源汽车销量靠前的企业、加大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具体有,对在省内新设立独立法人生产企业、实缴资本达到1000万美元或1亿元人民币以上,并用于本省项目投资的新能源汽车产业跨国公司、国内整车10强企业、关键零部件(电池、电机、电控、装备、材料,下同)10强企业,经认定后,每实缴1000万美元或1亿元给予300万元的奖励,奖励金额最高5000万元。

对省内企业每新上1个新能源汽车产品公告的新能源商用车销售达到100辆,或者新能源乘用车销售达到2000辆的,省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与充电设施建设方面,2017年,合肥市、芜湖市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例不低于80%;其他城市比例不低于50%。到2020年,建成各类充换电站600座以上,分散式充电桩18万个以上,具备满足20万辆以上电动汽车充电需求的能力。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打造有全球影响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聚发展基地,有效促进节能减排,带动产业转型升级,实施以下政策。

一、支持研发创新

实施新能源汽车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对经审核认定的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给予承担单位投入最高50%的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3000万元。

补助资金采取分期分批拨付方式,项目启动后拨付40%,中期评估通过后再拨付50%,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再拨付剩余10%资金。

整合企业、高校院所等创新资源,设立省级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中心,争创国家级产业创新中心和制造业创新中心。(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等)

二、支持招大引强

落实新能源汽车企业准入政策,贯彻落实国家新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准入条件,支持社会资本和具有技术创新能力的企业在我省参与新能源汽车科研生产。

对在我省新设立独立法人生产企业、实缴资本达到1000万美元或1亿元人民币以上,并用于本省项目投资的新能源汽车产业跨国公司、国内整车10强企业、关键零部件(电池、电机、电控、装备、材料,下同)10强企业,经认定后,每实缴1000万美元或1亿元给予300万元的奖励,奖励金额最高5000万元。奖励资金用于企业在皖投资的新能源汽车领域的项目建设、设备购置、研发投入等。(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等)

原标题:单个项目最高补助3000万元 安徽省全方位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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