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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政协主席沈健建议转变电价制定思路鼓励居民多用电

2017-03-07 10:08来源:江苏经济报作者:陈澄关键词:阶梯电价阶梯电价制度两会人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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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一张张民生清单、一项项民生实事背后,是普通百姓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在民生方面我们没有了进步的空间。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市政协主席沈健就提出,我国应该建立鼓励消费、适应经济转型需求的居民阶梯电价动态调整机制。

据沈健介绍,实施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初始目的,是在电力供应紧张的背景下,运用价格杠杆,保障居民基本用电、厉行节约用电,缓解因高耗能的传统制造业过度发展而造成的电力供不应求的矛盾。在执行的初期,该制度对于保证经济发展的供电需求、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的用电需求,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经济转型升级,消费在GDP中的比重日益增加,2016年中国最终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4.6%,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主动力,原有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遏制消费的问题就日益显现,亟待调整。

沈健认为,当前许多地区现有阶梯电量标准已难以满足居民基本生活要求,而且,现行第二、第三阶梯电价畸高,用传统的“节约用电”思维收取惩罚性高电价,严重增加了居民负担,遏制了以电力清洁能源代替其他能源和家电用品消费需求的增长。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居民阶梯电价制度是以居民户籍为依据确定基本用电量,脱离了大量存在的人户分离现实,更是对尚未取得户籍的城市新市民的价格歧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跨省、跨市的人口流动越来越多,但户籍迁移变动不多,使得以户籍人口为基础确定第一阶梯用电的方法明显不公平。以南京为例,2016年执行阶梯电价的居民户数约330.06万户,其中用电量在第一阶梯户数约233.08万户,覆盖面仅为67.58%,且其中包含了相当数量的人口流出用电量虚低户。

因此,沈健提出,我国应转变电价制定思路,坚决取消惩罚性第三阶梯畸高电价,由引导居民节约用电向鼓励居民多用电转变,创造条件实现用电越多价格越优惠的发达国家模式,刺激消费、拉动内需。

同时,我国还应鼓励清洁能源的使用,“以电代油”“以电代煤”“以电代气”对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浪费、降低大气污染都具有积极作用。而只有通过阶梯电价制度改革,以低价政策才能推动电力清洁能源的广泛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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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制度改革要由“节约用电”向“鼓励用电”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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