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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城市群发展规划出台 加快实施南网跨海联网二回工程

2017-02-16 12:59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关键词:配电网跨海联网二回工程电网运行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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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战略机遇

“一带一路”建设深入推进,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建设顺利开展,为北部湾城市群充分发挥独特区位优势,全方位扩大对外开放和以开放促发展提供了更大空间。国家新型城镇化和西部大开发战略深入实施,为北部湾城市群发挥政策效应,做大做强各类城市,拓展发展新空间提供了更强劲动力。国内消费结构升级和供给体系优化,为北部湾地区发挥生态海湾优势,发展绿色经济提供了更广阔市场。珠三角等发达地区进入产业转型升级新阶段,为北部湾地区发挥后发优势,承接产业转移,夯实产业基础提供了更有力支撑。

第二章 总体要求

培育发展北部湾城市群,必须着眼全国开放发展大格局,充分发挥开放引领作用,立足蓝色海湾,加快绿色崛起。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拓展发展新空间,以共建共保洁净海湾为前提,以打造面向东盟开放高地为重点,以构建环境友好型产业体系为基础,发展美丽经济,建设宜居城市和蓝色海湾城市群,充分发挥对“一带一路” 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作用和沿海沿边开放互动、东中西部地区协调发展的独特支撑作用。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开放引领,绿色崛起。坚持打好开放和绿色两张牌,以开放促开发,以绿色谋发展,构建高层次开放平台和综合性开放通道,推动开放型经济体系和绿色产业体系、低碳城市建设运营模式相互支撑、互促共融,培育开放发展新优势,提升绿色发展竞争力。

陆海统筹,科学布局。将陆域和海域空间作为整体进行谋划,以陆域腹地服务海洋开发保护,以海湾环境容量约束陆地和海洋资源开发,提升陆海统筹发展水平。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开发适宜性评价,科学划定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促进空间均衡发展。

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着眼于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充分发挥各地比较优势,科学定位各城市职能,推动中心城市与中小城市、沿边城市与内陆城市、港口城市与腹地城市错位合作发展,同步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和农业现代化,形成优势互补、功能完备、城乡一体的协同发展格局。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遵循城市群发展规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在空间开发管制、基础设施布局、公共服务供给、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的作用,促进资源要素充分流动和高效配置,有力有效加快城市群建设进程,全面提升发展质量。

第三节 战略定位

北部湾城市群的总体定位是:发挥地缘优势,挖掘区域特质,建设面向东盟、服务“三南”(西南中南华南)、宜居宜业的蓝色海湾城市群。

围绕总体定位,加快在以下发展定位上实现突破:

面向东盟国际大通道的重要枢纽。充分发挥与东盟国家海陆相连优势,强化中国—中南半岛陆上国际大通道建设,完善以北部湾港口群为起点的海上运输大通道,构建中国—东盟国际信息通道,打造与东盟国家便捷联系的国际大通道枢纽。

“三南”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充分发挥作为“三南”地区重要出海口的作用,畅通与成渝、黔中、滇中、长江中游等城市群间的快速多向连接,推动内陆省份全面深化与东盟的交流合作。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珠江—西江经济带联动发展,优化区域合作机制,加快形成东中西部地区协调互动、优势互补的发展新格局。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依托独特区位优势,贯通我国西部地区与中南半岛的南北陆路新通道,强化北部湾港口群国内国外交通连接作用,推动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丝绸之路经济带的交汇对接、衔接互动。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加快打造国际产能合作先行基地、重要服务平台、人文交流纽带。

全国重要绿色产业基地。按照存量绿色化改造、增量高端化发展的要求,以提供绿色农海产品、高附加值制成品、生态旅游产品为重点,淘汰转移一批不符合城市群总体定位的产业,加快建设一批特色农业基地、循环产业示范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实现临港工业绿色智能发展,构建适应湾区环境要求的产业体系。

陆海统筹发展示范区。统筹推进陆域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和城镇布局、人口分布等与自然岸线利用、海洋环境保护,统筹入海河流治理与近岸海域保护,统筹近海开发与远海资源利用,促进陆域经济和海洋经济良性互动发展,建设南海开发利用服务保障基地,探索陆海协调、人海和谐的发展新模式。

第四节 发展目标

中期目标。到 2020 年,基本建成生态环境优美、经济充满活力、生活品质优良的蓝色海湾城市群框架。

蓝色海湾生态格局基本确立。以主体功能区为基础的国土开发格局基本形成,集约紧凑式开发模式成为主导,绿色产业体系初具雏形,海陆生态环境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整体环境质量保持在全国前列。陆地生态空间占比稳定在 43%以上,自然岸线保有率稳步提高,近岸海域水质整体达到二类标准以上。

对内对外开放新格局有效构建。面向东盟的立体化国际大通道基本建成,开放合作新机制和平台更加完善,“一带一路”有机衔接重要门户作用初步显现,开放型经济向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迈进,国际竞争新优势初步形成。与珠江三角洲、成渝、长江中游等城市群联系更加紧密。

城镇体系和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初步健全。南宁、海口、湛江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节点城市、口岸城市、新兴城市不断发展壮大,城市间分工联系更加密切。内畅外通、便捷高效的城市群交通运输网络骨架基本形成,能源、水利设施保障能力明显提升,面向东盟的信息枢纽作用更加突出。

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建立。阻碍要素自由流动的行政壁垒和体制机制障碍基本消除,区域市场一体化步伐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享有、生态环境联防联治的机制初步建立,毗邻地区合作发展取得成效。

远景展望。到 2030 年,城市群建设达到国际一流品质,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战略高地全面建成,城镇体系更加完善,城镇人口总量和经济密度显著提升,绿色产业竞争力明显提高,实现向国家级城市群的战略性跃升。

第三章 构建适应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空间格局

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明确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和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范围,形成北部湾城市群的空间开发基底。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和形态,推动各类城市协调发展,构筑城市群空间骨架。

第一节 强化陆海空间功能分区管控

坚持区域主体功能定位。按照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和三省(区)陆域、海域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不同县(市)主体功能定位,构建北部湾城市群陆海统筹的主体功能分区格局。

图 2 北部湾城市群主体功能区规划拼图

科学划定三类空间。在主体功能分区基础上,进一步缩小空间单元,坚持生态优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再依次确定农业、城镇空间范围,并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和城市开发边界。

明晰国土空间分类管控方向。生态空间是指具有自然属性、以提供生态服务或生态产品为主体功能的国土空间,约占北部湾城市群陆域面积的 48.5%,原则上按限制开发区域进行用途管制,其中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空间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进行用途管制。农业空间是以提供农产品为主体功能的国土空间,约占陆域面积的 40.8%,原则上按限制开发区域进行用途管制,其中的永久基本农田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进行用途管制。城镇空间是以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为主体功能的国土空间,约占陆域面积的 10.7%,按照集约紧凑高效的原则进行开发和管控。

图 3 北部湾城市群三类空间分布图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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