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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编制 着力推动充电设施建设

2016-11-21 10:03来源:胶东在线关键词:充电桩充电站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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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和市《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要求,市发改委主要负责制定充电设施发展规划和推动充电设施建设。

一、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编制情况

国家和省高度重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工作,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工信部和住建部联合印发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提出了发展的总体要求、发展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及用地、用电、财政价格等方面的保障措施。省里着手制定《“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管理办法》,已征求各地市意见。

我市《“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的要求,由我委会同市经信委、规划、国土、环保、交通、城管等有关部门和国网烟台供电公司编制,已编制完成,上报省发展改革委。

(一)编制的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一是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国家、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发展战略部署,以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和市民生活品质为目标,加强规划指导,因地分类实施,强化政策引领,鼓励社会参与,创新发展模式,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与发展,加快充电设施建设,逐步形成布局合理,便捷高效,服务多样、功能完善的新能源汽车充换电服务网络。

二是基本原则。坚持科学谋划、满足当前、适度超前、稳步推进的原则;坚持“专用和自用为主、公用为辅,快慢结合、分类落实”原则;坚持市场主导、多元化投资、示范引领的原则。

(二)发展目标

发展目标参照加快发展地区中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7,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0.9公里制定。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每2000辆电动汽车应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到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148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2.4万台,以满足全市2.14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三)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是投资估算。“十三五”期间,充电基础设施估算总投资约12亿元,其中充电站投资8亿元,充电桩投资4亿元。

二是社会效益分析。规划实施后,按电动汽车产销量目标计算,从2016年至2020年可实现累计充电电量超过1.2亿千瓦时,节约替代燃油超过3.4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超过10.5万吨,拉动电动汽车动力电池产值超过16亿元,电动汽车产值超过50亿元。

原标题:烟台“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编制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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