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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环保厅关于湛江500千伏大唐雷州电厂一期接入系统工程环评的批复

2016-09-19 14:40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关键词:变电站输电线路电力项目环评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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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审〔2016〕432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湛江500千伏大唐雷州电厂一期接入系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审批湛江500千伏大唐雷州电厂一期接入系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及修改部分(以下简称“报告书”)的请示》(广电计〔2016〕40号)及报告书、湛江市环保局对报告书的初审意见等收悉。我厅依照有关规定在《广东环境保护公众网》发布了该报告书的受理公告并公开了该报告书;在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经研究,对报告书提出批复意见如下:

一、湛江500千伏大唐雷州电厂一期接入系统工程位于湛江市雷州市、遂溪县、麻章区,包括变电工程和线路工程。变电工程是在500千伏港城变电站扩建2个500千伏出线间隔。线路工程包括新建雷州电厂至港城变电站500千伏同塔双回线路,线路长度约2×105千米;改造500千伏港茂甲、乙线,拆除原线路0.485千米,新建同塔双回路0.55千米。

二、根据报告书的评价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饮用水源和生态环境安全的前提下,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

三、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运行过程中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工程》(HJ24-2014),《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等规范和标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线路抬升或拆迁措施等有效防治电磁辐射环境影响的环保措施,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和公众的影响。项目运行过程中工频电场强度不得大于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不得大于100μT;架空输电线路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电场强度不得大于10kV/m。

(二)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合理选择导线直径及导线分裂数,要求导线、金具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确保该工程周围居民区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三)生活污水利用站内或沿线民房、工屋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发生事故时,少量废油及少量的含油废水应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机构处理。

(四)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设施。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施工扰民。

(五)穿越湛江市生态严控区时,应优化塔基设置,尽量减少塔基数量,控制塔基施工场地面积,减少占地和林木砍伐,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

(六)穿越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时,在水源保护区内不得立塔,并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保护饮用水源的措施,切实保护饮用水源水质。

(七)做好环境安全管理和环境监测工作,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

四、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做好施工期的环境监理工作。环境监理报告应及时报送有关环保部门,并作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之一。

五、项目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

六、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在规定期限内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由湛江市环保局负责。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9月5日

抄送:湛江市环保局,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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