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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充电服务要基于能源互联网平台继续发展和深化

2016-07-11 13:06来源: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互联网研究中心关键词:充电桩市场电动汽车能源互联网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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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4年后半年充电桩市场的逐渐兴起至今,已经经过了近两年的时间,而有效的盈利模式也被业内探讨了近两年。2016年,我国充电桩市场规模将达到400亿元,预计到2020年将突破1000亿元。充电桩行业将迎来迅猛发展的新时代,随电动汽车一荣俱荣地迎来了发展的春天。

目前涉及充电桩建设和运营的企业已经多达300多家,其中一部分企业走的是轻资产路线,比如仅提供充电桩位置服务及预约支付功能,或者提供充电桩运营管理平台和解决方案;另一部分则走的是重资产路线,例如充电桩的生产和销售等。从现有的商业模式来看,主要分为三类:

第一类,以压缩运营成本为主的传统经营模式。该模式主要存在于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的初期阶段,其特点是盈利方式较为单一,主要依靠收取充电服务费作为收入来源,这也是众多企业涉足行业前期所采取的经营模式,通过降低运营成本来使效益最大化。其优点就在于经营模式较为稳定,可以有效提升企业的运营管理能力。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挑战,即如何将购电成本、运营成本降到最低,这不仅需要企业人员具备很高的议价能力,而且还要保证运营成本降低的同时充电使用不打折扣。

第二类,以解决方案为主体的经营模式。相对于充电桩生产和运营企业来说,这类企业主要是以B端行业客户为出发点,为相关企业提供充电解决方案和综合服务。典型代表是充电网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的主要客户是充电运营商、充电设施生产厂商、汽车厂商和商业地产商。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能够抓住充电桩市场的小切入口进行发挥、涵盖的领域较广,但挑战在于投资成本过高,企业回本较行业其他模式风险过大。

第三类,以充电为主,附加增值服务为辅的大数据经营模式。该模式主要基于充电设施掌握的海量信息数据,进而延伸发展以数据为依托的增值服务,从而靠充电和增值服务共同来盈利。

作为车联网、智能电网的切入口,充电桩运营行业的潜在价值不可小觑,尤其是在智慧城市、智能小区的概念越来越近的当下,充电桩在其中甚至将被赋予“数据采集者”、“数据分析师”等多重身份,很多价值都已经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和“互联网+”的驱动而愈渐清晰。对此,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互联网研究中心主任曾鸣教授表示,未来电动汽车充电技术要基于能源互联网平台来继续发展,同样,电动汽车充电的商业模式更要依托于能源互联网来深化。总之,充电服务本身具有一定的公共事业属性,而商业盈利的关键在于能否基于能源互联网来实现增值服务,反之亦然。

原标题:【专家观点】曾鸣: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要基于能源互联网平台继续发展和深化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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