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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网2016年第三批110kV 、220kVGIS设备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16-04-26 14:31来源:南方电网公司关键词:GIS南网招标采购变电站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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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电网建设实际需要,结合项目实际,现拟组织开展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第三批110kV 、220kVGIS设备单一来源采购工作。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将项目情况公示如下:

一、单一来源采购项目信息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次所采购的GIS为扩建站设备,由于不同厂家GIS设备的大小、结构、布置方式都不相同,且扩建项目GIS设备必须与原设备对接,为保障设备运行安全及方便运行维护,必须向原供货厂家进行采购。

三、公示期

公示期为5天,从4月26日起至4月30日截止。

四、异议的提出及处理

(一)异议提交方式

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函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在公示期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必须在公示期内先将相关资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发出,但书面异议函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异议函格式详见附件。

异议函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由个人提出的,还需出示异议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说明,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21层

邮编:510630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0-85124316

投诉邮箱: 75042116@qq.com

(三)异议的处理

采购人在收到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的异议后,将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采购项目承办部门应对采购方案进行修正或采取其他采购方式采购,新的采购方案应按照公司管理要求履行审批手续;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采购项目承办部门应将异议内容及论证意见报公司审批后,书面答复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

(四)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人捏造事由恶意扰乱采购秩序,或异议人与本采购项目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2.异议提出的理由不具体,或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异议函未列明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异议函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公示期提出的异议(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其他厂商的商业秘密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给采购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招标及非招标采购活动。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心采购部

2016年4月25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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