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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改十八年反思与展望——电网中是否隐藏着超额垄断利润

2016-04-15 09:42来源:和讯网关键词:电力体制改革国家电网公司售电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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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电力体制改革的目标到底是什么?反垄断究竟是目标还是手段?在我看来,市场经济是消费者主导的经济,电力改革的终极目标理应定位于为消费者和用户提供质优价廉、安全的电力产品和服务,使消费者得到实惠,同时促进经济效益。应如何看待个别媒体和舆论对我国电力行业的妖魔化误导?实事求是地说,中国电力工业无论从电价水平、电力产品供应还是电力公司的售后服务看,各方面都是具有比较优势的。在探讨中国电力体制下一步改革方向这一重要问题时,一定要根据电力企业的特点,要以对电力工业垄断属性的正确认识为前提。中国“破碎式”改革模式的出现正是由于对中国电力工业垄断属性的认识出现偏差造成的。

相关阅读:

《大船掉头:电改十八年反思与展望》第一节 序曲——农电管理局挂牌之难

《大船掉头:电改十八年反思与展望》第二节 导火索——二滩事件始末

《大船掉头:电改十八年反思与展望》第三节 揭幕——《令人沮丧的电力改革》

《大船掉头:电改十八年反思与展望》第四节 电网中是否隐藏着超额垄断利润

《大船掉头:电改十八年反思与展望》第五节 我们最应该反什么样的垄断

《大船掉头:电改十八年反思与展望》第六节 对妖魔化电力的非议

本文摘自《大船掉头:电改十八年反思与展望》 作者:刘纪鹏

第一节序曲——农电管理局挂牌之难

第二节导火索——二滩事件始末

第三节揭幕——《令人沮丧的电力改革》

第四节电网中是否隐藏着超额垄断利润

第五节我们最应该反什么样的垄断

第六节对妖魔化电力的非议

第四节电网中是否隐藏着超额垄断利润

赵忆宁的那篇《电力改革能否再快一些》还引用了“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资深业内专家的话”,批评国电公司垄断电网经营,获得超额垄断利润:“电网的供电成本一般应在每度电0.1元左右,但是现在电厂上网价与销售价之差一般都超过0.15元,国电公司每年至少供10000亿度电,取得的利润何止86亿元?”“国电公司的隐性利润是人们想象不到的。”这番话的弦外之音无非是每度电盈利5分钱,10000亿度电则应盈利500亿元,而国电公司只盈利86亿元,因此得出了“国电公司的隐性利润是人们想象不到的”这一结论。

我们暂且仅就这位无名资深专家所引用的数字作一分析,即可得出500亿元利润的两个自变量都是缺乏现实依据的,只是主观臆测。

首先,“至少10000亿度电”是失实的。1999年,国电公司实际完成售电量8179亿度(事实上全国售电量也仅9498亿度),二者相差约1900亿度。

延伸阅读:电改十八年反思与展望——我们最应该反什么样的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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