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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时不再另收停车费?专家论证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标准!

2016-04-15 09:23来源:昆明日报关键词:充电设施充电服务费电动汽车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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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前,对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公交车辆充电服务费最高限价拟定为0.62元/千瓦时,非公交车辆充电服务费最高限价拟定为0.72元/千瓦时,充电时不再另收停车费用。这是记者昨天从昆明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标准专家论证会上了解到的信息。

昨天的专家论证会,市发改委邀请了政府部门、相关企业、行业协会、高等院校、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共20位专家学者和企业代表参会。与会人员围绕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的成本构成、成本测算、最高限价等内容展开讨论,并提出诸多意见和建议。

在市发改委拟定的“昆明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标准方案”中,记者看到,电动汽车充电价格由“电费+服务费”组成,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主要用于弥补充电设施运营成本,其标准按电动汽车使用成本显著低于燃油汽车使用成本的原则来核定。

具体说来,拟实施的价格方案为,2020年前,对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电动车充电服务费最高限价,各充电设施企业收取的充电服务费不得超过政府制定的最高限价。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拟按充电电度收取,公交车辆充电服务费最高限价为0.62元/千瓦时,非公交车辆充电服务费最高限价为0.72元/千瓦时,充电时不再另收停车费用。

原标题:市发改委召开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标准专家论证会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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