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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19家发电企业和184家电力用户成为2016年上半年电力直接交易准入企业(全文)

2016-03-02 09:48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电力体制改革大用户直购电发电企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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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陕西省发布关于陕西省2016年上半年电力直接交易准入企业的公告,按照直接交易工作有关规定,确定了19家发电企业和184家电力用户,作为陕西省2016年上半年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参与单位。

以下为公告全文:

根据《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关于印发陕西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陕发改运行〔2014〕1174号)精神,现将2016年上半年陕西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准入单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会同西北能源监管局、陕西省电力公司等单位对各地市申报的电力用户进行了查验和遴选。按照直接交易工作有关规定,确定了19家发电企业和184家电力用户(见附件1、2),作为陕西省2016年上半年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参与单位。

二、准入原则

1、具有法人资格、财务独立核算、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内部核算的电力用户经法人单位授权后也可参与。

2、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国家产业政策,并且环保排放达标,产品单位能耗低于全国同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

3、优先安排2015年用电量在3000万千瓦时及以上,且在电网企业独立开户,单独计量,用电电压等级110千伏及以上的工商业企业和10千伏以上高新技术企业。

4、兼顾地域分布、断面压力、迎峰度夏、度冬实际情况等电网调度需求,根据安全校核结果,均衡调配。

5、公益性用户及部分产业支持、地市政府推荐企业用户将给予支持。

三、交易程序

准入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展自主协商,于2016年3月7日15时前将《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购售电意向性协议》(见附件3)提交至省发展改革委和陕西省电力公司(陕西地方电力(集团)公司供电用户同时向陕西地方电力(集团)公司提交),陕西省电力公司会同陕西地方电力(集团)公司于2016年3月14日前完成安全校核。未通过安全校核的企业,根据电网安全约束条件,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第二次协商,协商结果经电网企业再次安全校核后,最终确定的交易电量,各方按照示范文本签订直接交易购售电合同和输配电服务合同。

四、有关事项

1、本次交易开展时段为2016年1月1日至6月30日,初步确定交易电量规模合计50亿千瓦时,供需双方应根据发电能力和用电预测情况开展协商,省发展改革委将根据安全校核结果综合考虑各方面等因素确定各用户成交电量,并向社会公布。

2、对于参加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的企业,要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对所签订合同未能履约执行完成的,除按照合同约定接受违约处罚外,违约行为也将进行记录。出现违约行为的企业两年内将取消其参加直接交易的资格。

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越欧 陕西省发展改革委 029-63913059

曹敏 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 029-81002377

石斌强 陕西地方电力(集团)公司 029-88660210

附件1:2016年上半年电力直接交易发电企业参与名单

附件2:2016年上半年电力直接交易用户企业准入名单

附件3: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购售电意向性协议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3月1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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