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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售电侧改革试点允许发电建配电网 没你想象的那么简单!

2015-12-10 08:41来源:电力法律观察关键词:电力体制改革售电侧改革配电网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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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改声声马蹄疾,新政渐欲迷人眼。

虽然是对于广东、重庆将被列为售电侧改革试点的消息早有耳闻,但当看到媒体刊登的《关于同意重庆市广东省开展售电侧改革试点的复函》(发改办经体[2015]3117号)的时候,观茶君还是忍不住感慨了一番:这节奏,真够快的啊!

从11月30号到12月9日,短短10天的时间,接连发布了六个核心配套文件、三个电力市场监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一个售电侧试点批复文件,算起来,10天十个文件。与前几个月的静若处子相比,发改委、能源局真可谓是动若脱兔了。

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内,电改的三类试点都有了:以深圳蒙西宁夏等为代表的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以云南贵州为代表的综合电改试点,现在又有了广东重庆为代表的售电侧改革试点。

放下感慨,观茶君赶紧学习,看看售电侧改革试点与其他试点究竟有啥不同、透露出什么新信息。可惜的是只有复函,没有看到广东重庆的具体方案,观茶君只能从批复的字里行间去寻找显示新意的蛛丝马迹。

其实,照常理推测,售电侧改革试点是与电改的核心配套文件之一《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同时出台的,这两者不会有什么原则性不同。果然,批复的文字也印证了观茶君的判断。整体上看,试点就是配套文件的落实。其中,广东重庆方案中与《实施意见》不一致的,批复中还依照《实施意见》进行了修改。这都不出乎观茶君的预料,直到看到这段看似不经意的话:

坚持平等竞争的原则,发电企业通过投资建设专用线路等形式向用户直接供电的,应当符合规则,履行社会责任,按规定承担国家依法合规设立的政府性基金,以及与产业政策相符合的政策性交叉补贴和系统备用费…

是的,没有看错,就是这句“发电企业通过投资建设专用线路等形式向用户直接供电”!这就是传说中的允许发电企业直接建设配电网从事售电业务的证据——发!配!售!一体化成真了!发电企业可以建设自己的配电网了!!

这可是2002年厂网分开改革、发电被禁止从事电网建设后的一大突破性变化啊!

原标题:广东售电侧改革试点,允许发电建配电网成最大亮点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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