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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发布 指挥部含发改委、中宣部等

2015-11-27 10:09来源:能见度作者:王灿关键词:电力安全电力企业国家能源局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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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电网容量的增加,对于大面积停电的重视程度已上升到了国家层面。

11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下称“新《预案》”),其中称,国家层面可成立国务院工作组或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部包括了发改委、中央宣传部(新闻办)、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等27家单位。

新《预案》旨在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同时,此前2005年5月24日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下称“原《预案》”)废止。

对于新《预案》的印发,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在接受采访时称,主要是因为近年来中国电力发展的速度比较快、电网容量加大,而原《预案》是在2005年印发的,已跟不上当前中国电力的发展了。此外,原《预案》中的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电监会安全监管局。事实上,电监会已于2013年被重组入现国家能源局,原《预案》已不适用当前情况了。

与原《预案》相比,新《预案》在适用范围、分级标准、应急指挥部、组织体系、应急响应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调整完善,并增加了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相关规定。

【调整了预案的适用范围】该预案明确“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区域性电网、省级电网或城市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重点强调了大面积停电事件作为社会突发事件的典型特征,适用范围由原《预案》规定的“重要中心城市电网”调整为所有“城市电网”。

【细化了事件的分级标准】参照《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中电力安全事故分级标准,新《预案》依据电网减供负荷、供电用户停电两个指标,并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原来的I级、II两级调整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级别。

【调整了事件的处置组织指挥体系】指挥机构分为国家、地方政府、企业三个层面。国家层面可成立国务院工作组或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部由发展改革委、中央宣传部、公安部等27家单位组成;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组织指挥机构,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电力企业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机构,在政府组织指挥机构领导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同时明确,国家能源局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的指导协调和组织管理工作。

【明确了地方人民政府是事件应对的责任主体】对应事件的四个级别,应急响应设定为I级、II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事发地人民政府负责本区域事件应对工作。新《预案》规定,启动I级、II级应急响应,由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负责指挥应对工作;启动Ⅲ级、Ⅳ级应急响应,由事发地县级或市级人民政府负责指挥应对工作。

【增加了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规定】新《预案》增加了“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章节,建立了监测预警工作机制,规范预警信息发布、预警行动、预警解除和信息报告工作,明确了地方人民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相关责任。

这次预案修订是结合中国电力行业发展实际,依据国家最新颁布实施的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在总结近年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反复研究和论证完成的,将对提升全社会电力应急能力起到积极推进作用。

原标题: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发布,指挥部含发改委、中宣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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