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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车企如何负起主要责任?

2015-09-14 09:26来源:电动汽车资源网作者:雷洪钧关键词:电动汽车动力电池蓄电池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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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11日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启动了《 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2015年版)(征求意见稿)》的征求意见进程,并拟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个文件规定了:

动力电池回收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含进口商,下同)应承担电动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主要责任;

②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应承担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售后服务体系之外的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主要责任,

③梯级利用电池生产企业应承担梯级利用电池回收利用的主要责任,

④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应负责回收报废汽车上的动力蓄电池。

这意味着,电动汽车生产商必须承担绝大多数电动汽车的动力电池回收责任,但车企如何负起主要责任呢?笔者对此进行解读并对如何应对新政提出自己观点,供同行参考。

一、废旧动力蓄电池界定

废旧动力蓄电池包含废旧的蓄电池包、蓄电池模块和单体蓄电池,具体如下:

①经使用后剩余容量及充放电性不能保障电动汽车正常行驶或因其他原因拆卸后不再使用的动力蓄电池;

②报废电动汽车上的动力蓄电池;

③经梯级利用后报废的动力蓄电池;

④生产过程中企业报废的动力蓄电池;

⑤其他需回收利用的动力蓄电池。

二、车企应要完成具体的工作

①电动汽车及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应建立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网络,在具有售后服务网点的地级行政区域至少指定一家服务网点(或委托其他具备回收条件的机构)负责废旧动力蓄电池的收集。

原标题: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车企如何负起主要责任?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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