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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7月29日宣布,江苏省将首次对315千伏安及以上大工业用户实施季节性尖峰电价政策,实施时间为7、8两个月上午10:00—11:00和下午14:00—15:00,其中,7月份模拟运行,8月份正式实施。尖峰电价标准为每千瓦时加价0.1元。
江苏省物价局局长张卫东表示,在“峰谷电价”基础上实施季节性“尖峰电价”,是进一步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合理引导企业生产用电,更好地调节电力供需,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经济、社会效益的统筹协调。去年我省相关部门就研究制定了尖峰电价政策方案,准备今年择机实施。
省物价局还明确,尖峰电价的实施条件必须是高温,即日最高气温超过35℃。具体以中央电视台一套每晚19点新闻联播节目后天气预报中发布的南京次日最高温度为准,如果日最高气温超过35℃,则次日予以实施。
据了解,我省今年将研究制定电价改革的总体思路及方案,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建立结构清晰、比价合理的销售电价分类结构体系。其中,推行“尖峰电价”制度就是其中的重头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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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尖峰电价执行范围为用电容量315千伏安及以上执行工商业两部制电价和峰谷分时电价的工业用电。执行时段为7月、8月期间每日20:00—22:00,1月、12月期间每日19:00—21:00。尖峰电价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尖峰电价执行范围为用电容量315千伏安及以上执行工商业两部制电价和峰谷分时电价的工业用电。执行时段为7月、8月期间每日20:00—22:00,1月、12月期间每日19:00—21:00。尖峰电价在高峰电价基础上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江西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适当调整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适当调整峰谷时段划分。为契合用电负荷特性变化,适当调整峰谷时段划分,冬季(1月、12月)每日18:00-20:00为尖峰时段,08:30-11:30、20:00-21:00为高峰时段,00:00-06:0
近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完善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通知中提出,为加强与市场协同,深化电力中长期、现货和辅助服务市场建设,通过市场形成分时电价,进一步优化峰谷价差,电价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调整时段划分和峰谷浮动幅度,全省峰时段为10:00—12:00,15:00—20:0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2023年12月全国各地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陆续公布。12月,浙江、上海、北京、广东、湖南、江苏、江西、河北、黑龙江、吉林、辽宁、青海、山东、山西、陕西、四川、重庆、新疆、福建、广西20个地区执行尖峰电价,较上个月增加了9省市。进入12月也正式进入迎峰度冬阶段,许多省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2023年12月全国各地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陆续公布。12月,浙江、上海、北京、广东、湖南、江苏、江西、河北、河南、黑龙江、吉林、辽宁、青海、山东、山西、陕西、四川、重庆、新疆、福建、广西21个地区执行尖峰电价,较上个月增加了9省市。进入12月也正式进入迎峰度冬阶段,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云南省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对《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到,分时电价以各电力用户市场化交易价格(代理购电用户以代理购电价格)为基准进行浮动。高峰、平时、低谷时段电价比为1.5:1:0.5,即高峰时段电价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29日,水电总院发布《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报告2022》。据报告显示,2022年,新增投运新型储能项目规模约7GW,累计装机规模约13.1GW/27.1GWh。新增投运项目中,锂离子电池储能占比达97%,累计装机占比达到94%,较2021年提升3.1个百分点。报告指出,储能发展呈现四个特点,第一,新
5月29日13时45分,江苏电网用电负荷突破1亿千瓦,达到1.0097亿千瓦。这是江苏电网历史上首次在5月份负荷破亿,比去年夏季提前19天。负荷破亿已是江苏电网新常态5月中下旬,江苏各地就感到了明显的“闷热”感,夏天似乎来得一年比一年更早?这个“热度”,从用电负荷上可以直观地反应出来。据了解,2017
5月28日,国网浙江发布2023年6月代理工商业用户购电价格信息。信息显示,2023年6月尖峰电价高达1.7107元/度、高峰电价:1.4288元/度、低谷电价:0.4568元/度。附件: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6月代理工商业用户购电价格的公告
5月24日,江苏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出,全面做好迎峰度夏、迎峰度冬期间的能源电力保供,更好地引导工业电力用户削峰填谷,服务保障民生用电需求,促进用能绿色低碳发展,现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具体内容如下:一、优化工业用电季节性尖峰电价。为加大力度引导工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能源”热词再度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的工作要重点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深化电力、油气、铁路和综合运输体系等改革,健全自然垄断环节监管体制机制。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扎实开展“碳达峰十大行动”。提升碳排放统计核算核查能力,建
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是电价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而电价制度改革则是电力体制和市场改革的重要内容。2023年11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煤电容量电价机制”),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当前恰逢能源电力转型的关键时期,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
为支持我省独立储能加快发展,促进先进技术规模化应用,1月27日省发展改革委先行制定并印发支持独立储能发展电价政策。政策明确了独立储能项目充放电价格政策,是国内首个完全契合第三监管周期电价政策要求的独立储能充放电政策;同时建立健全独立储能阶段性容量电价激励机制,这也是国内首个独立储能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贵州省发改委发布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电力零售市场交易价格监测工作的通知,建立事前研判、事中监测、事后分析的全过程监测机制,加强对电力零售市场交易价格的监测。售电公司要遵守电力市场交易规则,向用户提供优质专业的售电服务,以经济、优质、安全、环保为经营原则,自主经营
9.2万亿、126万亿,2023年用电量和经济数据上周出炉。从数据看,与年中分析的五大新趋势一致。(来源:微信公众号“享能汇”作者:享能汇工作室)不少人好奇,用电量增速都6.7了,为何GDP才5.2呢?GDP和用电量,是否解耦了?本文前半段先跑题,后半段着重推理。2023年年终数据出炉,总体优于2022年。全
1月5日,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公室发布关于实施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核定,纳入容量电价的煤电机组固定成本实行全国统一标准,即每年每千瓦330元。我省通过容量电价回收的固定成本比例为30%左右,2024年至2025年我省煤电容量电价标准为100元/
今天,山东率先发出2024年容量电价机制调整通知,通知中,正在执行的用户侧容量补偿电价0.0991元/千瓦时,将从2024年1月1日起,下调至0.0705元/千瓦时,度电降低2.86分。(来源:享能汇作者:享能汇工作室)根据省发改委、省能源局、能源局山东监管办今日印发的《关于贯彻发改价格〔2023)1501号文件完
近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为适应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的新形势,决定将现行煤电单一制电价调整为两部制电价。其中,电量电价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容量电价按照固定成本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偿,后续将根据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2月7日,国务院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其中提出,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推进销售电价改革。强化价格政策与产业和环保政策的协同,综合考虑能耗、环保绩效水平,完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对港口岸基供电实施支持性电价政策,推动降低岸电使用服务费。鼓励各地对新
电价是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内容。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上网电价通知》),2023年11月10日,联合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容量电价通知》),提出适应煤电功能加快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1501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逐步构建起有效反映各类电源电量价值和容量价值的两部制电价机制。这是我国电力体制改革以来在国家层面首次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是继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4月10日,随着8461张电费结算账单全部完成出具,“阳光掌柜”平台3月电费结算工作在历时7天、3次结算策略迭代升级后落下帷幕,这是浙江省电价新政实施后该平台的首次结算。据介绍,为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调整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南京市发改委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明确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收费政策进行明确。电价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供电企业和集中充电设施经营者执行。居民住宅小区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完善居民“一户多人口”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家庭人口在6人及以上且未将住宅用于经营活动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可向电网企业申请执行居民合表电价。本通知自2024年5月1日起执行。详情如下: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
北极星储能网讯,4月1日,上海市发改委发布大工业用电深谷电价有关事项通知。通知显示:上海市大工业用电价格的用户在春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法定节假日期间0:00-6:00及22:00-24:00时段用电价格调整为深谷电价。深谷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80%。以下为原文:关于大工业用电实行深谷电价有关事
什么是分时电价,为什么要执行分时电价,新分时电价政策有哪些变化,对网源荷储各行各业有什么影响?带着疑问,小编结合有关政策逐一解读,让我们一起了解和掌握分时电价小知识,用好电价政策,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相关阅读:湖北工商业分时电价新政发布!低谷时段电价浮动比例由0.48调整为0.45一什
截至2023年底,全国29个省份已经陆续发布完善的分时电价政策。从内容上看,主要是完善峰谷时段划分、拉大峰谷价差、建立尖峰电价机制、扩大执行范围、明确市场化用户执行方式等。各省分时电价机制内容大体相同,部分有差异,大部分省份的峰谷价格较平段上下浮动约50%,部分省份峰谷价差则更大,最大达4
截至2023年底,全国29个省份已经陆续发布完善的分时电价政策。从内容上看,主要是完善峰谷时段划分、拉大峰谷价差、建立尖峰电价机制、扩大执行范围、明确市场化用户执行方式等。各省分时电价机制内容大体相同,部分有差异,大部分省份的峰谷价格较平段上下浮动约50%,部分省份峰谷价差则更大,最大达4
3月22日,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优化完善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显示,文件提出,对省执行分时电价的用户在每年一季度和四季度的每日8:00-9:00和19:00-21:00执行尖峰电价,尖峰电价在用户对应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100%(输配电价、上网环节线损折价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22日,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向社会公开征求优化完善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提出,对省执行分时电价的用户在每年一季度和四季度的每日8:00-9:00和19:00-21:00执行尖峰电价,尖峰电价在用户对应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100%(输配电价、上网环节线损
3月7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尖峰电价执行范围为用电容量315千伏安及以上执行工商业两部制电价和峰谷分时电价的工业用电。执行时段为7月、8月期间每日20:00—22:00,1月、12月期间每日19:00—21:00。尖峰电价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尖峰电价执行范围为用电容量315千伏安及以上执行工商业两部制电价和峰谷分时电价的工业用电。执行时段为7月、8月期间每日20:00—22:00,1月、12月期间每日19:00—21:00。尖峰电价在高峰电价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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