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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透】国家发改委电改配套文件座谈会都说了什么?(内附会议纪要)

2015-07-17 10:51来源:能源观察关键词:电力体制改革输配电价改革售电侧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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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国家发改委在北京召开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征求意见座谈会,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巡视员王强主持会议。

全国31个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参加,发改委体改司、运行局、基础司、价格司和国家能源局法改司、电力司、新能源司、市场监管司等8个司局到会听取意见。

由此可见,这是一场覆盖面广,事关未来改革走向的重要会议。从出席会议的职能部门看,除发改委体改司、能源局法改司外,具体业务司局参与电改配套文件制定,能源观察创办人王秀强认为,本轮改革已经不再是停留在纸面上。

能源观察(energyobservation)获悉,发改委即将出台的配套文件有六个:

1,《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

2,《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

3,《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

4,《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

5,《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

6,《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

这次会上,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贵州等15省(市、自治区)参会人员分别发言,提出意见。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制定这6个配套文件整体是非常及时、非常必要和高效的,文件整体规范、科学,对深入推进全国电力体制改革工作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总体都同意。但文件的具体细化、可操作性及6个文件之间的关联性和衔接需进一步强化。

能源观察从参会人事处了解到,各个地方提出多个意见。具体如下:

1,部分电力工业发展不平衡的地区均希望国家在出台配套文件时,相关政策不要一刀切,能结合各地经济发展实际给予差别化政策。由于前期投入成本高可能出现核算后比现在成本还高的情况,可能无法取得预期改革效果,具体如何处理希望文件能够细化明确。(言外之意,是改革可能带来电价上涨)

2,部分省(区、市)认为输配电价改革关键在妥善处理交叉补贴,需要进一步明确细化,不能解决交叉补贴和服务成本问题则改革没有红利。

3,部分省希望国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试点,但是不宜再扩大试点范围。

4,关于交易机构组建,部分省(市)建议交易机构组建时不需要国家、区域、省三级平台,建议取消区域平台,避免交叉,便于操作。广东等省份希望配套文件能够进一步明确几级平台建设的先后顺序及职能衔接,没必要同步建设三级平台。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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