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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改配套文件博弈中前进 综合能源成突破口(受益股)

2015-07-14 09:59来源:搜狐财经关键词:电力体制改革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综合能源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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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最后的神秘面纱或很快揭开据记者获悉,近日发改委密集召开了四次电改配套文件征求意见座谈会,分别向电网、协会及专家咨询委员会、电力企业及地方发改委征求意见,电改“9号文”的五个配套实施意见和一个指导意见有望很快发布。配套文件或最后定调,电网企业可参与竞争性售电业务。业内人士分析,社会资本进入售电领域,在这一前提下可发挥空间有限,电改落地方案的改革色彩将打折扣。

电改配套文件博弈中前行

据报道,7月2日全国31个省能源主管部门参与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征求意见座谈会,发改委及能源局多个司局参与,配套文件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组建和规范运行电力交易机构、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推进售电侧改革、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等六个方面落实电力体制改革。一位参会讨论的人士告据记者,事实上,发改委过去一段时间征求了多次意见,大体框架早就定下来了。“估计这几天就发布。”他说。

据记者此前了解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9号文”)3月发布后,发改委组织相关部门编制具体实施意见。围绕这些配套文件,各方也在持续博弈。

争议的焦点集中在以下几方面:一是电网是否能参与竞争性售电业务;二是交易机构相对独立如何理解,即成立电网控股、其他电力市场参股,由能源局监管的机构,还是由电网全资控股并结算;三是发电企业进入售电的同时能否从事配电业务;四是成立区域电力市场还是省级电力市场。

早在电改启动之初,业界曾热议,新一轮电改最大的亮点是改变电网企业过去输、配、售一体化的模式,只收取过网费,定位于公共服务,并向社会资本开放售电。不过,9号文最后落地时没有明确电网的角色和地位,社会资本及园区等市场主体涉及的“配电”业务也被去掉。

综合能源服务或成突破口

据记者了解到,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发电企业唯一的诉求是,电网企业不应该参与竞争性售电业务,担心电网企业进入造成不公平;电网企业则极力反对;地方政府则更多考虑地方电力市场建设,希望有配、售电业务的投资和经营权,建设“自下而上”的省级电力市场。

最终博弈的结果是,电网可以参与竞争性售电,工业园区、发电企业、社会资本等市场主体可以从事售电和增量配电业务。长期从事电力行业分析的券商研究员对此认为,社会资本参与售电的前提是电网公共服务角色定位,电网加入竞争后,其他参与方利润空间很小,或许会演变成“降电价”的恶性竞争,交易总量也只占个位数。

原标题:电改配套文件将发布 综合能源望突破 10股价值解析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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