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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调整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2014-08-11 17:09来源:牡丹晚报作者:周天宇关键词:电价用电企业供电公司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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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近日,市物价局、经信委联合转发省物价局、经信委《关于调整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明确我市110千伏安以下无法避峰的商场、超市、餐饮、宾馆、冷库,不再纳入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执行范围。据测算,实施这项政策调整后,每年为我市相关行业减轻电费负担2600多万元,必将有力地促进相关服务业的发展。

据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11月份,省政府发布的《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进一步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110千伏安以下的商场、超市、餐饮、宾馆、冷库等无法避峰用电的企业,不再纳入执行峰谷分时电价范围。而去年10月份,我市出台的《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也明确提出,进一步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根据电力供需形势,逐步缩小供电价格峰谷价差。110千伏安以下符合条件,经认定的商场、超市、宾馆、冷库等无法避开峰时用电的企业,可不再纳入执行峰谷

分时电价范围。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调整是省、市政府为促进服务业发展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 根据《关于调整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要求,市物价、经信部门会同菏泽供电公司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提出落实措施,并于8月4日联合召开全市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推进会。研究决定将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调整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定落实计划、明确完成时限、提出推进措施。菏泽供电公司提出具体的《峰谷分时电价调整营业操作意见》,要求电网企业在9月底前全面完成用户的普查甄别工作,并做到“边核实边调整,甄别一批、落实一批”,确保电价调整政策于10月抄见电量落实到位,比省要求的2014年底前全面落实到位的时间点提前一个季度。

据悉,这次分时电价政策调整,涉及的客户数量多,并且多为个体、民营小工商业户。期间,全市各供电营业厅、供电所将直接受理客户分时电价调整申请,及时进行现场落实,对符合不执行分时电价政策的客户,三个工作日内在营销技术系统中走完改类流程。为确保政策及时落实到位,菏泽供电公司自8月份起,将对直供营业室、两个分中心和八个县公司分时电价调整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对执行效率低、排名后3名的单位进行月度经济绩效考核,确保全面完成这次电价政策调整任务。

 
原标题:菏泽调整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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