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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峰谷分时电价范围调整

2014-07-21 15:34来源:枣庄晚报作者:焦兴田关键词:电价用电企业电价政策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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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部门日前出台优惠电价政策,本月起,对110千伏安以下的餐饮、商场、超市、宾馆、冷库等无法避峰用电的企业,不再纳入执行峰谷分时电价范围,预计年可为服务业减少峰谷分时电费支出1147万元。此举将惠及我市110千伏安以下餐饮、商场、超市、宾馆、冷库共28421个用电户,约占全市峰谷分时用电户总数的44%,涉及年用电量52800万千瓦时。

   物价部门日前出台优惠电价政策,本月起,对110千伏安以下的餐饮、商场、超市、宾馆、冷库等无法避峰用电的企业,不再纳入执行峰谷分时电价范围,预计年可为服务业减少峰谷分时电费支出1147万元。

此次电价调整,取消了高峰时段电价上浮60%和尖峰时段电价上浮70%的电价政策,以餐饮业为主的服务业企业告别了“一天4个价”的电价时代,全天不分时段执行统一电价。此举将惠及我市110千伏安以下餐饮、商场、超市、宾馆、冷库共28421个用电户,约占全市峰谷分时用电户总数的44%,涉及年用电量52800万千瓦时。

原标题:物价部门:峰谷分时电价范围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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